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内部责任制协议书

2023-04-07

工程施工内部责任制协议书 篇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为切实加强工程管理,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顺利实施,保证本工程能符合业主合同的要求,按期保质保量的目标,取得较好地社会、经济效益,现责任人在认真分析研究本工程的图纸,招投标文件和业主的合同条款要求后,提出 ,(填写担保情况)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基于以上基础三方共同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总则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性质: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工期: 日历天(按业主要求)。

  1.3质量等级: (国标或行标特殊要求需写明)

  2:协议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承包协议书、甲方与业主的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图、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图纸会审纪要、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承诺以及其它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

  3:协议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汉字

  3.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国家有关该类工程的质量检验、验收标准和规范以及业主要求和规定。

  4、合同价款(暂定):大写 元( 小写 元)

  该工程采用 承包方式,结算依据为 。

  责任人职责

  1、责任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尽快完成项目部的筹建和精干施工队伍的组织工作,及时到位指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关机械、设备、材料和物资,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期限与数量到场,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工作。

  2、如公司投入人员与投标书中的人员不符而引起业主处罚所产生的费用, 。

  3、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应及时按公司单位有关规定报送“工程月报”“工程结算账单”等材料,工程所需的对外联络和宣传,均以公司单位 的 名义进行,并报告公司留档备案。

  4、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的工作指令,并积极搞好业主、监理和当地政府的关系,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5、应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保通、治安、消防、环保等方面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6、催收和结算工程款,承担本工程内的一切风险(包括工程质量、机械事故、施工人员及第三人的伤亡事故以及对外的债权、债务)。

  7、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时编报财务用款计划。

  8、建立施工档案资料,做好施工原始记录,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和竣工文件,并将有关资料提供一套给公司留存备查。

  9、及时处理与业主、监理的往来信函(责任人给业主的信函应经过公司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

  10、责任人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所发生的人工工资,并将工资发放单每月上报公司财务审核。

  11、责任人应为现场施工人员投保工伤保险,使用外来劳动人员必须向有关部门办妥手续。

  12、维护公司的声誉,使公司免受责任人造成的任何损害,包括诉讼损失和其他不利于公司的任何事宜。

  13、遵守国家的法律、政令、政策以及建设工程管理规定。

  14、工程盈亏由责任人承担,与工程有关的人工费、材料费、租赁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责任人必须按约履行责任人与第三方的合同和协议,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等,违反该条约定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15、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所涉及的现金款项及费用全部由责任人负责,并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打到公司指定账户。

  安全生产与风险责任

  1、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安全及防护设施由责任承包人负责,因责任人原因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安全、质量事故,包括危及第三者伤亡事故均由责任人自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约定风险承担)。

  2、责任承包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和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条例、规章和制度。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加强自我保护,自觉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做到劳逸结合,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

  3、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责任人负责对特殊工种人员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相关工种的操作规程教育,按规定定期审查,严禁无证操作。

  4、责任人所进场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和建筑行业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中责任人不得使用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机具、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5、责任人在施工中,应根据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及时落实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所有工程施工人员都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6、责任人必修按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沿线“保通’措施,实施中要求施工地段标志、标牌做到规范、准确、醒目。配备足够的专职人员和机械进行道路维修和指挥协调来往车辆的通行,确保行车安全。

  7、风险承担。责任人应以当以自身利益为重,落实风险规避和风险转移措施,及时足额办理施工工程和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这一费用。

  工程项目结算及支付

  1、责任人 (填写工程款结算方式)。

  2、在业主工程款到位后,先期暂扣进度款的 作为管理费后支付给责任人,税费由责任人在开具工程发票时按实交纳, 责任人应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支付本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其它款项。待工程验收、决算并经业主要求的审计部门确定后与责任人按实结算,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前不支付合同超出部分款项。

  3、本工程保修费应按照公司与业主的合同条款,同比例扣除,待缺陷修复责任期满后(按业主规定日历天)工程款到账后三天内付清。如在保修期内,责任承包人不能按公司通知要求承担保修责任,造成公司不能实施完成的,有关保修费公司将不再予以结算。

  4、在公司与责任人就内部结算完毕之前,所有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均属于公司的公款,工程款的支配权属于公司。责任人向公司领取的所有款项,必须保证全部用于本工程,不得挪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不得用于赌博、吸毒、买卖、买房、买车或其它个人消费等)。若违反该条规定,责任承包人愿意按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定罪性处理,并自愿向公司支付所涉金额 倍的违约金。

  5、工程款支付及入账,按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规定办理。责任人办理财务往来结算,由责任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

  6、责任人须提供实际结算工程款 的增值税专用材料发票; 劳务发票。专用发票须在工程款发票开具当月提交且开票日期在工程发票开具当月底前,次月提交的不能抵扣税款,因此产生的税费由全部 承担。

  税赋

  1、责任人承担履约合同所发生调整的各种税赋,并按照税务部门调整之日起的税赋完税。

  违约责任与奖罚

  1、公司因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责任人合同总造价 的违约金。

  2、责任人未接受公司正当检查、监督的,支付公司合同总造价的 违约金;因工程达不到合同所要求竣工期限的,除承担业主的处罚外还需支付公司合同总造价 的违约金;若工程质量不合格,责任人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以上,达不到合同所要求质量等级要求的,除承担业主的处罚外还需支付公司合同总造价 的违约金。

  3、责任人因本合同内的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导致发生电视或报刊等媒体相关曝光情况,按照负面影响效果公司对责任承包人作出 罚款,同时消除负面影响的费用仍有责任承包人负责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对该项目工程所给予的一切物资奖励归责任人所有,对其所作出的处罚责任也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因责任人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责任后果全部由责任人负全责。以上各项违约一并执行公司与业主所签订合同有关违约责任之规定。

  5、责任人在项目财务收支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了应追回违规款项外,还应处以的工程款 违约金及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⑴擅自以公司项目部名称,私设银行结算账户、私自刻章,直接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和对外发生经济往来,签具经济、债务有关凭据的,责任人应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⑵不按公司工程款结算规定,把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直接划入责任承包人账户或他人账户;

  ⑶把工程款挪作他用或使用不当,无力垫资,使工程需用资金得不到保证,造成工程进度受阻,引起的经济纠纷或司法诉讼;

  ⑷有偷、漏税行为或欠交税金的罚款、滞纳金;

  6、责任人因管理不善,违规施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负法律责任。

  ⑴因质量管理不严,造成不可弥补的质量事故或措施不力,延误工期;

  ⑵因安全工作没有做好,引发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

  7、本内部责任合同签订以后,责任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另行派人接管该工程:

  ⑴未经公司同意,责任人擅自退出工程管理达 天以上;

  ⑵未经公司同意,工程停工时间达 天以上;

  ⑶建设单位对责任人的表现表示不满,书面要求更换乙方的;

  ⑷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提出通报批评达 次以上的;

  8、工程发生严重的质量或安全事故,导致工程处于瘫痪状态的;公司接管以后,责任人合同关系仍未解除,但是,公司接管后即视为责任承包人自行放弃向公司要求任何款项的权利,即:工程盈利,由公司根据接管人的贡献另行分配;工程亏损,则仍由责任人承担。对于接管以后涉及该工程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最终仍由责任按照内部责任承担最终的责任(公司指派的接管人可以对工程的人、财、物、资金等进行合理的调度,并且责任人无条件认可其行为,责任人不得以已经退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9、因本工程引起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相关的一切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项目部成员的行为、项目部施工班组合农民工的行为、责任承包人委派的其他人的行为等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责任承包人承担,若造成公司先承担的,则公司可以依据内部承包关系向乙方行使追偿权,最终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承包人个人承担。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缺陷责任期满后 天之日失效。

  其他约定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凡是因责任人的行为导致甲方承担经济责任的,公司有权向责任人行使追偿权,追偿的范围包括公司因责任人的行为而承担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利息、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等。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其补充条款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相关事项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 。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有保密义务。

  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工程施工内部责任制协议书 篇2

  单项工程施工协议书(范例)

  甲方:

  乙方(施工责任方):

  甲方承建之,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站、 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10%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 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 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 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 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 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 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 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 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 ‰或 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95%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两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 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 方:             乙 方(施工责任方):

  代 表:             代 表:

  经办人:             施 工 责 任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内部责任制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大厦变电所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大厦变电所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黄浦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3、工程内容:1#变电所、2#变电所内设备安装,高压柜至变压器接线,变压器至低压柜接线,封闭母线安装,控制电缆安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信号屏、支流屏等系列试验、调试、装表及送电等,直至工程经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变电所高、低压柜,变压器设备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变电所的电业局标准化作业图框及标志,变电所模拟图版操作使用工具,计量装置,负荷监控,继电保护测试,高低压试验,电业局有关部门报竣验收,送电及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凡施工图纸载明的、隐含的或按照施工惯例应当完成的工作都属于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土建的设备基础接地,室内照明由甲方完成。变压器试验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办理工程图纸审查、工程报竣、报验及供电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工程总价

  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RMB:_____________万元),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人工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该工程总价款均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损耗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无工程预付款;

  2、乙方完成1#变电所、2#变电所的设备安装、敷设高低压电缆、封闭母线时,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当期工程技术资料及请款报告,经甲方确认后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在全部工程竣工且乙方负责经电业局有关部门完成设备试验、机电保护试验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4、乙方配合1#变电所、2#变电所及内外线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的整体验收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办理有关送电手续,在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后三日内乙方报送结算报告及完整工程技术资料,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值确定后×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值95%。

  6、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七日内无息付清。

  7、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工期天数:30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六、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1、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施工,在此基础上,乙方可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2、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过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两年保修期。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其他施工单位已施工完毕并交予乙方施工的部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均由乙方承担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并承担半成品、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6、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7、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的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的标准。

  8、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乙方不得以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或存在瑕疵为由,作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工期延长的抗辩理由,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9、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认真考察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道路、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符合国家规定交付条件的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前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

  1、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2、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十、违约责任

  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乙方逾期履行任何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经甲方提出后仍不能按甲方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且甲方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整改逾期达×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要求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按应付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6、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十一、附则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