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2024-11-14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

  20xx年以来我镇先后遭受5起自然灾害袭击,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为切实做好我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各村(社)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把冬春救助作为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

  二、救助对象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简称“冬春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今年,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各村(社)要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救助时段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其中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为冬令救助时段,20xx年3月至5月为春荒救助时段。

  五、工作步骤

  1、开展调查

  9月中下旬开始,各乡镇会同村(社区)逐户调查摸底,详细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将需救助人员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困难情况进行分类登记。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2、户主申请

  由受灾人员户主根据自身困难情况向村(社区)提交申请书(手写、打印皆可,也可自定,但申请人签字需手写并盖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组提名(需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3、民主评议

  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受灾人员家庭受灾情况、经济状况、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纪录(需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盖手印)。

  同时规范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表》,表内评议内容需详细说明该户受灾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4、张榜公示

  经村(社区)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区)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社区)民主评议意见表》、评议纪录等相关资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村(社区)上报的相关材料,形成审核纪录(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和参加审核的相关人员签字)。根据审核纪录,汇总制作《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6、冬春救助资金发放

  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在收到区财政拨款后,应急办要及时组织商讨资金分配方案,初步拟定方案后报经党委会讨论决定,按讨论决定方案要求执行,及时通过“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代领代发或沉淀不用。

  7、资料归档

  冬春救助需上报的相关表格模板由镇应急办上传新盛镇报灾救灾群(群号),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结束后,各村(社)要按《村(社区)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模板)》要求归档资料,资料按要求整理两份(一份交镇应急办存档、村里自行存档一份)。

  六、资金分配明细

  今年我镇共收到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8.08万元。现根据各村社冬春救助上报需救助实际情况及受灾情况做如下分配(附件)。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

  20xx年以来我镇先后遭受5起自然灾害袭击,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为切实做好我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各村(社)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把冬春救助作为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

  二、救助对象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简称“冬春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今年,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各村(社)要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救助时段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其中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为冬令救助时段,20xx年3月至5月为春荒救助时段。

  五、工作步骤

  1、开展调查

  9月中下旬开始,各乡镇会同村(社区)逐户调查摸底,详细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将需救助人员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困难情况进行分类登记。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2、户主申请

  由受灾人员户主根据自身困难情况向村(社区)提交申请书(手写、打印皆可,也可自定,但申请人签字需手写并盖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组提名(需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3、民主评议

  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受灾人员家庭受灾情况、经济状况、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纪录(需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盖手印)。

  同时规范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表》,表内评议内容需详细说明该户受灾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4、张榜公示

  经村(社区)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区)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社区)民主评议意见表》、评议纪录等相关资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村(社区)上报的相关材料,形成审核纪录(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和参加审核的相关人员签字)。根据审核纪录,汇总制作《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6、冬春救助资金发放

  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在收到区财政拨款后,应急办要及时组织商讨资金分配方案,初步拟定方案后报经党委会讨论决定,按讨论决定方案要求执行,及时通过“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代领代发或沉淀不用。

  7、资料归档

  冬春救助需上报的相关表格模板由镇应急办上传新盛镇报灾救灾群(群号),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结束后,各村(社)要按《村(社区)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模板)》要求归档资料,资料按要求整理两份(一份交镇应急办存档、村里自行存档一份)。

  六、 资金分配明细

  今年我镇共收到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8.08万元。现根据各村社冬春救助上报需救助实际情况及受灾情况做如下分配。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3

  为扎实做好我镇20__至20__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救助原则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困难军烈属家庭等特殊人群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标准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镇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不低于3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300至1500元/户,一般困难户300至500元/户。

  (二)严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__〕948号)规定要求,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冬春救助款物必须于春节前一次性全部发放到户,确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行政村要迅速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自村到乡镇(经开区)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镇民政所将视情况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户进行实地抽查。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1.抓紧时间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镇级下拨款物后,各村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居)委会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数额。村委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镇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按照镇冬春救助标准,制定本级救助工作方案。冬春拟救助对象和救助数额,要在村组进行公示不少于10日,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举报电话(乡镇)等。

  3.及时发放款物,注重救助实效。镇财政所接到村上报人员审定名单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与“救灾”有关字样。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镇党政办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镇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委会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委会要立即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行政村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账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评议、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本镇财政、监委、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镇纪委将根据各村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4

  为扎实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会商乡镇财政、民政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监督管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冬春救助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

  (一)统筹安排资金

  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落实地方政府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的机制,积极会商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安排落实好本级冬春救助资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救助群众无“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乡镇财政所办理相关手续)注明“冬春救助资金”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按时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

  1.拟定人均救助标准。全县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况每人超过600元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会商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监督管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冬春救助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

  (一)统筹安排资金

  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落实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的机制,积极会商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安排落实好冬春救助资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注明“冬春救助资金”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按时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

  1.拟定人均救助标准。全县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况每人超过600元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乡镇(开发区)政府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6

  根据怀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怀远县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怀减救办1号)文件通知,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9万元;同时下拨我镇冬春救助物资:棉被20床、毛毯20床、棉衣裤30套。经研究报镇政府领导同意后,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一)救助原则

  1.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

  2.互助互济、社会捐助和对口帮扶的原则。

  3.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

  4.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救助范围。因灾造成冬春口粮、衣被、住房、就医、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特别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同时,要加强与民政救助资金的衔接,统筹做好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

  (三)资金救助标准。全镇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7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资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难户人均200至300元,重点困难户人均300至6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应急局审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2.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3.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提出的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并按照不低于拟救助对象10%的比例进行抽样核查;

  4.镇、村委会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补助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和物资;设立举报电话(8971600),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后,建立救助台账,在规定时限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花名册报县应急局审核。

  (五)救助时间和步骤

  1.制定救助方案。镇政府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于1月8日前将方案报县应急局。

  2.确定救助对象。各村委会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上报拟救助对象;镇政府对拟救助对象进行初审,1月12日前将电子版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花名册报至邮箱;1月15日前镇政府要在一卡通系统造册完成,同时将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和物资保障股。

  3.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1月18日前,县应急局会同县财政局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字样;各乡镇同步将救灾物资发放至需救助群众手中。

  4.开展救助评估。镇应急办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资料的汇总、归档工作,并对冬春救助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于3月31日前报县应急局。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冬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受灾情况、缺粮情况、缺衣少被等情况,确定重点救助乡镇、村(居)、组及贫困户,实施分类救助,严禁平均发放,杜绝优亲厚友问题的发生。

  (三)健全档案,规范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审核文件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档),县减救办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公平公正,加强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要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审计,确保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坚决杜绝违规纪问题的发生。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救助对象不精准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将救灾款物变相挪作他用的,将严肃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安排好我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过节,防止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冬春救助工作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20__年因受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需口粮、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以往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优先考虑因灾住房受损户、因灾致贫返贫监测户、受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受灾生活困难低保户、受灾散居孤儿、受灾留守老人、受灾留守儿童及受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四、救助程序

  救助资金、物资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级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定”的原则,严格程序、坚守原则、核实准,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一)户报(或小组提名)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二)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会议确定救助对象并张榜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街道)审核。

  (三)乡(镇、街道)审核公示乡(镇、街道)通过审核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资料报县减灾办。

  (四)县级审批县减灾办审核确定后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人到户。

  五、冬春救助标准

  (一)基本生活口粮救助标准。口粮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资救助标准。衣物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人1件棉衣、每户1—2床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则上每户取暖救助200元。

  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

  六、救助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

  时间:20__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摸底排查,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

  第二阶段:严格落实救助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

  时间:20__年9月16日至30日

  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冬春救助实施标准,进行救助。乡镇、村(居)要对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严格把关,要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一览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于20__年9月30日前报县减灾办。

  第三阶段:确定冬春救助物资,合理分配

  时间:20__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采用实物救助和现金救助两种方式。需要采用实物救助的,由县减灾办按照招投标和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救助。需要资金救助的,县减灾办根据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量,结合需救助情况、分类排队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资金。乡镇接到分配资金和物资后,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督促村级开展冬春救助物资分配。

  2、发放方式发放资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发放实物救助的,通过农户签领方式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发放对象要在相关表册签字确认,建立管理台账。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阶段

  时间:20__年1月1日至15日

  各乡(镇、街道)要在救灾款物发放完毕以后,将乡、村两级救助程序相关会议记录、发放台账、公示情况等资料报县减灾办。

  第四阶段: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时间:20__年3月至5月

  县减灾办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县减灾办将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指导。

  (二)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级履行手续、层层落实档案”的要求,乡(镇、街道)要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一览表,制定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切实把好“三关”,即村民主评议关、张榜公布关、救灾款物发放关,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广泛宣传冬春救助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县减灾办将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程序到位、资料归档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审计,确保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8

  今年我县遭受旱灾,为切实做好今年干旱受灾人员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20__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xx〕9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受灾较重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救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不得弄虚作假。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受灾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救灾资金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根据受灾程度和受灾户类别,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把救灾资金主要用在重灾区、重灾户上,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救助的对象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点是解决受旱灾人员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对象是受旱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户、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老人、残疾困难户和因旱灾生活困难的一般户,对以上前八类对象实施重点救助。

  (二)救助标准。对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过亲戚邻里互助互济的受灾群众,原则上采取生产自救和亲戚邻里帮助的办法自行解决;对缺钱、缺粮又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由政府救助。由政府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根据省文件精神,救助标准为人均130元。对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户、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老人、残疾困难户等特殊困难受灾群众要高于人均130元进行救助,因受灾生活困难的一般户原则上按人均90-110元进行救助。

  四、救助程序

  各乡镇要根据今年旱灾造成的受灾情况,逐户摸清需救助对象家庭基本情况,掌握需救助人数、资金,逐级填报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存档备查,并制定乡镇冬春救助方案和标准,具体程序如下:

  (一)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二)所在的村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

  (三)乡镇要逐家逐户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对公示后确认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并在网站公示,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四)县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五)发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实行现金救助,资金下达后,村级要做好资金发放的评定和公示,乡镇审核后安排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录入系统,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通过社保卡发放。

  (六)建立台账。各乡镇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工作台账(见附件2),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责任。冬春救助涉及受灾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坚决压实责任。冬春救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采取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农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政策,做好舆论宣传。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受灾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和党委、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广泛宣传冬春救助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和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发挥救助实效。冬春救助资金是国家下拨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摸排核定上报救助对象,不符合救助的群众坚决不予上报。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冬春救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确保在省市检查中不出问题。

  (四)各乡镇要于20xx年10月25前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附件2)报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质保障股,纸质版(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9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xx-20xx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减灾办发〔20xx〕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把冬春救助作为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

  二、倒房重建

  (一)明确救助范围

  因灾倒塌、损害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的唯一房屋倒损,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需由政府给予补助,帮助恢复重建的农村住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补助范围:一是因灾损毁的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二是有两处及以上住房,其中一处因灾损毁的;三是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公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各村(社区)根据报灾数据的基础上,再次核定倒损住房情况,掌握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1.本人申请。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的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住房倒塌、严重损坏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可由村小组提名。

  2.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对受灾人员因灾住房倒塌、严重损坏、需重建情况及其自建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3.张榜公示。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居)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镇政府审核。

  4.镇政府审核。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结果后,镇政府将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住房倒塌、严重损坏受灾人员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范围和对象,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区应急局。

  (三)现行补助标准

  我区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每户实际建房间数进行补助,每间补助6000元,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由上级核拨。

  (四)加快推进恢复重建

  鼓励自建能力强的住户自行推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若是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倒损住房修建,各村(社区)可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先委托施工方先行修建等措施,待上级救灾资金到达后,再进行分配补助。救灾资金是在经各村(社区)验收倒损住房后,且在镇政府根据各村(社区)验收情况基础上进行抽查,达到验收标准后进行发放。各村(社区)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受灾人员春节前入住新居,祥和过年。

  (五)加强政策宣传

  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强化舆论引控,要入户了解受灾群众心声,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及时发现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点。

  三、救助补助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简称“冬春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一)救助标准

  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各村(社)要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或维修)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二)救助时段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其中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为冬令救助时段,20xx年3月至5月为春荒救助时段。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0

  今年寒潮提前来临,为确保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的通知》(厅办〔20__〕48号)要求,我局定于20__年10月下旬至20__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一、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实施“大排查、大走访、大救助”,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和易走失人员生活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要高度关注城乡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易走失人员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高质量落实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推动落实专项救助政策,鼓励支持社会慈善力量参与救助帮扶。要全面应用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优化审核确认流程,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切实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有效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二、深入开展街面巡查转介服务。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细致排查隐患,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流出、流入基本情况掌握和甄别。要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城市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对寒冬期间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建筑工地、车站、商业区、交通要道、桥梁涵洞、拆迁区域、废弃房屋、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实行地毯式摸排,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其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到县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突发急病人员要及时送医院救治。设立临时救助点,提供防寒保暖的衣物、棉被、食品等物资,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妥善处理。

  三、压实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救助安置,属外地区的救助人员要第一时间报送派出所做好基本信息调查,并及时与县救助管理机构联系。(古蔺县救助管理站值班电话:)要压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责任,杜绝因过失、失职或工作不到位造成流浪乞讨人员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社事办全面落实工作值班、领导带班、首接负责、岗位责任和跟踪检查等制度,积极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救助应急准备。要扎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完善定点医院联系制度,及时救治突发急病人员,建立完善传染病预防机制,及时处置被感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扩散。要通过广播、微信、微博、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涉及流浪乞讨人员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要认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高度重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自觉将专项救助行动与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结合起来,把困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和安全当做大事、要事来抓,积极主动作为,寒冬传递温暖,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确保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杜绝因工作不当、不力而造成冲击社会理论底线的事件发生。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开展专项救助行动的情况,于20__年3月10日前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典型案例及时报送。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1

  为了切实做好晁陂镇20xx-20xx冬春期间受灾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镇平县20xx-20xx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做好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二、基本情况

  据统计,20xx年以来全镇受灾人口178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约3252亩,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7万元。

  三、重点救助区域和对象

  (一)重点救助区域

  1、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

  2、基础薄弱、承灾能力和自救能力较差的地区;

  3、农业人口基数大,农业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地区。

  (二)救助对象是因灾遭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格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四、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坚持“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二)分步实施,分类救助。认真评估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需救济的情况,区分不同的类别,采取一般救助和重点救助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虑吃饭、饮水、穿衣、取暖、看病、就学、住房等因素,分类施救。

  (三)因地制宜,多种形式。采取款物补助与制定落实优惠政策等相结合的多种救助形式;政府救助和受灾群众自救、群众互助和邻里相帮相结合;对口支援和定向援助相结合。

  五、工作安排

  (一)编制本地区救助方案。各村根据本辖区内农业人口、财政收入、当年自然灾害情况;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灾害导致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需镇级财政资金投入及可解决的问题,结合镇冬春救助方案制定村级冬春救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2、坚持重点救助重灾地区、重灾户,并统筹考虑其他地区因灾生活困难户的基本原则;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准确核定需政府救助对象;

  4、按照不同救助类型户,明确救助标准,分类、分段施救;

  5、本级地方政府采取的救助措施(包括:政府投入、互助互济、自产救助、社会捐助等措施);

  (二)救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准确核定救助对象,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户一人,建立精准台帐、经乡镇(街道)复查审核后,按户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上报镇应急办审批。

  (三)救助标准。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__元”落实。

  (四)救助时段。冬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春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五)救助形式。冬春救助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不具备条件的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平均发放,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不得预留资金,不得用于生产性支出;采用实物形式进行发放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确保救灾款物足额及时、保质保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开展救助工作,严格救灾款物管理。

  一是冬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__)118号)规定开展,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公开、公平、公正。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二是冬春救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通过“一卡通”将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发放结束后,要将发放情况上报镇应急办。

  三是各村在救灾物资发放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上报镇应急办。

  四是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规定与镇民政、扶贫等部门接洽,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安排,切实做好救助工作的有序衔接。

  (二)确保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绩效评估。镇应急办将要加强对辖区内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统筹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的整体进度。按照《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在冬春救助期间各村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作为村级考核依据。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发放手续齐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要坚决防止随意分配和平均发放,特别要防止优亲厚友情况出现,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救助。

  镇应急办要主动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冬春救助资金的分配、投向和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管。冬春救助期间,要采取随时、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一线,进村入户,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款物的发放,以及已救助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问效。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2

  根据《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政办〔20xx〕39号)文件精神,为妥善解决我街道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困难,扎实有序做好我街道办事处冬春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严格自然灾害生活助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使受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促进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现将县应急管理局下拔20xx-20xx年自然灾害补助经费15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提出如下意见:

  一、20xx年受灾基本情况

  遂平县7月21日起连续两天受大暴雨的影响,我县降雨量达到210m左右,我街道高集、王陈、马庄农作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灾害,主要是玉米、花庄等农作物不同程度的受损。通过对受灾社区的灾情进一步调查核实,我街道1428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为35.24万元。

  二、需救助情况

  经过对各社区上报数据进行统计,通过调查摸底,我街道入冬前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口为1428人。

  三、严格资金管理,注重救助实效

  我办事处在资金分配上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施救”的原则,同时根据各社区受灾程度和需救助情况及平时工作表现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将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统筹使用,参照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受灾群众进行分类救助,不能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能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四、严格救助程序,加强救灾资金监管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有效做好严寒天气下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全面开展“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安全有效的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严寒中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结合“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持续到2月下旬)的开展,区民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镇办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公安、卫计、城管等部门共同开展街面巡查、排查,全面覆盖废弃拆迁房屋、废弃施工工地、工棚、桥梁、涵洞、车站、地下维修管道沟、公园、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积极劝导、引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接受救助。按照“先救助、后甄别”的原则,及时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人员提供生活、返乡等救助,为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提供医疗、安置等救助。对具有行为能力且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抗寒物品和求助方式,并做好工作记录。另外在严寒恶劣天气时,要加强街面排查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有效衔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街面救助管理工作。

  (二)加强冬季救助信息传播。通过新闻媒体、公众网络、公益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并向环卫工人、沿街商户、福彩站点以及爱心群众等发放宣传单、倡议书、爱心救助联系卡等宣传资料,帮助群众和求助对象及时获悉求助渠道、求助机构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救助氛围。另外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及时介绍冬季救助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三)加强救助点管理。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的作用。开展救助点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严格落实救助区域管理制度,对有暴力倾向和不具备行为能力的救助对象要严加防范,切实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救助业务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开展救助,保全工作记录、救助档案等资料,确保不出任何责任性事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杜集区流浪乞讨人员“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目标任务分解到人,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集全区之力做好“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引导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专项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把“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近期中心工作。

  (三)完善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火情、灾情、疫情、突发疾病以及群体闹事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的原则,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性质,按照预案要求快速、高效、稳妥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做好物资筹备。提前做好食品、御寒物品、医疗用品等冬季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确保救助人员基本的生活、饮食、安全有保障。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4

  根据《施秉县应急局关于印发<施秉县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施应急函〔20xx〕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体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群众渡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因灾倒房重建户、因灾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因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 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三、救助范围

  20xx年的.年初以来遭受过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资金管理

  (一)严格资金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拨付资金应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必须春节前全部发放完毕。

  (二)冬春救助标准。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按口粮补助每人150元测算分配冬春救助补助资金。

  五、工作步骤

  (一)入户调查阶段。20xx年1月7日至 20xx年1月13日,由安监站在前期调查上报数据的基础上,再次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实确认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认真开展核实统计,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确定救助对象阶段。20xx年1月14日至1月19 日,各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即: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应在村组进行公示 5 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收集好需现金救助人员(信用社)存折账号(一折通),建立救助台账。

  (三)实施救助阶段。20xx年1月20日前,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的冬春救助人员名单报县应急局,并在 1 月 25 日前由镇财政所通过农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款到户,并标注与“冬春救助”有关字样。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各村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各村要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受灾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5

  为积极稳妥安排好我镇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冬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实施,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做到“程序规范、对象精准、措施及时”,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度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原则上每户救助按照不低于300元、不高于20xx元的标准执行。

  二、救助重点对象、时段以及救助方式

  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自救能力较差的困难户、绝收户、倒损房户和其他户列为冬春救助的重点。

  救助主要以资金为主。冬春救助资金主要用于20xx年度受灾群众和20xx-20__年度冬令春荒期间(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村、社区积极组织开展摸底排查,详细调查了解今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区内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工作台账》,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春节前)

  1.制定镇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20xx年元月10日前)。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镇制订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督促各村、社区抓紧实施,确保元月20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20xx年元月10日前)。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做到分户施策。各村、社区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

  3.及时发放资金,注重救助实效(20xx年元月20日前)。各村、社区上报的资金发放花名册经镇审核后,上报县应急管理局。镇财政分局通过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字样。

  (三)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20xx年3月30日前)。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要进行绩效评估,同时,镇政府将会同县应急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开展救助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救助相关情况及评估报告将在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开展冬春救助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对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组织好、开展好, 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达千家万户,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严格程序,精准救助。要对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做到分户施策,杜绝平均发放,重点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于冬春救助政策落实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应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

  (三)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冬春救助资金直接安排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补助,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要坚持“专款专用、公正使用”的原则,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在资金分配使用中,不得优亲厚友,不得预留资金,不得违规用于工作补贴,不得以春节慰问金的形式发放。各村、社区接到分配计划后,要迅速组织评议并于元月13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表格,镇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相关部门,并于元月20日前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现象。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6

  我市因灾导致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按照上级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相关精神,为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真学习法规政策,规范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遏制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重要举措,直接体现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直接关系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人口数量大,救助时间跨度长,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各乡(镇)要认真学习领会《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修订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xx〕245号)、《贵州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工〔20xx〕230号)、《贵州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财资环〔20xx〕48号)、《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黔应急〔20xx〕25号)等法规和文件,进一步提高对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意识,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应急工作的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统筹作出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和规范做好冬春救助对象确定、方案制定、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冬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细化实化救助工作方案

  各乡(镇)要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要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类型,把握好实施救助对象,并加强与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等制度及前期已实施灾害救助措施相衔接,注重发挥各项救助制度和措施的整体效能,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

  三、成立清镇市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冬春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清镇市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四、救助方式及资金预算

  (一)救助方式。20xx—20xx年冬春救助方式以现金救助方式开展。

  (二)资金预算。20xx—20xx年冬春救助资金预算552.69万元,其中:中央483万元(黔财资环[20xx]109号),省级65万元(黔财资环[20xx]110号),市级4.6万元(筑财行〔20xx〕13号),本级匹配0.09万元。

  五、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对象

  1.因灾住房倒损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群众。

  2.因灾农作物减产(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群众。

  六、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为口粮补助每人150元。

  七、救助申请及发放程序

  按照“户报、村评(核)、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1.户报。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2.村评(核)。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对象民主评议(核实)后确定拟救助对象,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审。乡(镇)审核通过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材料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4.县定。清镇市应急管理局审核确定后,应及时将对象审定、资金发放情况通报乡(镇),并在发放对象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人到户,并在银行转账附言中备注资金用途为“受灾救助补助”。

  八、实施步骤

  1.20xx年12月24日前完成乡(镇)救助工作方案;

  2.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受灾人员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工作;

  3.20xx年12月31日完成村级评议工作;

  4.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7日完成村级公示工作;

  5.20xx年1月9日前完成乡(镇)级审核工作;

  6.20xx年1月10日—13日完成乡(镇)级公示工作;

  7.20xx年1月15日完成县级审核工作;

  8.20xx年1月16日—22日完成县审核情况村级公示工作;

  9.20xx年1月23日—30日完成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九、加强资金监管,提高冬春救助实效

  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要强化救助资金的管理,规范发放程序,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应按规定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安排,切实做好制度的有序衔接。

  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进度

  1.各乡(镇)要切实强化领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力量抓紧研究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人到户。

  2.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做好救助工作绩效评估,于20xx年1月21日前将《贵州省20xx—20xx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工作图片、工作简报、工作总结报市应急管理局何松处。

  3.建立健全冬春救助档案。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台账,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实施管理。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7

  为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权益,根据省民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民发〔20xx〕50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在寒冷冬季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不出现冻伤、冻死事件。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1日—20__年2月28日。

  二、职责分工

  (一)园区公共服务局。负责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通过确定食宿点的方式,为当日无法返程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积极协调交运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接返工作。定期在辖区内人流量大、流浪乞讨人员出现频率较高的场所开展“寒冬送温暖”现场救助活动。指导乡镇(中心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热心市民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对生活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实现救助“无盲区”。

  (二)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公安派出所。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引导其到园区公共服务局接受救助。对其中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

  园区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应依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对市容环境卫生影响的管理工作,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要依归依法处理。同时,应指导长途汽车站、各运输企业等单位为流浪乞讨人员返回户籍地提供方便,对园区公共服务局为流浪乞讨人员购买车票给予优先照顾。

  公安派出所应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身份鉴定、查询查证工作。对发现的流浪乞讨无法查证户籍的精神病人,应按照《兰州市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控工作办法》(兰办发〔20__〕55号)有关规定送往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三)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接到公安、城管或群众拨打救治流浪乞讨人员急救电话后,及时安排医护人员出诊救治,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残疾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园区公共服务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公安派出所、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应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街头劝导、现场救助和宣传引导活动,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现象。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8

  今年以来,我办多次遭受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灾害导致我办部分群众生活困难。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范因灾致贫返贫。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安排好冬春期间灾民基本生活作为当前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分段实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妥善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衣、被等)救助为辅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救助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做到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认定准确,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做到精准救助。

  (三)坚持专款(物)专用、重点救助的原则。救灾款物要根据受灾程度和救助月份,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优先考虑重灾区和重灾民,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率,切实把救助款物发放到实际困难群众手中。

  (四)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区级应急部门审批(“户报、村评、乡审、区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区分受灾人员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成员死亡失踪或致伤致残等情况,按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东关街道办事处20xx—20xx年度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丁党工委书记

  谭刚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周真平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刘宇泉党工委副书记

  景勇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郭兴刚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詹克永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陶燃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苒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粟斌党工委委员

  孙小平东关派出所所长

  罗洋党工委委员、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雷暄琴党政办主任

  余兰专职纪检监察员

  徐觅经济发展办主任

  李旋社会事务办主任

  唐吉发综治办主任

  张霞信访办主任

  胡邹丽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杨友泉财政分局副局长

  黄晓瑜卫健办主任

  杨斌国土所所长

  聂城俊村管站站长

  杜时华林业环保工作站负责人

  金家勇安监站站长

  吴玉鹏司法所所长

  胡琼妇联主任

  袁莉科宣中心主任

  杨开秀水务站站长

  王晓妮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主任

  朱尚书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邓桂林团委书记

  吴卫武装部负责人

  黄金生教育办公室负责人

  各村(居)委员会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刘宇泉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冬春救助日常工作。

  四、资金筹集和工作要求

  资金筹集比例:按照《省应急厅关于20xx-20xx年度中央冬春救助和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提示》《安顺市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西秀区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要求,东关街道办事处20xx-20xx年度筹措冬春救助资金共计1万元,完全由西秀区政府拨付。

  资金分配:根据9月份各村委会摸底上报的需救助情况统计和实际筹措的资金数,按比例分配东关街道办事处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5)

  救助标准: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制定西秀区救助标准为:口粮救助标准为200元/人,衣被救助标准150元/人,取暖救助标准100元/人。

  工作进度安排:20xx 年1月3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上报西秀区20xx—20xx年度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救助统计表(附件2);20xx 年1月8日前,上报西秀区受灾困难群众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20xx年1月22日以前,社会事务办要积极配合区应急办将冬春救灾款物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并将冬春救助工作进展情况于20xx 年1月27日前上报区应急局。20xx年5月以前,全面完成冬春救助任务。

  救助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

  五、实施步骤

  (一)需救助情况调查核查阶段(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11月5日)

  1.冬春生活救助的直接救助对象必须是20xx年以来遭受过自然灾害的生活困难群众。各村委会要组织全面摸排,做到受灾村组和受灾农户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少一户一人。重点关注和救助因灾倒房重建户、粮食绝收户、低保户、精准扶贫户、特殊困难受灾群体。社会事务办要按照“户报、村评(核)、乡审、区定” 和“三榜公示”(确定救助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救助数量二榜公示,发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对需救助对象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准需救助人口及需救助资金。对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过亲戚邻里互助互济的灾民,原则上采取生产自救和亲戚邻里帮扶的办法自行解决。

  “户报、村评(核)、乡审、区定”的程序:⑴户报。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⑵村评(核)。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对象民主评议(核实)后确定拟救助对象及救助数量,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一、二榜)。经公示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⑶乡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通过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材料报区应急管理局。⑷区定。区应急管理局审核确定后通过“一卡通”(必需是社保存折和社保卡)发放到人到户,并在银行转账附言中备注资金用途为“受灾救助补助。

  发放公示要求。社会事务办要配合区应急办应及时将对象审定、资金发放情况通报各村委会,并在发放对象所在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三榜)。

  2.社会事务办要结合实际,做好核查安排,要对参与核查工作的包村干部、村干部等人员进行培训,合理调配人员,做好有关台账审核、录入、汇总及上报等工作。

  (二)实施救助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5月)

  1.20xx—20xx年冬春生活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社会事务办收集最终核定的需救助人口数和救助资金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审定后提请区财政通过“一卡通”(必需是社保存折和社保卡)将救助资金统发给救助对象,社会事务办根据区应急局发放结果反馈给对应村委会按要求进行公示。

  2.衣被、取暖等物资由社会事务办对照各村委会调查上报需救助数据积极和区应急局沟通,并结合工作实际由区应急局统一划拨或折算现金发放,东关街道办事处按需救助情况及时把物资发放给困难群众,并认真完善台账登记等工作。

  3.物资发放要明确专人负责、专帐管理。杜绝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所发物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领取,严禁他人代领。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领取的,原则上由专人负责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4.做好动态跟踪服务。社会事务办要时刻关注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因新灾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措施。

  (三)总结评估阶段

  救助工作结束后,社会事务办要认真对本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并于20xx年5月20日前将评估结果和款物发放有关台账上报区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物保科。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实际救助户数和人数(及占受灾人员的比例),实际救助标准,实际救助效果,存在的问题,相关做法、经验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冬春救助工作是开展自然灾害救助、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和有效防止受灾群众因灾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之一,要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受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村委会民政负责人对村级负责、村级对乡镇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档案,规范管理。按照“逐级履行发放手续、层层建立救助档案”的要求,社会事务办要积极配合区应急部门按要求建立完善救助人口台账、救助款物发放清册等,切实把好村民民主评议关、救灾款物发放关、张榜公示关,要做到工作程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

  (四)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办事处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救灾款物的行为;坚决查处虚报冒领、私分救灾款物等行为。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救助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追究责任。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19

  今年以来,我镇相继遭受洪涝、大风等自然灾害,造成部分房屋受损、农作物减产、农村生活设施受损,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保障我镇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梓县20xx-20__年度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桐府办函〔20xx〕17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原则

  坚持重点救助、分类救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救助过程中,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发放救灾款物(四公开即对象、数量、质量、标准等公开,一监督即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

  二、救助对象

  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冬春救助政策要向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户、受灾脱贫户、受灾低保户、散居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农作物绝收户等特殊群体倾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救助方式

  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方式主要以现金救助为主,救助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对特殊救助对象和行动不便的困难家庭,可采用口粮、衣被等实物形式救助。

  安监站要认真做好冬春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情况公示,并在县级财政冬春救助资金拨付后15天之内(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四、救助时段及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将资金和物资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原则上每户救助标准不低于300元,不高于4000元(含现金和物资)。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现金或物资进行救助,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平安过冬,温暖过年。

  五、加大工作衔接

  安监站要加大与社会事务办、扶贫办等部门的联系对接,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机制的衔接,对冬春救助后仍有困难的,要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扶贫帮扶中。

  六、有关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核查人员信息并录入《新站镇20xx-20__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加强款物管理。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当年冬季到次年春季(12月至次年5月),因灾造成临时生活困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不得截留挪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等。

  (三)各村(社区)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提交一份到安监站存档备查。

  (四)严肃工作纪律。在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期间,镇纪委将适时组成工作组开展冬春救助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全镇通报。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0

  20xx年,吴小街镇遭受了不同程度自然灾害。致使全镇农业生产遭受一定损失,部分群众生活面临困难。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据救灾工作相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稳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为脱贫扶贫重要内容,坚持以解决灾民生活为重点,切实安排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救助对象和标准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对象包括: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大病重残户、困难优抚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征迁拆违户中的困难群体。各镇(街道)在制订冬春救助方案时,要优先照顾因灾倒房重建户、征迁户、低保户、大病重残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经济比较困难的家庭。

  三、救灾资金、物资使用计划

  本次冬春救助资金使用主要配合区应急局、区财政局以发放现金为主,辅以物资救助。根据受灾群众困难的程度,发放救助金500-1500元/每户,共需打卡发放65万元。

  四、救助程序

  救助对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人所在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张榜公布;

  (2)各村(居)民委员会统一审查上报;

  (3)镇应急办应联合民政办、财政所初审,并在各村(居)公示,建立台账上报区应急局;

  (4)镇上报的救助方案须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五、工作要求

  1、层层落实责任制。冬春救助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采取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冬春救助落到实处。

  2、组织群众生产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组织受灾群众发展蔬菜种植业和家庭养殖业,实行粮食损失副业补,主粮损失杂粮补;二是引导组织受灾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实行帮扶制度,镇村两级部门和单位包扶部分重灾户和特困户。

  3、严格发放程序和时间。本次冬春救助资金务必配合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在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4、按时上报各种资料。吴小街镇应急办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发放花名册、村公示材料、村评议记录报区应急局审核后拨付资金。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1

  根据怀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怀远县20xx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怀减救办〔20xx〕1号)文件通知,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9万元;同时下拨我镇冬春救助物资:棉被20床、毛毯20床、棉衣裤30套。经研究报镇政府领导同意后,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一)救助原则

  1.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

  2.互助互济、社会捐助和对口帮扶的原则。

  3.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

  4.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救助范围。因灾造成冬春口粮、衣被、住房、就医、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特别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同时,要加强与民政救助资金的衔接,统筹做好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

  (三)资金救助标准。全镇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7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资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重点困难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应急局审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2.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3.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提出的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并按照不低于拟救助对象10%的比例进行抽样核查;

  4.镇、村委会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补助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和物资;设立举报电话(8971600),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后,建立救助台账,在规定时限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花名册报县应急局审核。

  (五)救助时间和步骤

  1.制定救助方案。镇政府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于1月8日前将方案报县应急局。

  2.确定救助对象。各村委会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上报拟救助对象;镇政府对拟救助对象进行初审,1月12日前将电子版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花名册报至邮箱;1月15日前镇政府要在一卡通系统造册完成,同时将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和物资保障股。

  3.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1月18日前,县应急局会同县财政局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字样;各乡镇同步将救灾物资发放至需救助群众手中。

  4.开展救助评估。镇应急办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资料的汇总、归档工作,并对冬春救助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于3月31日前报县应急局。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冬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受灾情况、缺粮情况、缺衣少被等情况,确定重点救助乡镇、村(居)、组及贫困户,实施分类救助,严禁平均发放,杜绝优亲厚友问题的发生。

  (三)健全档案,规范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审核文件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档),县减救办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公平公正,加强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要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审计,确保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坚决杜绝违规纪问题的发生。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救助对象不精准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将救灾款物变相挪作他用的,将严肃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2

  20xx年我市因灾导致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按照上级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相关精神,为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真学习法规政策,规范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遏制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重要举措,直接体现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直接关系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人口数量大,救助时间跨度长,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各乡(镇)要认真学习领会《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修订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xx〕245号)、《贵州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工〔20xx〕230号)、《贵州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财资环〔20xx〕48号)、《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黔应急〔20xx〕25号)等法规和文件,进一步提高对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意识,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应急工作的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统筹作出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和规范做好冬春救助对象确定、方案制定、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冬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细化实化救助工作方案

  各乡(镇)要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要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类型,把握好实施救助对象,并加强与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等制度及前期已实施灾害救助措施相衔接,注重发挥各项救助制度和措施的整体效能,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

  三、成立清镇市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冬春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清镇市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商业学(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唐浩(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文静(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凯(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廖昆(市应急管理局执法队队长)

  成员:王兴祥(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王妍(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科科长)

  李顺(市应急管理局协调科负责人)

  谭宇环(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科长)

  周驰翔(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负责人)

  四、救助方式及资金预算

  (一)救助方式。20xx—20xx年冬春救助方式以现金救助方式开展。

  (二)资金预算。20xx—20xx年冬春救助资金预算552.69万元,其中:中央483万元(黔财资环[20xx]109号),省级65万元(黔财资环[20xx]110号),市级4.6万元(筑财行〔20xx〕13号),本级匹配0.09万元。

  五、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对象

  1.因灾住房倒损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群众。

  2.因灾农作物减产(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群众。

  六、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为口粮补助每人150元。

  七、救助申请及发放程序

  按照“户报、村评(核)、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1.户报。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2.村评(核)。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对象民主评议(核实)后确定拟救助对象,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审。乡(镇)审核通过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材料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4.县定。清镇市应急管理局审核确定后,应及时将对象审定、资金发放情况通报乡(镇),并在发放对象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人到户,并在银行转账附言中备注资金用途为“受灾救助补助”。

  八、实施步骤

  1.20xx年12月24日前完成乡(镇)救助工作方案;

  2.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受灾人员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工作;

  3.20xx年12月31日完成村级评议工作;

  4.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7日完成村级公示工作;

  5.20xx年1月9日前完成乡(镇)级审核工作;

  6.20xx年1月10日—13日完成乡(镇)级公示工作;

  7.20xx年1月15日完成县级审核工作;

  8.20xx年1月16日—22日完成县审核情况村级公示工作;

  9.20xx年1月23日—30日完成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九、加强资金监管,提高冬春救助实效

  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要强化救助资金的管理,规范发放程序,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应按规定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安排,切实做好制度的有序衔接。

  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进度

  1.各乡(镇)要切实强化领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力量抓紧研究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人到户。

  2.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做好救助工作绩效评估,于20xx年1月21日前将《贵州省20xx—20xx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工作图片、工作简报、工作总结报市应急管理局何松处。

  3.建立健全冬春救助档案。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台账,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实施管理。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3

  20xx年我县遭受了雪灾、风雹、生物灾害、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特别是经历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共造成13.6万余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29亿元。为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20xx〕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以核准对象、分类救助为重点,坚持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严格按照《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规程,深入基层了解受灾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尽快部署安排,层层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细化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救助对象

  20xx年因灾造成冬春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实施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的群众。

  各镇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分类,重点救助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三、救助程序

  各镇要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核定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基数,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和农户家庭,开展需救助对象核查,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受灾需救助人口数。在核准救助对象时,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一)县应急管理局按照20xx年各镇受灾情况、自然灾害系统内上报的受灾人口及需救助人口,分配救灾款物。

  (二)各镇根据县应急管理局拨付救灾款物数量,按照各村受灾情况及各村评议上报需救助人数提出分配方案,各镇领导会议研究无异议后行文下发各村。

  (三)受灾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各镇审批发放,各镇政府承担相应的审批责任。

  四、救助标准

  依据上级文件规定,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按照需救助时段,需救助数量,分类施救要求,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__元”落实。对于特别困难的受灾贫困户可以适当增加救助标准,但需要个人写出证明,村镇审核。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严禁按照受灾人口、受灾面积、受灾家庭平均分配,要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资金发放形式

  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开透明”的原则,救灾款物用于受灾的困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受灾群众的.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卡(折)通复印件、村评议记录等相关材料提交乡镇审批发放。

  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各镇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职,主动担责,切实安排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的生活。县应急、财政、督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4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减少热岛效应,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开创城市生态和宜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市城区内有条件实施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都基本完成的立体绿化建设,在地面、垂直、屋顶基本形成立体绿化的格局。

  三、组织管理

  成立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市住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全市立体绿化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评等。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按管辖范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四、工作内容

  立体绿化主要包含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两种形式。

  (一)现有的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沿线所有实心围墙予以拆除,并建成为透视围墙,实行垂直绿化;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墙体、挡土墙等应实行垂直绿化。

  (二)市城区内高架桥、立交桥桥墩进行垂直绿化。

  (三)市城区内河道硬质护坡进行垂直绿化。

  (四)市城区内建(构)筑物具备条件的,应进行屋顶绿化。

  (五)在实施立体绿化中,市市政园林局应严格按国家、省、市规定的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实施监督工作。

  五、鼓励政策

  (一)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物资奖励的原则,鼓励产权人对建筑物在符合建筑安全的条件下,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建设。

  (二)将立体绿化技术指标纳入城市创建园林式单位(社区)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园林式单位(社区)评选时重要考核指标。

  (三)对新开发小区进行立体绿化的,依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荆政发〔20xx〕35号)规定,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可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完成绿地。

  (四)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优秀屋顶花园”评选活动,对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工作,绿化效果良好的单位与个人,由市政府按照其绿化面积大小给予奖励;将组织立体绿化工作列为对各街办、居委会班子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对组织工作到位,绿化成效显著的街办、居委会进行奖励。

  (五)按辖区管理原则,由各区对本辖区内已完成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绿化面积大小给予适当补贴。

  六、管理办法

  (一)屋顶绿化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立体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并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向涉及委托人提供完整的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对立体绿化的控制,将立体绿化作为新建项目报建时审查的一项内容,由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审查。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对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验收后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五)管理维护。立体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原则上由业主单位养护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养护管理,市市政园林管理局要做好定期检查和指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立体绿化建设的费用原则上由产权人或建设单位承担,可列入项目建设经费。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立体绿化工作的推进。

  (二)各新闻媒体要加强立体绿化的宣传工作,使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立体绿化的意义,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疏散和结构安全等要求,注意结构承重和防渗,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公安消防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已建成或在建项目的立体绿化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借立体绿化建设之名进行屋顶违章搭建。在实施立体绿化过程中,市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城执法部门加强对屋顶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5

  一、活动主题

  走进高三 勇于担当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xx年4月21日(周日)上午9:30

  2、地点:喷泉广场

  三、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高二年级全体师生及家长

  四、活动安排

  前期准备:

  1、班级出一栏专题黑板报,开展主题班会;学生观看湖南卫视20xx成人盛典,完成给父母的一封信(政教处、高二年级)

  2、通知高二家长准时出席(高二年级)

  3、节目准备:配乐诗朗诵(zz等,要统一服装,准备文件夹,z老师指导);领导寄语(办公室),学生宣誓词、家长和教师的发言稿(政教处、高二年级)

  4、音响(z);音乐准备:我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飞得更高、感恩的心等(政教处)

  5、会场布置:横幅、宣传海报、誓词卡片(政教处)

  6、主持人串词(z主任)

  7、邀请电视台、稿件审核(办公室)

  8、升旗仪式(政教处)

  9、整队进场、队形排布(高二年级)

  议程安排:

  1、学生、家长进场(开场音乐:我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等)

  2、主持人宣布“走进高三勇于担当”十八岁成人仪式开始

  3、升旗,奏国歌

  4、配乐诗朗诵:十八岁的畅想(早晨的阳光)

  5、主持人(学生与父母相对而视,是否在父母的脸上看到了岁月的沧桑、是否在孩子的脸上看到了未来的希望。请学生握紧右拳放于心口在国旗下对父母宣誓。)

  6、学生代表领誓(z)

  7、父母祝福

  8、主持人(为了感谢我们父母的养育之恩,面向家长鞠躬。告诉爸爸妈妈“我爱你,您辛苦了”,家长给祝福。放音乐,感恩的心。)

  9、学长寄语(高三22班z 喊口号)

  10、老师勉励

  11、领导讲话

  12、仪式结束后,学生将写的给父母的一封信交给家长。(音乐:飞得更高)

  江苏省丰大高级中学 政教处 高二年级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1:

  十八岁畅想

  女1:不管是温柔的少女,将秀美的容颜铺在千年古卷上

  男1:还是昂扬的男儿,用宝剑砥砺出无限的豪放

  女2:18年的岁月都已在静止中缓缓流淌

  男2:激起的有忧伤和彷徨,更多的是成熟和坦*

  女1:两年前步入丰中的那天,谱写了一千多名少年的青春烂漫。

  男1:两年后似曾相识的今天,我们成为踌躇满志的青年。

  女2:我们把青春最美好的年华交与丰中的怀抱

  男1:丰中用温情而敦厚的教育浇灌我们的成长

  (停)男2:抬眼今日,站在成人的门槛,十八岁青春的记忆将要过去,

  女2:回首往昔,我们在无数关切的目光中上演了十八年火红的美丽。

  (停)女1:我们还记得幼时的蹒跚学步,是母亲扶我们重新站起;

  男1:我们还记得昨日的迷茫失意,是父亲告诉我们不要放弃。

  (停)女2:我怎能忘记,母亲在每次返校时,忙碌地为我收拾行装,让一包我从行李里挑出不要的煮鸡蛋,偷偷地再次出现在我的包里。

  (停)男2:我怎能忘记,父亲在电话里,听出我声音里微小的变化,发现了我本想隐瞒家里的小病,然后一反常态的唠叨起来,反复告诉我吃药,嘱咐我吃什么药。在我熄灯时间挂断电话后,他却独自迎接一个辗转反侧的夜晚。

  女1:我其实已经注意到,妈妈的手糙了,因为她要把自己的女儿托起,让她亭亭玉立,不畏风雨。

  男1:我其实已经注意到,爸爸的背驼了,因为他要把自己的儿子背起,让他坚强刚毅,顶天立地。

  (接)女2:然而,我曾经任性的和您吵过架,当着您的面摔门而去。

  (接)男2:然而,我曾经幼稚的和您赌过气,不吃不喝让您生气着急。

  女2:今天,在我十八岁成人之际,请允许告别了幼稚与任性的我说一声:“爸,妈,对不起!”

  男2:今天,在我十八岁成人之际,请允许懂得了知恩与感恩的我说一声:“爸,妈,谢谢您!”

  (停)男1:我们从无知的'少年,成长为一个个有志的青年;

  女2:老师携着我们,渡我们到知识的彼岸。

  (停)女1:我怎能忘记,在一次偶然的英语习作讲评中,当老师讲到我写在黑板上的作文中“我们把老师当作妈妈一样”这一句时,她顿了顿,抿着唇,红了眼眶。那一刻,我明白了全心奉献,不图回报的真谛。

  男1:我怎能忘记,校长在每一个清晨,出现在校园里,关心学子们的学习。他在琅琅书声中,从队头踱到队尾,又从队尾走回队首,表情时而关切,时而严肃,时而专注。那一刻,我明白了心怀责任、投身教育的含义。

  女1:今天,在我十八岁成人之际,请允许不再年少轻狂的我说一声:“老师,您辛苦了!”

  男2:今天,在我十八岁成人之际,请允许学会知恩图报的我说一声:“老师,谢谢您!”

  女合:十八年的青春,是父母呕心沥血把生命的火把点燃,

  男合:十八年的美好,是老师含辛茹苦将人生的道路拓宽。

  女合:昨天的懵懂雏鹰今天正要振翅起航,

  男合:知恩感恩的心已经取代了年少轻狂。

  (停)女2:追逐太阳的一代,正在被阳光照亮,

  男2:二十一世纪的钟声,正隆隆作响。

  女1:18岁,我们告别了幼稚、彷徨与泪光

  女2:18岁,我们收获的是成熟、感恩与自强

  男1:18岁,实现梦想的责任已经无可推卸

  男2:18岁,追求卓越的信念已经坚定如钢

  女合:18岁,张开你的双臂,拥起中国人千年的坦*

  男合:18岁,挺起你的胸膛,直起中国人钢铁般的脊梁,

  女1:18岁,昂起头去面对人生的风雨波浪,

  男1:18岁,迈开脚去跋涉生命的万里无疆,

  女2:18岁,青春的号角铿锵嘹亮,

  男2:18岁,年轻的活力奔涌激昂,

  (停)男1:18岁,让我们用青春的名义宣誓:

  (顿)女1:为了昨天的纯真,(合:) 为了昨天的纯真;

  (顿)女2:为了今天的责任,(合:) 为了今天的责任;

  (顿)男2:为了明天的理想,(合:) 为了明天的理想;

  (顿)总合:让我们用青春的热血,谱写祖国的壮丽与辉煌!

  附:

  成人誓词

  今天面对国旗,面对父母,我庄严宣誓:从今天开始我已经长大成人,我将以恒心对待学习,以虚心对待进步,以平常心对待得失, 以诚心对待他人 ,以孝心对待父母 ,以爱心对待社会 ,以忠心对待国家 ,以我壮志豪情,铸造辉煌明天!

  宣誓人: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6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作用,培养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镇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增强教育内涵,提升教育品位,使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向深入发展。

  二、主要工作:

  1.建立管理、评价机制,突出重要地位。

  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校长带头,语文教师为主,其他科任教师齐抓共管,全体教工、学生参与的推进机制,人人讲普通话,人人写规范字。

  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实行领导逐级负责制。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求纳入规章制度之中。在教师岗位职责、学校会议制度、教学常规等条例中都予以强调。将普通话作为教师评优树先、晋级的必备条件,优质课评选等教学竞赛活动的基本条件;把在校内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学生行为规范,作为评选文明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之一。并定期对教师、学生进行相关考核,成绩计入档案。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利用升旗仪式、黑板报、班会、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在校内外介绍规范语言文字的相关知识,宣传“推广普通话、用规范字”的重要性,校园、走廊、办公室、教室挂贴“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等专用提示性标语牌,创设规范语言文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切实提高师生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

  3.重视起始年级的师资配备。各校一年级在配备教师时要选任普通话水平高、书写优秀或指导有方的教师。

  4.以活动为抓手,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水平。

  组织师生广泛开展朗读、演讲、作文、书法、文艺等活动,在各种实践活动中训练学生使用普通话的水平。积极组织学生的普通话口语实践活动,以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和兴趣

  推行规范字,学校档案、公文、板报、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字。各校要加强写字教学,教育学生字要规规矩矩地写,组织开展各年级写字比赛活动。教师、学生用字规范纳入考核。积极组织参加各级语言文字竞赛活动。

  5.加强培训。实施普通话继续教育制度,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年度计划及长期计划,定期组织教师基本功培训。

  6.抓实推普周活动。每年9月第三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学校将举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推普周专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倡议、宣传、展评等给类活动。师生互动、人人参与,形成系列。

  三、主要措施:

  (一)教师应用

  1.普通话达标。全校各类教职员工达到岗位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全部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非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更高等级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2.教师用语规范。普通话是教师的教学语言,教师面对学生必须讲普通话。全体教职员工在会议发言、接待上级和外部人员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在接待家长等服务活动中,在校外会议和工作性社交活动中,提倡、推广使用普通话。

  3.教师用字规范。教师在备课、上课板书、作业试卷评改、书写评语等环节,要使用规范字(因教学需要除外)。

  4.加强写字教学研究。教师要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书写特点,探索规律,加强针对性写字指导研究,促进学生规范书写。

  (二)学生应用

  1.学生用语规范。普通话是学生的校园语言。学生在课堂问答、讨论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并形成自觉使用普通话的习惯。

  2.学生用字规范。写字用笔规范,小学一、二年级使用铅笔写字,三至六年级均用钢笔写字,养成良好书写习惯。各年级均设学生习字本。课堂笔记、各科作业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用字规范水平分别达到各学段要求。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7

  一、活动前言:

  作为祖国的未来接班人,现代大学生必须要具备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强烈的爱国情感。本次由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宣传部举办的班歌,班徽和班旗设计大赛,主要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与集体荣誉感,增强班级凝聚力,增进同学之间的感情,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全面推动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塑造大学生集体主义精神和团体意识,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

  二、活动宗旨:

  创新,团结,积极,进取

  三、活动时间:

  xx年11月19日

  四、参赛对象:

  建筑工程学院大一各班同学

  五、活动项目:

  班歌选定,班徽和班旗设计,创意比拼

  六、活动准备:

  1.通知下达:11月14日落实通知下达工作。要求各班在11月18日之前之前交上各班设计的班徽班旗和选定的班歌,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活动审批:11月14日完成活动审批。

  3.前期安排:11月14-17日申请场地(a区401)以及院旗,幕布,桌椅凳的审批,11月16日宣传海报和展板制作完成。

  4.活动宣传:在宿舍楼下张贴海报e区和a区放置宣传板

  七、注意事项:

  1. 班歌班徽班旗是一个班集体的象征,班级的每个成员都应积极地参与班歌班徽班旗的设计,对班徽班旗的设计和班歌的选取应让班内大部分同学知情,参赛的班徽班旗及班歌应是班内同学投票所选取得;

  2. 班徽班旗的设计应原创,交出各班的特色及优势,显示班级风采,采取或图画或文字或象形等各类表现方式,参赛的班徽和班旗可以是手画稿,也鼓励ps出各自的班徽,同时应附上对所涉及的班会的说明,解释其中的寓意;

  3.班歌的选取也应尽量原创,可以借鉴他人的,歌词也可以自己填写,歌词应积极向上,表现现今大学生的面貌及心声,富有朝气及活力,班歌最好还是对班级具有特殊意义的歌曲,同时本活动鼓励自己创曲参赛,原创曲目给予加分;

  4.在整个活动进程中,宣传部务必维持好场面秩序,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图片第一时间传给编辑部。

  5.活动期间,各班若在一些方面需要帮助,宣传部将给予支持;

  6.活动前后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八、活动流程:

  1.11月19日下午15:30开始正式比赛,20点结束;

  2.本活动将邀请分团委各部门出负责人共十位(暂定)为评委,并邀请辅导员老师及分团委、学生会的总负责人当颁奖嘉宾,并欢迎各位同学到场观赛;

  3.首先将进行班徽和班旗设计的评优,各班派出代表上台抽签,然后按抽签顺序,用多媒体设备或口头表述进行作品的展示与解说,限时三分钟,评委给予评分,满分为40分(班徽和班旗评分的具体标准见附录);

  4.然后展开第二个环节——即时创意大比拼,满分10分(规则见附录);

  5.接着进行第三个环节,班歌评优项目,按开始抽取的号码顺序用多媒体播放各班的曲目,限时5分钟,之后评为进行评分,满分40分(班级评分的具体标准见附录);

  6.在活动进行中,各班的出席率占5分,分为5分,3分,2分三个等级;

  7.计算总分,选出前三名,评委做活动点评,最后颁发奖状及奖品。

  九、奖状设置:

  1.班级形象展示之班歌班徽班旗比赛中:

  获总分的一等奖一名,奖品高级笔记本

  获总分的二等奖两名,奖品中档笔记本

  获总分的三等奖三名,奖品一般笔记本

  2.班歌最佳创意奖,班徽最佳创意奖,班旗最佳创意奖各一名,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十、资金预算(后附表格):

  1.制作宣传海报和宣传展板所需水粉颜料毛笔排笔及活动所需胶带等杂物:27元

  2.九张奖状及奖品:4.5+180元

  3.嘉宾,评委,工作人员用水:37.5元

  4.嘉宾邀请函及打分登记表:20元

  总计:269元

  十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

  策划承办:分团委宣传部

  十二、后期安排:

  于11月20日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并把活动照片传给编辑部。

  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宣传部

  xx年11月10日

  附录:

  一、 班徽班旗设计的评分标准:创意(15分);内容(15分);临场表现(10分)

  1.作品创意新颖,形象美观,中心突出,内容积极向上,上台代表展示与解说时,语言流畅,形象饱满,富有表现力,可视为甲等作品(40-32分)

  2.作品有一定的创意,形象较为美观,有一定的内涵,上台代表有较强的表现力,可视为乙等作品(32-24分)

  3.作品缺乏创意,形象空洞,没有内涵,后者被发现是模仿他人的,可视为丙等作品(24分以下)。

  二、即时创意大比拼的相关说明

  这个环节考验参赛者的临时创新能力。在主持人手中,有十张纸条,每张纸上都有相应的编号和一个与大赛主题相关的问题(内容待定)(20分)

  三、 班歌设计的评分标准

  1.歌词内容丰富,阳光,积极向上,能反映当代大学生时代性的特征,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与集体高于个人的观念。(15分)

  2.班歌的曲可以应用其他歌曲的曲,歌曲能够与歌词完整结合起来,歌曲能表达出歌词之美,歌曲能赋予曲新的韵味,本活动鼓励原创曲目,原创曲目加2.5分。(15分,不包括加分)

  评委可根据自己的标准和理解进行加分,作品的最后分数为几位评委给的分数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南省实施办法》,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确保我县临床医疗急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用血需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争取全局符合献血条件的人员全员参与献血

  二、工作任务

  (一)局机关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制作无偿献血宣传资料和健康献血常识手册,发放给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联系县献血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时间组织献血。

  (二)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专人负责统计献血人员名单,及时上报给局机关办公室;听从局机关办公室安排,负责组织本机构献血人员有序参加献血活动。

  (三)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要积极发动配合局机关,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督促无偿献血工作持续有序进行。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无偿献血是一项利人利已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每个健康公民应尽的义务。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要切实承担动员和组织本单位适龄健康公民参加自愿献血的职责。要配合办公室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三)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无偿献血工作已纳入20xx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完成无偿献血任务成绩突出的股室、二级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年底评优评先工作中,无偿献血工作将作为加分项列入。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29

  我校高度重视本次双高普九的验收工作,依据区教育局下发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要点》文件及迎接双高普九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校近工作实际,本着“把简单事情做精彩”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和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全校师生全员行动,投入到了迎检工作中,为圆满完成此次迎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双高普九”迎检工作机构

  (一)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王雪峰(校长)

  副组长:赵新芝(学校书记)

  成员:温春艳(副校长)、周喜仁(副校长)、杜俊颖(工会主席)、

  梁哲(主任)、周光辉(副主任)、韩丹(大队辅导员)、

  孙晓棠(教学副主任)、王冬梅(教学副主任)

  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组织落实上级有关迎检工作意见。

  (2)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迎检工作方案。

  (3)验收各口的迎检工作的准备的情况。

  (4)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具体工作。

  (二)学校具体迎检工作组分工和职责

  1、综合组

  组长:王雪峰

  副组长:赵新芝

  成员:温春艳、周喜仁、杜俊颖、梁哲、周光辉

  职责:

  (1)组织、协调“普九”迎检各组的日常工作

  (2)与上级督导部门联络有关迎检工作的事宜

  (3)安排迎检工作中的各项活动和接待事宜

  2、文秘组

  组长:温春艳

  副组长:杜俊颖

  成员:梁哲、周光辉、韩丹、孙晓棠、王冬梅

  职责:

  (1)负责接收上级有关“普九”迎检工作的文件

  (2)负责书写学校汇报等文字材料

  (3)负责整理迎检档案材料及材料汇编

  3安全组

  组长:周喜仁

  副组长:梁哲

  成员:周光辉、孙晓棠、王冬梅、姚远汉、孙德昌、周婧瑛、刘成华

  职责:

  (1)负责学校的整体安全,保证师生在校安全的学习、生活、活动。

  (2)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强化学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提升学校育人氛围

  (4)负责本次督导检查的`安全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长:赵新芝

  副组长:韩丹

  成员:杨忠华、陈平、王冬梅、杨威

  职责:

  (1)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升旗校会、班队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双高普九意义的宣传,提高学生的认识

  (2)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向家长广泛宣传双高普九迎检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

  (3)负责迎检前后的新闻报道工作

  (4)负责营造迎检工作的氛围,做好解说工作。(一楼杨威、二楼韩丹、三楼(包括新楼)——-王冬梅、四、五楼——-韩丹)

  8、后勤保障组

  组长:周喜仁

  成员:刘成华、戴玉春、孙德昌、姚远汉

  职责:

  (1)负责迎检期间的材料装订所需备品的准备

  (2)负责迎检接待期间所需备品。

  二、材料任务分解

  1、办学条件:( )王雪峰、温春艳、周喜仁

  2、队伍建设:赵新芝、杜俊颖、韩丹

  3、教育教学:梁哲、周光辉、王冬梅

  4、学校管理:温春艳、周喜仁、孙晓棠

  5、办学效益:王雪峰、赵新芝

  三、实施阶段

  a)启动阶段(9月1日——9月5日)

  1、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认识。

  2、制订学校工作规划。

  3、宣传动员布置学校工作。

  b)实施阶段

  1、摸底自查(9月6日——9月10日)

  各实施小组对各自常规工作进行自查。

  汇总自查情况书写自查报告(9月20上报)

  2、自我补救(9月21日——5月31日)

  各处室、各小组根据自查情况进行自我补救,力争达标。

  3、初检(9末)

  做好迎接区、教育局检查的准备工作。

  4、整改(10月初)

  根据区检查提出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提出完成任务的时间,做好查缺补漏工作。

  c)迎检阶段

  (1)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团检查的各项工作,接受上级检查团检查。

  (2)总结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将迎检工作纳入到学校的重要日程中,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召开教师大会公布、布置迎检工作,使全校全部行动起来,形成良好的迎检氛围。

  2、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墙报、升旗校会、家长委员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宣传有关双高普九检查的意义内涵,营造全民理解、支持、参与教育的良好环境。

  3、各负其责,认真工作。

  在此次迎检工作中,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评估标准所涉及内容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步调一致,按要求准备到位各种迎检材料及各项迎检工作,发挥团队的作用,圆满完成迎检任务。

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篇30

  为深入贯彻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从x7年起,在全市广大农村开展创办农民夜校试点工作,为全面建设农民夜校探索经验、奠定基础,现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办好农民夜校,对于满足广大农民求知、求富、求乐的要求,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根本目标,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民科技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以农民夜校为重要形式,以试点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村村有农民夜校,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依靠农民。

  2.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而为,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

  3.注重实效的原则。力求实际、实用、实效,戒除形式主义。

  4.循序渐进的原则。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铺开。

  二、试点单位的确定及夜校的建设标准

  (一)试点单位

  根据市里的总体部署和各县(市)、区的申报,全市农民夜校试点单位共确定21个村(镇)。分别为:榆树市先锋乡民权村,弓棚镇十三号村、五棵树镇;农安县合隆镇谷家岭子村、农安镇红卫村、哈拉海镇金大房子村;德惠市布海镇升阳村、郭家镇东岗村、朝阳乡双利村;九台市九郊街道新立村、龙嘉镇龙嘉村、波泥河镇波兴村;双阳区齐家镇卧龙村、鹿乡镇鹿乡村、山河街道办事处三专村;绿园区西新镇双丰村;朝阳区富锋镇宋家村;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南关区幸福乡红嘴子村;二道区英俊镇和平村;净月经济开发区新湖镇红田村。

  (二)建设标准

  根据试点村(镇)经济状况和现有条件,农民夜校建设分为“五有”和“三有”两个实施标准。“五有”,即有教室、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电教室和室外活动场地;“三有”,即有教室、文化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地。各活动场所面积应不小于:教室100平方米、图书室4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60平方米、电教室4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x0平方米。各试点村可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五有”或“三有”建设标准。

  三、功能定位

  新时期的农民夜校只有办成集多功能于一身、能够满足农民多样化需求的活动场所,才能具有吸引力、凝聚力和生命力。因此,夜校应具有如下功能:

  (一)科技培训功能。根据农民创业致富的要求,本着干啥学啥、学啥干啥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培训活动。

  (二)文体娱乐功能。经常性地组织农民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让农民活跃起来、高兴起来、团结起来。

  (三)信息发布功能。多渠道收集并及时发布政策、市场、价格、劳动用工等信息,让夜校成为农民致富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四)法律普及功能。有计划地组织农民学习相关法律和政策知识,让农民做到懂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交流与沟通功能。通过各种培训及文体活动集聚农民,使农民便于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引导农民走共同创业、共同致富之路。

  (六)民主议事功能。增强村务工作透明度及农民参与度,对村里需要民主决策的事项,组织农民代表进行讨论和表决,真正做到“管理民主”。

  四、运行机制

  (一)农民夜校的组织管理要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农民夜校校长,并从村小中选择一名教师任夜校专职教员,负责农民夜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农民夜校的活动内容和时间,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根据农时农事活动科学安排。要在广泛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年度活动计划,并做到一月一公布,让农民心中有数,提早准备。

  (三)农民夜校的活动方式,要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在培训方式上,把集中办班与党员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授课方式上,要把专家讲课与当地致富能人现身说法紧密结合起来;在活动方式上,要把教育培训与文体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凝聚人气,寓教于乐。同时,还要采取以物流带人流的办法,在夜校周围布设超市、餐馆、生产资料供应站等一些物流网络,进而把更多的农民吸引到夜校中来。

  五、实施步骤

  农民夜校试点工作从现在起至x7年6月中旬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到x7年3月末。这段时间主要是围绕农民夜校开工建设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要抓好4件事。

  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搞好规划设计是建好农民夜校的前提。要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帮助搞好规划设计,确保规划设计的标准和质量。在规划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夜校的农业科技和职业技能培训、文化娱乐、政治思想教育、信息发布、法律普及、交流沟通、民主议事等各项功能,力求夜校建成后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切实体现农民的意愿。

  二是搞好用地审批。要根据有利于集中、方便开展活动的原则选择夜校位置。位置确定后要搞好用地等各种报件的审批。

  三是准备建设物资。夜校建设所需的砖瓦、水泥、木材、钢筋等建筑用材和其它物资,要在x7年3月底前全部到位。

  四是选好施工队伍。要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节约建设成本。

  第二阶段:实施建设阶段,从x7年4月初到6月中旬。这段时间主要是集中进行夜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抓住火候,适时开工;二是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三是要设置工程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四是要按照夜校建设标准进行设备设施武装,确保达到开班条件。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从x7年6月中旬到6月末。夜校建设进入收尾阶段后,各县(市)、区要根据规划设计标准先行自检,缺啥补啥。在此基础上,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对各试点单位进行统一检查验收。

  六、资金筹措

  资金是农民夜校建设的重要保障。农民夜校建设投入,应采取试点村自筹一点、各级政府扶持一点、市场化运作筹集一点、社会化募集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农民夜校建设的顺利进行。市里对夜校试点建设实行“以奖代投”的政策,对经验收达到“五有”标准的农民夜校,每个给予10万元的补助;达到“三有”标准的农民夜校,每个给予3万元的补助。各县(市)、区也要给予相应的扶持。

  七、组织领导

  夜校试点建设有着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事关夜校建设的全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市里成立农民夜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即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民夜校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检查验收。各县(市)、区也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当中,由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管,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具体落实。要加强协调调度,切实解决好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农民夜校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强化夜校试点工作的合力,组织各个部门积极投入到农民夜校建设中来,提供人、财、物支持。开展城市支援农村活动,动员城市机关单位、学校把闲置的电脑、桌椅等设备支援给农民夜校,以缓解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