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査三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发[]14号)精神,结合省市民政系统开展 “三严三实”、“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县民政局制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部署。通过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发现民政部门在履职尽责、执法监督,落实改革发展措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查找党性差距,查实工作漏洞,着力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着力化解经济运行风险,着力解决社会矛盾问题,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是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通过专题教育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举措。活动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主体作用,明确工作任务,抓好动员部署、全面自查、集中督查、整改建制各阶段的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二)坚持上下联动原则。在全面自查的同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活动,形成全面自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三查联动”的强大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把发现和解决民政部门在履职尽责、执法监督,落实改革发展措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三查三保”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围绕突出难点问题,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具体事情查起,从化解信访疑难案件做起,找准查实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采取得力档施,真正解决问题。

  (四)坚持务求实效原则。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民政干部履职尽责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真抓实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源头化解,真正消除影响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按照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注重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督查与日常自查相结合,既下大力气解决民政系统“三查三保”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立长期管用、执行有效的制度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查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职尽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是否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运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执法监督,做到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是否存在推诿塞责、慵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查是否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完善整改台账,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是否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妥善处置发现的问题。

  (二)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着力消除经济运行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1、查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暖等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

  2、查社会组织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各类基金会是否存在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排查基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民办养老机构是否违法融资,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三)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和社会稳定情况,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1、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和便民服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2、查城乡低保发放、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群体救助和优抚等涉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政策棚架,“中梗阻”、打折落实等现象。

  3、查各类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是否依纪合规、安全运行;在各类资金分配中是否做到“严以用权”,不以权谋私;在资金发放中是否做到“严以律己”,不优亲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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