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2019-06-09

  2、安监、商经、国资部门: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石化企业全面整改油气管道和设施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和工艺处置专家小组,配齐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药剂和应急物资,开展专业训练演练。

  3、城乡规划、住建、交通、国土资源部门:根据道路建设规划、供水管网布局,核准应建消火栓的数量,做好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的建设工作。

  4、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内的所有单位进行排查整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重点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的排查治理;做好园区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实施,加强市政消火栓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

  5、宣传、广电部门和新闻媒体:在县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专栏、专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定期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县电视台推出一期专题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三)公安部门。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查封、“三停”、拘留等执法手段,依法督促整治。加强夏季执勤训练力度,强化官兵体能、技能和熟悉演练工作,落实等级式力量调派和专业化组织指挥,筑牢灭火救援最后一道关口。

  1、县消防大队: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每日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单位深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加强对自治区成立60周年涉庆场所、代表团住地的检查监护,提前介入,从严、从细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现场执勤监护工作,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登记,逐一明确整改期限、方案、责任及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强化执勤训练,组织部队扎实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体能技能训练;针对夏季火灾多发场所和消防重点安全保卫对象,制定修订灭火救援预案,深入开展六熟悉和实战训练演练。强化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探索建立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机制,健全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严格落实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专栏定期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运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充分发挥消防站、防灾教育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接受群众参观体验。

  2、公安派出所:将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纳入社区(村)警务室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城乡结合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全面开展以“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在明显部位张贴、悬挂“一懂三会”提示牌,提高单位消防安全防范能力,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对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及县消防大队,开展联合整治。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自查阶段(7月10日前)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组织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单位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自查达标;全面摸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现状。

  1、全面排查(6月20日前)。以乡镇场为单位,以社区和村为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加强对各级网格长、网格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逐个社区、乡镇村庄开展地毯式的火灾隐患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隐患整改时限和要求;以乡镇场为单位,逐一摸清消防规划编制、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乡镇场志愿消防队建设情况。县消防大队要召开社会单位动员会,督促单位普遍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举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向县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报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见附件2)。

  2、自查验收(6月21日至7月10日)。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结合排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核准城乡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欠账”问题,列出年度任务清单,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完成时序,保障建设经费,落实工作责任。县消防大队要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三化”建设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一进行达标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建立工作台帐,并公示“四个能力”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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