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2018-11-19

  (二)竞赛守则

  为保证本届竞赛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守则。对违反本守则者,按《纪律处罚规定》有关条款办理。

  一、参赛选手守则

  (一)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二)佩带参赛证件及着工装进入比赛场地,自觉接受裁判员检查。

  (三)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妥善保管,不得带入赛场。

  (四)竞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五)竞赛项目完成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准在赛场内滞留。

  (六)竞赛时间到达时,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竞赛时间。

  (七)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不得认为损坏和丢失。

  (八)对竞赛成绩有异议的,应在24小时内由代表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竞赛组委会提出。

  二、裁判员工作守则

  (一)服从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严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认真、有理有据、公正准确、文明执裁。

  (二)必须佩带裁判员胸卡,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三)严格按制度和程序领取试卷、文件和物品。

  (四)严守竞赛秘密。

  (五)严格遵守和掌握竞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六)严格执行赛场纪律,除应向参赛选手交代的竞赛须知外,不得向选手暗示解答与竞赛有关的问题,更不得违规对选手进行指导或提供其它方便。

  (七)执行回避制度,裁判员不得担任本单位选手的竞赛裁判工作,不得私自与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联系。

  (八)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如实填写赛场记录等资料。

  (九)监督选手遵守竞赛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无故干扰选手比赛,正确处理竞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十)实际操作竞赛中,认真检查选手的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若由于失职导致事故,必须承担责任。

  三、工作人员守则

  (一)在组委会及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二)熟悉竞赛规程,认真执行竞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三)服从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三)纪律处罚规定

  为严肃竞赛纪律,坚持竞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竞赛过程中违纪的处罚做如下规定:

  一、参赛选手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竟竞赛组委会核准后,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参赛选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赛资格,竞赛成绩按零分处理

  (一)理论知识和软件应用竞赛中有翻阅书籍、笔记等违规资料的现象,或者有偷看、暗示、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

  (二)不按规定填写姓名、编号或在试卷、工件上做标记。

  (三)在赛场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

  (四)在规定时间结束后,仍强行答题或操作。

  (五)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扰乱竞赛秩序,影响竞赛过程。

  (六)其他违反竞赛规则的不听劝告者。

  三、参赛选手如造成竞赛设备损坏,视情节由当事人及班级承担赔偿责任,如属蓄意破坏并情节严重,报送学校处理。

  四、选手未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由在场裁判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扣除竞赛成绩。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影响参赛选手,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

  六、非竞赛工作人员和参赛选手一律不得进入场地,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七、对裁判员、工作人员等违反工作守则,经竞赛组委会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取消任职资格。

  八、对违反竞赛各种纪律的参赛选手及所在班级,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予以取消竞赛评奖资格或通报批评。

  (四)申诉办法

  一、本办法旨在妥善解决参赛选手提出的因比赛规则执行不当而影响比赛结果的问题,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二、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违规的行为等,均可通过领队提出申诉。

  三、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竞赛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

  五、竞赛仲裁组的裁判为最终裁决。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主要检验参赛队员个人动手能力及学习成果,因此只设个人奖: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