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

2018-03-20

  第三阶段: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XX年7月1日至XX年8月31日)

  (一)构建拒腐防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

  重点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勤劳典型示范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分层次教育和廉政建设,健全廉政教育预警和责任机制。

  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创优争先”在全镇广泛开展“争创勤廉双优组织”,争做“争创勤廉双优干部”创建活动,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城乡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机关内设机构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对象,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要把涉及土地、矿产资源、集体经济管理、社会保障、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科学制定培训规划、抓好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积极运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实效。全面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给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剖析典型案例、个别交心谈心的做法,完善城乡基层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机制。

  2、推进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xx区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托城乡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农家文化大院、城镇小区等,加强农村、社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阐乐见的廉政文艺活动。抓好重大廉政文化多种建设,打造有影响力的城市农村廉政文化品牌,唱响反腐倡廉主旋律。

  3、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川纪发[]23号),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完善勤廉考核评价机制,培养先进典型,将“勤廉双优”争创活动作为城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完善基层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深入开展基层站所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促进基层站所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建设,积极推行民事代办、民情代诉等做法,健全服务群众机制。

  4、完善城乡基层干部激励保障制度。加强基层干部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要完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健全村(居)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积极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基层干部评优评先、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落实“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制度。健全从优秀村(居)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拨乡镇领导干部制度,调动城乡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构建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监控机制

  重点建立健全服务科学发展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和完善信访提醒、信访质询、诫勉谈话、廉情分析、督查反馈,“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全面实施部门、村(居)、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完善镇、村(居)、社单位的党务、政务、村务、财务等公开制度,支持和引导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把干部的用权行为置于党员群众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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