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8-02-09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夏店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情况                                   

  全村现有总户数169户,总人口730人。(其中: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数38户。

  (二)资源情况                                   

  林业用地总面积600亩。村集体经营600亩,其中:

  有林地600亩,灌木林地200亩,宜林地500 亩。其它租赁、流转、拍卖、转让     亩,其中:有林地     亩,未成林造林地     亩。

  (三)改革范围                               

  本次改革的范围主要是集体经营的林业用地。参与林改面积1300亩,人均各类林地1.7亩。不参与林改面积      亩。(要注明不参与林改的类型和原因。)

  二、组织机构

  村林改领导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组长:范苗锋

  副组长:李  剑

  成员:范春云  范生宏  范树文

  三、改革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收益权。

  2.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

  3.坚持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4.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客观实际确定改革形式。

  四、改革形式

  1、非集体林地的处理办法

  (1)对于合同完善,群众没有异议的,依法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或授权的村林改领导小组确认后直接确权发证。

  (2)对于合同不完善,群众意见不大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变,可以通过调整承包费缴纳比例的办法对合同进行完善。

  (3)对暗箱操作,未经法定程序签订的合同,群众意见较大的,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依法进行纠正。

  (4)对承包的宜林地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的,一是限期绿化,二是作为合同违约处理,按照程序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列入这次改革范围。

  2、集体林地的改革办法

  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均股利方式落实产权,由大户承包统一经营管理,村民以均股利方式参与收益分配。

  3、参加林改人口的确定

  不管人在与不在,凡是xx年12月31日前出生,户口在本村的农业人口,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都是参与改革均股利的对象。

  4、合同期限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次林改承包期为70年。

  5、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

  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征占用要地,承包者应无条件服从,按照国家补偿标准,林地补偿费村得   %,承包者得   %,均股利人员得   %,林木补偿费村得   %,承包者得   %,均股利人员得   %,林地上发展的经济作物补偿费归承包者;林木实行比例分成的,按合同执行。

  五、改革的内容(分配方案)

  (1)参与林改的林地,原则上由村评估小组作价,全村林改人口平均分配。

  (2)评估小组按林分状况以宗地为单位进行林分因子调查,分别按面积、蓄积、林分质量、立地条件等评估作价。

  (3)评估作价后,按林木价值、林地面积及需要参加林改的人口、户数进行分配。

  六、改革的步骤

  1、组建班子、宣传发动

  在在区政府、镇政府林改领导小组指导下,选举成立本村林改领导小组并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权改革的目的意、林改政策及有关林改文件精神。

  2、摸底调查、制定方案

  (1)对本村的林地资源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晋源区金胜镇林改小组指导下,分成若干组,以组为单位,收集所有涉及林权的表册、合同书、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结合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资料,组织林改工作人员,对本村(组)的林地林木资源状况以及所有权、使用权界线以及面积进行逐一核查。由林改小组成员及村民代表参加核查确认。填写调查表,并进行统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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