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切实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文明素质教育活动。要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遵守市民文明规范和“我为第二故乡做贡献”的主题教育活动,活动从6月初全面开始,贯穿全年始终。此项活动由外来人口办公室牵头,会同办事处组织实施。市外来人口办公室于5月30日前将教育方案报市文明办。市劳动局要会同市外来人口办公室在外来务工人员中大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开展提升劳动技能和自主创业能力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劳动局于5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市文明办。
8、由民政、公安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协调配合做好对沿街乞讨流浪人员的返程工作,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7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9、切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针对未成年人实际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绿色上网、环境保护、安全自救、健康卫生和禁烟禁毒知识进校园活动。在寒暑假期间开展内容丰富的小公民道德行动系列实践活动。举办“我为文明进一言”有奖征文活动,获奖作品将在《满洲里报》刊登。以上活动由教育局牵头,结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照学校、社会、家庭联动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未成年人文明素质教育活动方案,5月30日前将方案报市文明办;暑假期间,由市教育局、武装部、团市委联合举办少年军校,锻炼学生独立生活的能力,增长课外活动知识。由教育局牵头制定方案,6月底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市文明办。
10、开展文学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我市部分有成就的文学艺术作者深入校园采风,写出适合校园生活的文学艺术作品。组织学生开展创作健康向上的童谣、歌谣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讲解文学艺术常识,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此项活动由市文联组织实施,活动方案5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
11、发挥市民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市民文明素质培训。办事处要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辖区内的市民学校工作,进一步完善市民学校的各项制度建设,从6月份开始,每月至少举办一期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规范市民文明礼仪行为,反对封建迷信思想等内容的学习培训班,每期学习班不少于2天,力争使社区居民的培训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各办事处要将市民学校学习培训工作安排于5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
12、以行业职工和在校学生为重点,举办市民文明礼仪培训班。此项工作由市文联牵头在我市接待淡季深入各行业、社区、学校进行培训教育。实施方案要在5月30日之前上报市文明办。
13、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开展群众性文体系列教育活动。6月30日前由文体广电局负责组建市民合唱团,同时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社区成立业余艺术学校,对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开展艺术教育。工会、文联负责组建职工艺术团。从7月至10月由文联牵头会同妇联、文体广电局、报社开展歌咏、诗咏活动周,电影、摄影活动周,健身、健美活动周,家庭才艺展示活动周,群众艺术展演周等系列文体活动。文体广电局、工会和文联要将工作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
14、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学习文明礼仪,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的竞赛活动。9月15日,由市文明办牵头会同教育局、文体广电局、团市委、工会、妇联等部门举办有关文明礼仪知识的竞赛活动,发放试题,通过预赛、复赛层层筛选,确定参赛队,最后参加电视决赛。活动方案于5月30制定完毕。
15、开展“星级文明家庭”评比和“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由市妇联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开展道德知识进家庭、法律知识进家庭、文体活动知识进家庭
、卫生保健知识进家庭、安全防盗知识进家庭和环保知识进家庭的主题活动,年底评选出一批“学习型家庭”。“星级文明家庭”评比活动要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市民群众的参与热情。活动方案由市妇联于5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
16、深入开展“六进社区”活动。道德、治安、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六进社区活动分别由文明办、综治办、科技局、文体广电局、司法局、卫生局负责实施,“六进社区”活动要确定内容、深入实际、突出实效,全面推动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工程的深入开展。活动方案于5月30日之前报市文明办。
17、开展“满洲里文明之星”和“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由文明办会同各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5月中旬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方案,公布评选标准。对每月评选一次的“满洲里文明之星”,每年评选一次的“文明市民”,在年底统一进行表彰。评选方案在5月30日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