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8-12-26

  (六)加大城乡消防规划建设力度。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乡村和集镇发展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消防规划并严格实施。20xx年底前,城市老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0xx年底前,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要基本得到解决,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镇及各县市中心镇市政消火栓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建设由建设部门、自来水公司负责落实,20xx年全市消火栓达到应建数量的90%,20xx年底前达到国家标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规划的编写由规划部门负责,20xx年制定完成市消防规划,各县中心镇和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消防规划在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

  (七)继续加强城市公安消防队站和特勤训练基地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防队(站)建设纳入城市基本建设范畴,安排城市基本建设资金要优先考虑,确保消防队(站)建设与城市基本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20xx年8月榆林经济开发区特勤队要建成并投勤;到20xx年底,榆林城区、横山、米脂要分别建立一个消防队(站);20xx年底,建成具有模拟石化装置泄漏、高层建筑火灾、油气储罐火灾、生化毒害、地震等仿真训练功能的消防特勤训练基地。

  (八)进一步加快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急需、实用、科学、配套”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20xx年底前,全市所有公安消防中队至少要配备一台大功率水罐车,一线官兵全部配齐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80%以上消防中队配备抢险救援专勤车辆,市消防支队配备后援保障车、通信指挥车,并建立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应急储备中心。

  (九)大力发展地方专职消防力量。20xx年6月底前,横山、吴堡、清涧、子洲人民政府必须保障专职消防队开始投勤,并进一步确保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营房设施和车辆装备到位,充分发挥专职消防队的作用。20xx年初,根据现役消防警力缺额情况,招聘具备一定条件的合同制消防队员,充实消防警力。这一任务由市财政、消防部门负责实施。

  (十)加强消防保安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全市公安机关要把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纳入保安队伍职业培训内容,充分发挥保安人员在防火灭火中的作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社区要公开招募热心消防工作、有一定灭火技能的志愿消防人员,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开展经常性培训,形成平战结合、快速机动的志愿消防力量体系。20xx年底前,全市由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镇和经济发展较快的镇要全部建立专职或群众义务消防队。

  (十一)充分发挥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作用。积极推动发电厂、专用仓库和储油、储气基地等企事业单位组建专职消防队,未经省级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任何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撤消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要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根据执勤任务需要,逐步配备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帮助提高执勤战备水平和训练实战水平,充分发挥专职消防队的作用。

  (十二)进一步加强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骨干力量,要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切实加强部队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消防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战斗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关心、支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不断改善消防部队营房设施和办公环境,确保20xx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达标。

  (十三)加快消防工程信息化进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加快消防部队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系统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为部队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20xx年底前,全市建成移动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实现训练和灭火指挥数字化。

  (十四)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等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知识。新闻媒体要把消防宣传作为一项公益性活动,免费为消防宣传提供阵地,20xx年6月底前市电视台、各县区电视台必须义务开辟消防宣传专栏,每周定期宣传消防安全。消防部门要不断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全面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xx年底前,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要聘用消防执业人员;20xx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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