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排查治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公安部、省、州、县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意见,并向党委、政府汇报。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危险路段,采取增派人员、多次设置临时执勤点、设立标志等有效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对正在整治的危险路段,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并要求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交通疏导指挥;进一步加强对镇三岔路口等交通经常性堵塞点的整治力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隐患。
(三)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罗次交警中队和派出所以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村道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彻底清理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现象。
(四)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宣传贯彻,针对农村集市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深入到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村组,通过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开展“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建立宣传阵地,创办专门栏目,采取以案说法、曝光违法行为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队”要充实力量,结合本地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宣传实效。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集中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认真总结,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本地区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的情况,分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从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入手,疏堵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落实和完善农村地区 “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构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形势,树立信心,统一思想,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局面。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在镇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做出成效。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导致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没有成效,经督促后仍然没有效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