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方案

2019-11-06

  6、竞岗演讲(5月15日-16日)。竞岗干部分别以所调研农村的情况为基础,就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撰写演讲提纲,就如何把所调研农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自己的履职思路和办实事打算。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别组织进行集中演讲竞岗活动,聘请有关专家、领导对参加竞岗干部提出的履职思路和办实事打算的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并按评价分值等额确定选派干部考察对象名单。在竞岗演讲时,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邀请选派“第一书记”农村所在乡镇的党委书记旁听演讲全程。

  7、考察确定(5月17日-20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时要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重点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结束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派干部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

  8、双向选择(5月21日-22日)。确定选派干部名单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集中向选派干部通报选派“第一书记”任职农村的基本情况,选派干部结合自身优势、专业特长、单位职能、派住村产业布局、社会发展等情况,就选派地点提出若干选择意向。同时,市、县两级组织部要将确定的选派名单向列席竞岗演讲的乡镇党委书记通报,由乡镇党委书记结合竞岗演讲情况及选派干部个人专业、特长等因素,就选派至本乡镇农村任职的干部人选提出若干选择意向。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综合选派干部的个人意愿和乡镇党委书记的选择意见,统筹确定选派干部的派驻地点。

  9、岗前培训(5月23日-24日)。市委组织部对市、县两级选派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就党的十八大精神、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党建工作、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

  10、到岗任职(5月31日前)。岗前培训结束后,县级组织部门要下发任职文件,做好任职对接工作,选派人员将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党组织,正式上岗履职。

  选派的“第一书记”在二年任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免去所挂职务。本人自愿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继续留任的,须经派出单位同意,并按选派层次分别报经市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

  六、主要职责

  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巩固基层政权。指导协助村两委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培养发展工作,健全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村务公开,落实好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村务民主决策。

  2、发展农村经济。指导和协助村两委立足村情实际,因村制宜地找准一条符合所驻村的经济发展路子;组织全村党员发挥领富带富作用,大力引资上项,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多渠道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农村经济的组织化程度,确保驻村工作期间农民收入连年增加。

  3、加强社会建设。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完成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等工作,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帮助解决好党员、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强化村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培育乡村文明。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加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弘扬先进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开展以和睦邻里、和谐家庭、遵纪守法、孝老爱亲、男女平等、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等主题创建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农村新风尚。

  5、改善生态环境。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活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力推进宜居农村建设。

  七、工作要求

  1、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后,要结合所任职农村的具体情况,对自己的履职思路、工作重点、办实事打算进行认真的规划设计,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在到村任职后的一个月内做出承诺,在所任职农村进行公示,履职承诺要报派出单位党组织、乡镇党委以及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备案。

  2、选派干部任职期间,必须全脱产住村工作,吃住在村,工作到户,自觉摆正与村“两委”的关系,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总揽不包揽,依靠不依赖,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