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2017-07-22

  3.8月9日下午公布拟录用名单,并公示7天,并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体检。

  4.公示期间无异议,录用人员于8月16日至8月17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并与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如有名额空缺,空缺名额则由县教育局分学科依照总分成绩顺延录用,直到录满为止。

  5.录用人员分配办法:

  招聘到中学任教的除紧缺专业外,一律安排到农村初中任教;招聘到农村小学任教的毕业生一律定向安排在乡镇农村小学任教,录用者根据县教育局用人计划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服务乡镇学校,并签订服务协议,在学校服务满五年以上才能提出辞聘或转聘(即调动工作)。

  6.聘用者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列入编制管理。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宁都县XX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县委督查室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教育局局长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编委办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落实,由彭玉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栋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纪检监察、人社、教育等部门抽调组成。

  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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