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自治县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卫发〔〕20号)精神,为顺利开展好镇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环境,形成以德选人、以能聘岗、以勤补拙、以绩评优、择优聘用、能上能下的干部聘用机制,选就一支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五)依法办事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局专门成立镇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如下:

  组长:彭映春(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包金伟(县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林忠(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杨国明(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俸志刚(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李国燕(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张昌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芬(县卫生局合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包金伟兼任,人员由杨国明、俸志刚、李国燕组成。

  四、竞聘上岗的范围和职位

  (一)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范围:本县卫生系统内在职在岗符合竞聘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借用到县外及县内卫生系统以外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职位:镇卫生院院长。

  五、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对事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忠于党和人民,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勇于奉献、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公道正直、善于团结广大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有胜任组织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文化水平。

  (二)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在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中,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现任院长、副院长职务的可放宽到助理医师资格。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妇女、非党可适当放宽),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4、要求医师以上职称。

  5、具备竞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

  六、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4月5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组长:包金伟

  成员:杨国明、俸志刚、李国燕。

  负责制定包括竞聘职位、资格条件、竞聘范围、程序方法和各阶段完成时限要求等内容的实施方案。

  (二)宣传动员(4月15日前)

  1、开好一个宣传动员会:由各医疗卫生单位院长负责,召集院内全体干部职工开好一个竞争上岗宣传动员大会,宣读(双卫发〔〕20号)文件,积极动员院内职工参与镇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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