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项目的基本条件、程序、资金申请报告格式和评审要点

  关于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项目的基本条件、程序、资金申请报告格式和评审要点

  关于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项目的基本条件、程序、资金申请报告格式和评审要点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专项项目公告的要求;

  2、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先进性,需经国家权威机构认证或出具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取得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

  3、项目建设具有明确的目标,建设任务合理,具有一定的规模、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法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组织能力,具有较好的业绩、较高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在合理范围(50%以下);

  5、项目法人应具备使用拟产业化技术的权利,应具有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格;

  6、项目投资筹措方案已经落实,并符合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项目法人30%以上自有资金);

  7、项目应以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备案不超过两年,包括已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具有环保以及其他许可文件,落实主要原材料等外部配套条件;

  8、项目必须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对于已开工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

  二、评审和实施程序

  ——发布公告,明确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技术方向;

  ——项目法人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初审;

  ——国家组织专家评审或咨询机构评估;

  ——国家批复资助项目,明确项目目标、内容、国家补助资金额度及使用方向;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年度下达补助资金;

  ——项目验收及后评估。

  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点

  1、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

  (1)行业规划与产业政策

  (2)产品特点与市场需求

  (3)行业技术与发展趋势

  (4)产业现状与产业化前景

  (5)产业关联及社会经济影响

  2、市场分析

  (1)国内外市场

  (2)产品定位

  (3)目标市场

  (4)分析与预测

  3、项目技术基础

  (1)成果来源、产权

  (2)已完成研究开发情况

  (3)技术或工艺特点和比较优势

  (4)该技术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

  4、建设方案、规模、地点

  (1)主产与副产品(现状分析产品纲领)

  (2)产品规模(资源目标经济实力)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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