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质量保证书 篇1
由我公司承建施工的工程,任命项目经理:代表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1、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3、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商品砼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监督下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批的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再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对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人员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认真执行,及时整改达到质量合格。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功用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7、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9、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10、我公司保证支持项目经理的工作,没有特殊情况下不中途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时,严格履行程序。
保证人:_________
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施工质量保证书2
若我单位在新建车间1.5厚环氧地坪等项目招标中,有幸成交,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对工程质量做如下保证: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按照甲方图纸划分的区域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不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确保本次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记录工作。
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严格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保证,若工程验收我方达不到保证的优良标准,我方愿接受工程造价的5%作为惩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保证人:_________
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施工质量保证书 篇2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
8、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保证人:
日期:
建筑施工质量保证书 篇3
发包人(甲方):_____梁建设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⒎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