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长讲话

  三是积极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着力培育了一批规模大、机制活、服务能力强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山西、江苏等省为加快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对具有一定服务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场库棚建设给予扶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一条龙”服务。河南省农机局联合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联合推动“银社对接”,对900余个农机合作社,提供每个授信贷款100万元的融资支持,成为金融支农、惠农的突出亮点。

  四是大力推广农机化先进适用技术。依托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加大适用技术宣传示范力度,推动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玉米机收、马铃薯机收等节本增效型农机化生产技术应用面积大幅度增加。全国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新增 1000万亩,累计达到5500万亩;北京成为首个整体基本实现保护性耕作的省市。

  五是扎实开展人才教育和培训工作。结合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XX年培训各类农业机械化人才550万人次,新购机农民106万人次。采取“政企联动”培训形式,加快培养农机维修高技能人才,广泛宣传了拖拉机免拆卸检测调试等十大农机维修节能减排技术。

  六是切实加强农机化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管。启动了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截至11月末全国共开展农机安全检查行动90万多次,安全执法行动75万多次,排查整改农机事故隐患78万多项。制定发布了《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对推广目录产品和获证产品生产企业监管,依法组织了质量调查督导、投诉打假等工作,促进农机产品质量的提升。

  七是进一步加强农机化政策法规建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于XX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农业机械管理行政法规,建立健全了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监督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构建了统一、完整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农业机械管理工作提供了法规保障。《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在600个项目县实施相关建设内容。地方人大和政府也加大了地方性农机化法规和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制定工作。

  回顾这些年特别是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进程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二是必须坚持重点突破,全面发展;三是必须坚持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四是必须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

  成就令人振奋,经验弥足珍贵。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如此好的成绩,实属不易。这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机械化的高度重视和部党组的精心部署,得益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合力推进,得益于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得益于4000多万农机手辛勤劳动、默默耕耘。在此,我代表农业部,向长期关心、支持农机化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奋战在农机化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科技人员和农民机手表示诚挚的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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