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加强对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粮食局长、商务局长、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市工商局、食药局、质监局、住建局、规划局、物价局、公安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运城市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扶持资金。
住建部门、规划部门负责销售车、销售亭经营位置许可手续的办理和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建设的城市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办理配送车辆通行证。
工商部门负责为承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对在住建部门、规划部门办理了经营位置许可手续的销售车、销售亭办理流通许可证,并按相关职能加强管理。
质监部门对规模化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对食品企业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食品安全进行依法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职能调整后按新规定履行职责)。
物价部门负责生产、经营企业及流动供应点的价格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网点设置不拘形式,灵活多样,分类指导,分批改造,加快发展。要按照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的模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持健康有序发展。
(三)建立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要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不符合质量卫生、不能保持标准或其它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予以摘牌,收回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相互配合支持,共同推进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顺利实施,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推广此项工程,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确保放心粮油主食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