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xx)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各地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修订完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各地根据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各地针对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地方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
(六)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七)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一、强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监管和全民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防护意识,保证守法经营者的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职责。区主管负责人为组长,安监局长为副组长,抽调公安、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组成工作领导组,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和打非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各责任单位具体责任和任务。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清点、登记和移交公安部门进行集中销毁,调度、总结和汇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安监局开展工作,按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抽调人员参与定点和巡查执法,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内私储和重点私售人员情况,集中公开销毁非法烟花爆竹;工商、质检部门:抽调主要力量配合安监,重点清理无证经营摊点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做好登记、统计后交安监局处理。
二是先期摸排,打“窝点”。采取划片包干的办法,由
镇办会会同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的非法存储点和重点私售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定点监控,重点对涉农社区的民房、空闲房进行不间断的监控,掌握情况后报区安委办,领导小组调集力量打掉非法存储点。对重点无证经营人员进行警告教育,防止出现反复。春节前我局联合公安秦都分局共查处非法花炮55箱、鞭炮95箱、礼花弹27箱、礼花75箱,并进行了销毁。
三是定点执法,严打无证经营。对全区经营重点区域进行清查,严厉打击私售行为,出现一个打掉一个。对有证的经营户,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售私、售假,对不守法的有证经营户严肃处理。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制,签定责任状,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和“打非”工作中不力的单位,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谈话,力促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二、建立健全档案,全程规范化管理
对全区范围进行全面排查,下发排查登记表,有过非法生产史的重点户和可疑经营户登门进行复查,详细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各项台帐和管理制度,建立烟花爆竹经营“一店一档”,与每个店签定了烟花爆竹安全承诺书。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经营淡季的常态管理,特别是对专营店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超量存储和售私的`情况。
三、加强全面的监督管理
一是把烟花爆竹的监管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的检查。二是与公安、工商联合制定方案,对进货安全;对经营中的进货,与批发公司进行协调,采取控制量的办法,适时供货,防止出现过多存货的问题。三是早入手,查处非法存储,进行全时监控,防止出现非法存储的违法行为发生在辖区内,为专项治理打基础。四是对有非法生产史的重点户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不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现象。五是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人举报的事情,一经查实,进行奖励,并对举报人保密。
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根据省工商局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经市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紧扣中心工作,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促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使市工商局机关作风、履职效能、队伍形象等实现根本性扭转,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深化工商事业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任务和整治措施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收集的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重点对履职尽责不到位、部门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审批过多,检查评比表彰偏多,脱离实际、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等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在以下14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人教科配合)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问题。要在去年开展为期一个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脸不难看事却难办等问题;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解决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问题;解决在监管执法中吃、拿、卡、要等问题;解决在行政审批中不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解决窗口服务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强、态度生硬或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解决对基层工商部门的请示不予答复、不及时答复等问题。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聘用人员过多等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牵头,人教科、注册科、外资分局配合)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推进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落实局机关节水、节电、节油等指标,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监察室配合)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助用户、滥建楼堂馆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面清理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严禁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的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财装科配合)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业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财装科、人教科、监察室配合)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解决为体现“政绩”而搞些花拳绣腿,打造华而不实的“亮点”工程的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监察室配合)
7、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一是突出查处垄断、商业贿 赂、传销和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企业利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案件。(责任单位:竞争执法科牵头,检查支队配合)
二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市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作用。(责任单位:市场科牵头,信息分局配合)
三是重点针对商品房、供水供电、预付式消费、家电、装修、通讯服务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12315指挥中心、消委会)。
四是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位权、玩忽职守、徇私等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
8、整治信访突出问题。认真贯彻《信访条例》,高度重视基层群众的上访工作,按信访路线图要求,切实在专项整治中,对群众上访麻木不仁、不问不管和合理信访拖延不办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服务基层的群众意识,帮助解决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正常合理的上访,在办理群众上访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体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9、要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
10、要严肃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
11、要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责任单位:注册科、外资分局)
12、要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监察室配合)
13、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着力解决出入私人会所,在私人会所公款吃喝,以及在私人会所建设管理方面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会所歪风”违规违纪行为。(责任单位:监察室牵头,注册科、外资分局配合)
14、调整清理“*官”。着力解决国家工作人员配偶移居国(境)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责任单位:人教科牵头,监察室配合)
三、整治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20__年9月1日至9月8日)。按照省工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标准、阶段目标、进度要求和保障措施等。
2、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9月9日至9月16日)。全方位查找1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针对相关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整改落实阶段(20__年9月17日至9月24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全方位的管理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
4、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9月25日至9月31日)。各牵头单位要在9月3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和下步工作建议等。
四、整治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市工商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细化整治任务,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互动联动,积极落实责任,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1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2、注重建章立制。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针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有效约束权力和规范行为。
3、加强督促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整改负责人要加强对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重要管理和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来评判,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促进问题的解决和作风的改善。
4、严格责任追究。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推进14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