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成立批复

2019-12-09

  新《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下文是工会组织成立批复,欢迎阅读!

工会组织成立批复一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成立工会组织的报告》已收悉。经(镇、街道、办事处、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工会委员会。同意:

  同志为工会主席,

  同志为工会副主席,

  同志为经审委员,

  同志为女工委员,

  同志为组织委员,

  同志为劳动保护委员,

  同志为宣传、法律委员。

  此复

  (镇、街道、办事处、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

  年 月 日

工会组织成立批复二

  共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成立共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报告》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成立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选举结果,由王央飞等9人组成共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首届工会委员会。

  任主席,兼任女工委员,任副主席,组织委员,任文体、宣教委员,任生产委员,任生活委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任财务委员,任经审委员。

  本届工会任期三年,即20xx年5月23至20xx年5月22日。

  此复

  经济开发区总工会

  20xx年5月23日

工会组织成立批复三

  XX省民委:

  你单位《关于申请补发成立省民委机关工会批复的情况说明》收悉,同意你单位成立机关工会委员会,因你单位原批复不慎遗失,现补发批复一份。

  XX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xx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