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学生党员上报材料写作规范及常见问题汇总

  ø    内容需涉及到提纲所列各条,落款必须是党组织的公章。

  6、团员推优表

  个人简历

  ø    一般从七周岁或上小学时填起,至当前读大学阶段止;

  ø    根据本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分段填写;

  ø    起止年月前后要相互衔接;

  ø    “何地”应写全称;

  ø    “任何职”应写明具体职务;

  ø    “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但不应填写本人的亲属。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写清在何时何地受过什么级别的奖励。(附证书复印件)

  班级团支部意见:

  ø    由班级团支部填写;

  ø    内容为:   (优点、缺点),

  ø    注明:同意推荐作为党员发展对象。

  ø    团支部书记签字。

  班主任意见:同意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

  5、发展对象考察表

  ø    “民族”写全称,如“汉族”、“蒙古族”;

  ø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分填写,如“上海”、“湖北黄石”;

  ø    “现任职务”填写担任学生工作职务,如班长、院学生会干事;

  ø    “现有文化”应填写本科(专科)在读;

  ø    “交申请书时间”填写第一次入党申请书时间,与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一致;

  ø    “家庭主要社会成员及社会关系”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同

  本人有密切关系的亲戚及影响较深的朋友及其情况,工作单位填详细工作单位(自谋职业者填写工作地址),职务填写担任的职务,政治面貌分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28岁以上者自动脱团);

  ø    “培养情况”填写参加党课、团课的情况,时间填写参加党(团)课培训的时间段,内容填党课或团课,培养人为辅导员班主任或党(团)负责老师;

  ø    群众意见指对发展对象进行群众调查后形成的意见反馈;

  ø    “发展对象表现”填写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参加文体活动、组织纪律等方面的考察情况,提出优点、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应努力的方向;

  ø    培养人意见:根据综合表现,本人认为,已经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建议将该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ø    党支部意见:同意将列为发展对象。

  6、群众评议

  由支部指派1—2名正式党员(联系人)负责组织,主要参加对象为发展对象所在班级同学或寝室同学,人数一般10人左右,可采取座谈或个别谈话的形式,从学习、生活、工作、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需注明是否同意该同志入党,最后形成书面材料,突出优缺点,有每个参加人员的手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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