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班级”申请材

2018-06-30

  本次会议的召开从很大程度上加深了同学们对院开展的“倡导文明言行,构建和谐校园” 专题活动的重要性,使同学们于前一次动员大会的认识和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与此同时,经过班委会讨论研究决定一致通过了由班长起草的“关于积极响应院开展文明校园活动的水电1045班活动实施办法”。

  在该实施办法中,就系里的要求我水电1045班,对活动内容的每一条做了要求和在本班实施的方案,还做了补充。要求全班同学,根据“二十不”对照自己的言行做了自评并在教室单独开展了一个专题栏,要求每一位同学把自己今后在学习生活中应该怎样做都写了出来并张贴在专题栏中,以便约束自己,方便别人监督自己和监督别人,从全班同学都积极配合,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活动非常成功。

  11月24日,我水电1045班全体班委和0938班班委在4b509宿舍召开了关于举办关于“倡导文明言行,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团日活动安排会议。

  会议中就我水电1045班和0938班计划共同举办团日活动各班班委就这个问题做了自己的看法和说明,最终我们全体班委一致赞成我水电1045和0938一起举办的关于“倡导文明言行,构建和谐校园”的团日活动。会议中就团日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做了详细的分工和安排,其中组织宣传条幅的办理由0938班组织委员和我水电1045班组织委员及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宣传报由我班宣传委员和团支书负责,桌子椅子的搬移由各班宿舍长共同负责。会议还确定了活动中我们要组织安排的活动内容:

  1.制作俩条宣传条幅:

  a. 倡导文明言行,构建和谐校园

  b.水院是我家,美好水院靠大家;

  2.制作十条小的披肩条幅,其内容为我系在“倡导文明言行,构建和谐校园”中规定的“二十不”

  3.构建和谐校园从你我做起宣传单

  4.活动开展日期:XX年11月29日(星期一上午);

  5.活动地点:院食堂门口;

  6.活动参加对象:我班和水电0938班全体同学,及院内教职工和全院同学

  11月29日上午,我水电1045班和0938班按照11月24日会议的计划和安排,准时,有条不紊的在食堂门口举办了我班和水电0938班的团日活动。

  团日活动从29日早上9:00至中午12:20结束,活动中我们组织安排了关于“倡导文明言行,构建和谐校园”的宣传板报,在学校人员流动最大的食堂门口展出了,活动中我们还安排了同学在食堂门口,搬桌椅挂宣传条幅(a.b)供全院师生前来支持并参与我们的活动,活动中由我水电1045班和0938班各5名同学身披“二十不”宣传条幅在学校内走了几圈进行宣传,极大的宣传了我系关于“倡导文明言行,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二十不”和做好倡文明,构和谐“的决心。活动中我们还在水利楼进行宣传,其中系主任老师还和我们做了合影,极大的支持和鼓舞了我们的团日活动。中午放学时,由我水电1045班和0938班各五人组成宣传小分队,身披我系规定的“二十不”在人群中做了宣传,还向路上的学生发放了几百份宣传单,近千名师生参加了在宣传条幅生的活动。其中张敏院长,建工系党支部书记高书记,水利系陈树梅,管克非等30多位学校领导和老师在条幅上签名,极大的支持和鼓舞了我们的活动。院水利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同学也都参加了我们的活动,包括学生会主席及副主席等,还有学习部和宣传部也都参加了我们的活动,他们的参与极大的支持了我们的活动,最终在俩条宣传条幅被签完无处可签的情况下我们结束了这次活动。最后,我水电1045班和0938班组织工作人员和本次活动的指导老师张本华老师合影留念,完美收工。

  本次活动开展的非常成功,不少同学都积极要求活动的筹备工作,最终由于人数限制,我们选择了部分同学组织筹备,其中包括水电1045班全体班委,学生会代理委员陈昱匡和朱秀秀同学,以及部分写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

  本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我水电1045班的凝聚力和全班同学的争先优的思想。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要求自己积极向上的同学,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同学们了解大学生要文明言语,文明行为的重要性。

  各项工作的成功开展都体现出了我水电1045班是一个有凝聚力的班级,我水电1045班应该符合“文明班级”的要求。

  在本次文明班级评比过程中,希望各领导能够批准我水电1045班成为“文明班级”,如果我班在哪些方面还有做得不到位或者不尽满意的,希望各领导老师给出宝贵意见及建议,使我班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做的更好。以致达到“文明班级”的要求。如果此次“文明班级”没有评比上,我水电1045班全体同学将不会气馁,还将一如既往,以一种饱满的热情向“文明班级”看齐。如果我班被评比上“文明班级”,我水电1045班全体同学还将继续努力,以致使我班做得更好,让我们班成为系的表率,以致做到院的表率。望考验,望批准。

  此致

  敬礼

  水利系水电1045班全体同学

  汇报人:曾乐

  XX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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