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实验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7-08-06

  “优秀”按考核人员的10%确定。对违反细则第8栏规定的定为“不合格”。其余定为“合格”凡获得“优秀”等次和除一次性按月标准发放本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另根据经费情况增加100——200元。凡获得合格等次的一次性按月标准发放本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凡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怀化市实验学校教职工奖罚方案》中的处罚部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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