2012年财政局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1-11月21日 ,全区实现财政总收入18.87亿元,完成同比增长57.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17亿元,同比增长56.6%。

  (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项事业发展资金需求

  按照“厉行节约,依法理财,保障重点,关注民生”的原则,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按照财政增收普惠于民的原则,普遍提高职工待遇。优先保障人员经费,足额兑现公务员阳光工资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保证临时人员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及劳动“五险”落实到位,确保各项与人员经费有关的政策与市本级同步执行,调动全区广大干群工作积极性。

  二是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统筹财力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障等民生经费,让全区人员共享发展的成果。1-10月份,教育支出15538万元,同比增加7995万元,增长103.1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42万元,同比增加3558万元,增长74.37万元;拨付城乡低保经费1366万元,拨付尊老敬老、医疗惠民、全民健康等民生十大工程经费898万元。

  三是积极支持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育才助困政策全面落实,统筹安排北京路中学四星级创建、教育社区开明中学的建设,教育经费支出投入达15538万元。安排卫生各项经费728万元,重点加大对一类、二类疫苗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信息体系等建设的投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四是确保各项法定支出需要。司法支出、农林水项目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治污防治基金、计划生育、平安创建等各项法定支出按规定、按进度落实到位。

  (三)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新区建设等重点需求。

  千方百计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不断加强与各大商业银行的联系,认真研究政府贷款相关政策,积极寻找合适的融资项目,新增各种贷款3.1亿元,保证教育、卫生、新区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的需要,力促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优化人居环境,城市品位得到提升。

  (四)推进财政改革,大力提升财政管理能力。

  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在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同时,深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更为全面地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形成大财政、大收支、大预算的财政管理新格局,按照部门、项目全覆盖的要求,将全区所有部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构建“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财政运行新机制,全面提升预算编制的全面化、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

  二是探索公有资产管理新途径。成立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一是严格进行购置审核,按照“满足办公需求、提高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格控制购置数量。二是规范资产处置,出台《关于集中处置待报废电子类等资产的通知》,规范了资产处置行为。三是规范对临时机构、大型活动使用的固定资产管理,在机构撤销、活动结束后,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由区国资管理中心实行统一调剂使用。四是深化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体制改革,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对外合作力度,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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