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芦荟订单合同 篇1
编号: 签约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芦荟订单合同。
一、乙方种植的芦荟品种、面积和向甲方出售的“订单”芦荟数量。
品种
规格
种植面积(亩)
订单数量(公斤)
户数
备注
二、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芦荟鲜叶应按照浙江省无公害芦荟基地标准生产。无腐烂变质、无使用杀虫剂农药的绿色农产品。
三、收购价格:甲方按市场价格收购芦荟,并确定芦荟鲜叶收购最低保护价为 元/公斤。
四、结算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必须以每筐50公斤标准送到甲方所在地,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 乙方开具送货单, 甲方经办人员验收签字后有效。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嘉兴市农副产品专用发票”在下月的____日前结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收购价格收购合同内芦荟的,甲方应按合同标的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2、乙方因非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而不履行合同的,按合同标的支付5%的违约金。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村 户(签字)
1、乙方身份证号:
海盐县芦荟订单合同 篇2
供方: 电话:
需方:安装地址:
一、需方委托供方承接下列产品:
二、1、本公司要求标准门洞尺寸为:20xx*870*235,超过每一公分加价30元。
2、需方向供方支付的货款作为定金,金额为:
3、产家出货前,需方应提前到供方处办理手续支付余额,方可提货安装,如需方不能支付余额,则供方有权自行处置货物和定金。需方应清点并自行安排搬运上楼。
4、需方安装应提前一周通知供方,供方便于安排备货待装。
三、特别说明:
1、本产品应纸质木纹批次或天然木纹自身因素,以及油漆生产批次不同,可能存在纹路及颜色差异, 纯属正常现象,无法避免。
2、尺寸允许偏差:
(1)门页与框高,宽度偏差(±5)mm。
(2)门框竖框和横框高、宽度偏差(±5)mm。
(3)横框凸台尺寸偏差(±2)。
(4)门页的翘曲度小于或等于8mm。
3、表面允许:
(1)色泽不均不超过面板的5%
(2)针孔和尘粒不超过面板个数15/㎡
(3)透底不超过面板5%
4、需方如有定单更改必须在当天以方字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再以传真形式通知厂方,否则概由自己负责。
四、使用说明
1、本产品属木质类、对使用环境有一定的要求,严禁暴晒、火烤及潮湿、雨淋、浸泡。
2、本产品经表面喷涂处理、严禁用刀片、硬物等锐器碰划表面。
3、本产品使用绿色环保漆、虽有一定抗剥性但严禁用胶带及粘胶贴表面,避免损坏套装门表面。
4、本产品属木质类产品、对使用环境有一定的要求,应防潮、防水、防高温。
五、供货方送货至上述地址,其汽车运费由 支付。
六、供方提供(请在选项中打√): ○锁具,○合页,○门吸。
七、需方提供(请在选项中打√): ○锁具,○合页,○门吸。
八、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执行。
九、本合同以量尺寸为准30天以内发货。
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所订产品一切事项不得更改并不退还定金。
供方签字(签字):需方签字(签字):
海盐县芦荟订单合同 篇3
供货单位(甲方):
订货单位(乙方):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如下产品:
第二条 付款方式 :□现金 □银行电汇□其他
第三条 收货地址: 指定收料人:电话:
第四条 发货日期:
第五条 运费负担方式:乙方负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先打款给甲方,甲方确认收到款后发货。
第七条 甲方公司业务员不代收货款,乙方应将货款交给甲方公司财务人员或者直接存入甲方账户,将货款交给业务员造成损失的,甲方不予负责。
第八条 对以上内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平度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