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支部的批复范文2019最新版

2019-10-28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党的支部。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下面是小编收集到的关于成立党支部的批复范文。

  成立党支部的批复范文一

  xx市祥安建筑机械检测有限公司:

  收悉你公司《关于成立公司党支部的请示》(检〔20xx〕3号),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审查,同意建立xx市建筑机械检测有限公司党支部,由张担任党支部书记,曾担任党支部纪检委员,姚担任党支部组织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xx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委员会

  20xx年6月25日

  成立党支部的批复范文二

  经20xx年3月11日县直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同意:

  新成立“中共枯井园省级自然保护区党支部”;

  新成立“城际铁路老峰和平还建点项目临时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请你们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选举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中共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xx 年 3 月 17 日

  成立党支部的批复范文三

  猪业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成立猪业有限公司党支部的请示》已收悉。按《党章》有关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批准成立猪业有限公司党支部,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

  请你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具体要求,做好党组织组建和党内选举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镇党委。

  此复

  中共xx镇委员会

  20xx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