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2024-11-21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南通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路、街、巷)____幢___室____套(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出售的上述房产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二、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根据通房改[__]第39号文件规定,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建筑面积必须以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实际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甲、乙双方必须如实申报本合同项下房地产成交价格;双方议定房地产成交价格计人民币(大写)_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拾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约定房屋交会期限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

  (2)、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没有受禁止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3)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如已设定按揭、抵押他项权或存在依房债权债务等情形的,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征得有关债权人的书面同意、且已告知乙方房地产已抵押的情况而乙方又作出愿意购买的意思表示;

  (4)、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不存在优行购买权的情形;

  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妨碍房地产权转让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双方约定,根据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原则,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所有权转移,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给付本合同项下房价款的,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根据国家房地产权属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起至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双方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双方本人会同至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申办本合同终止与撤销登记手续。

  九、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权转移所需缴纳的规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双方也可另行约定。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书面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并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成立;房屋所有权证的领证手续可由甲乙双方或乙方按照规定申领,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申领的,可委托他人持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书。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留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二O  年  月  日

  ------------------------------------------------------------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二O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2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说明

  第二部分双方的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

  第六部分协议附件

  第七部分协议签署

  第一部分协议说明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

  1.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部分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3.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

  3.2上述房产全部以现况为准,双方签订协议房产及土地交付乙方后,双方永无争议。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4.1经双方协商同意房产及土地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将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4.3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土地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如发生产权方面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4.4协议签订后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

  5.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解决,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部分协议附件

  6.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6.2房屋产权证

  6.3土地使用证

  6.4 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产现状录像光盘

  第七部分协议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3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部位: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____(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___________(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_(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______________。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币)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__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的房地产为以______________(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协议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_______(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_____(甲方/乙方)按规定_______(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________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协议附件四约定支付。自________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协议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_________(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协议,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协议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协议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定)(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协议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协议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4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项目名称)________幢/座_______号________房,位于第___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房地产证》号。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卖给乙方,售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亿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交易前办妥上述房地产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港币________亿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价款超过日即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上述房地产售予他人。

  第五条 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逾期交付即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不计利息),并按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买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权归乙方拥有。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 甲方应将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复印件交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产权登记部门保存的合同副本为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里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适用于一方或双方为境外机构或个人的)。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涉外房地产买卖合同)、市规划国土局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通过经纪行为达成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监证单位:深圳市龙岗房地产交易中心(签章)_______________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已合法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转让。

  二、本合同的条款解释权属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三、本合同未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5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受让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_,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______。

  第二条 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______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仔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  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

  最后一期付款(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

  第三条 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____________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 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刊、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与《房地产权证》记载的一致):略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 甲方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含)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__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_元。付款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银行帐号为____。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利率计算。

  第六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交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 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拽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7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

  企业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

  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部位: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币)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远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

  交付标志:_____________。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业主公约。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计算。

  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计算。

  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本合同经公证的公证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8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地产情况

  该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别_________,结构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共有方式_________,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三。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经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赁情况见附件二。

  第二条 房地产价款、其他价款及交付

  房产价款为_________元(币种: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其他价款为_________元(币种: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产交付

  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甲方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协议订立后,甲乙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年 月 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本本。

  二、合同当事人委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

  四、房地产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买受人应当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六)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七)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权益。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九)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后,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账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当事人在签定买卖合同前应当查阅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示范本本可在网上房地产网站和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查阅。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10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 ;

  (二)房地产座落在__市__【区】【县】__【路】__【弄】【新村】__【支弄】__号___室。(部位:__ )房屋类型:__ ;结构:__ ;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__币)计__元。(大写):__仟__佰_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倍】【价值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 份,___和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买受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11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该条是合同的目的。由委托出售方、买受方、中介方三方签署。保证三方权利义务明晰,有助于中介的阳光操作。

  注意:三方当事人必须使用与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一致的姓名(名称)。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它情况

  ▲该条内容是对房屋基本状况的描述。其中所有权人、共有人、房屋座落、丘号、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土地证号、房屋来源的填写内容须与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所载一致。其中要注意在权证上不列名的共有状况。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受托方应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情况,并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代办事宜可以选择。可选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选。买卖双方应从其从其各自利益角度出发,将需委托的事项选择清楚。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该条是法律责任所在。当事人必须知晓违背上述条款,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须将其所有房屋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况(含权利瑕疵与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况,所以应慎重对待。2、尤其是提供资料应真实。3、是按原先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4、户口应及时迁出,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最好在交易手续办结前一次结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纠纷。5、佣金和代办费以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交付。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__________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丙方代缴的____________(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1、2款为乙方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第3款备齐资料的时间乙方必须明确承诺。需代缴的费用也须根据需要选择清楚,并将总额填写正确。丙方在接受费用时务必开具收据或收条,据此可与最后结算的凭据相对应。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丙方派______________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该条1是首先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完成受托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不得转委托。2是中介公司须委派具有合法的经纪人身份的本公司员工负责该委托事项。3是受托人应将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标的状况及办理状况如实告知双方当事人,尤其不得隐瞒已知的房屋瑕疵。4是受托人对在中介过程中所了解的委托人的个人情况与资料负有保密义务。5是在处理受托事务中所经手的委托人的财产,应及时移交相关委托人。6是受托人应在其经营场所公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予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过户签字后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____日内,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该条是付款方式的约定。其(一)是双方自行结清,与受托人无关。其(二)是由受托人转交。对该方式的四步骤可逐项按步骤选择,即受托人先收取定金、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再转付首批房款(含定金),手续办完后转付余款。所有的空格须填写明确。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尤其要注意,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有定金罚则可适用。定金比例不可过高。其三是三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三方可自行约定,但须明确,并可操作。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天内或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这是委托人交付义务的规定。所有时间必须明确填写。建议乙、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时,及时办理交接验收。受托人在交接单上见证时,一定要全面审看。如有出入,则及时更正。否则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 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 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该条为受托人收费的约定。甲、乙方按规定或交易习惯支付佣金。按交易习惯,可以收取一方,也可按规定收取双方的。(一)为两种方式选一确定。如没有即划去。(二)为选1或1、2同选,但须注意的是所有的收费须列明。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三)是未促成合同的,所收取的费用是为促成交易而不可避免的必要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本条违约责任规定明确。三方都须共同遵守。违约金支付以约定为准。两种方式可选择其一,但须约定清楚。但须提示的是,如果买卖双方已选择适用了定金罚则,那么买卖双方就不可同时再适用违约金。但与中介公司之间如无定金约定,可适用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对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门调解的解决渠道。除此而外,也可选择,但只能选其中之一。如选1项,须明确指定某仲裁委员会,如选择南京市仲裁委员会。须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则当事人放弃了向法院起诉的司法救济的权利。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协议因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因此,须三方当事人签章。签署日期。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该条约定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如有一方不签章,则不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二O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12

  卖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____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_________万元,余款_________元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收取违约金。

  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13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坐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

  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___________。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_____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买受人可以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四。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五。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五。

  (1)买受人支付定金的方式为。

  (2)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定金约定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除外),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申办抵押贷款,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2)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

  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缴纳。

  第十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受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_______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_份,买受人_______份,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一份,_______份。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签章):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14

  卖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方: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条 [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         及    ,取得位于深圳市    区    (街道)    路,宗地编号为     ,土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      ,建筑容积率为    ;土地使用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       ;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       ;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   栋    单元  层  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     ,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二。

  第四条 [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 [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2.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3.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4.                               。

  第七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贰、                          。

  第八条 [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 [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 [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八)                      。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     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 [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贰、                         。

  第十三条 [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见附件二)。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  %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卖方承诺在   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叁、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 [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    年(国家标准:    );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   年(国家标准:   );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   年(国家标准:   );

  (五)卫生洁具   年(国家标准:   );

  (六)灯具、电器开关   年(国家标准:   );

  (七)装修工程   年(国家标准:   )。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 [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 [面积差异的处理]  面积差异比=----------------------×100%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 [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 [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    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  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 [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 [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   页,为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15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乙方: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房地产情况甲方拟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_,房地产权共有证号码为______。

  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仔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最后一期付款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____________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税务承担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刊、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附件

  二:合同补充协议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16

  卖方: 买方:

  注册地址: 国籍: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电话:

  地址:

  第一条[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及,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街道)路,宗地编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建筑容积率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栋单元层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

  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第四条[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2.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3.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七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

  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

  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

  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卖方承诺在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国家标准);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年(国家标准);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年(国家标准);

  (五)卫生洁具年(国家标准);

  (六)灯具、电器开关年(国家标准);

  (七)装修工程年(国家标准);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

  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面积差异的处理]面积差异比=----------------------×100%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

  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

  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

  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

  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

  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

  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

  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

  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页,为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

  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17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层,共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

  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不包括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

  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

  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

  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公证(指涉外房屋买卖))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18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____建筑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土地使用权),以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转让款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本宗房地产转让后,产权、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该房地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概由乙方享受和承担,协议签订后该房地产旧村改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收取其它费用,不得将此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产权继承给其子女、亲戚或赠与、再出售给他人。

  二、付款方式: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另有收据),余款待地块投标后两天内付清(另有收据)。同时,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产权清楚,甲方与外界的一切债务及纠纷由甲方承担,与乙方购买的该宗土地无关。

  三、房屋建筑工程由乙方自行安排支付,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建房后,因拆迁等政策性原因引起房地房变动,该房地产产权应属乙方所有,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已付款项;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所收取的款项和乙方投入的建房款在五日之内如数退还给乙方,并应付土地和房地产违约时市场价格叁倍的违约金。

  六、在政策可做房产证的情况下,甲方及共有人必须无条件在三个月内把房地产权过户给乙方。过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办理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报酬,否则应负违约责任。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就此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家属成员(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19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三年三月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

  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二)项。

  (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三)项内约定。

  9、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11、维修基金交割。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为保障买卖双方自身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均应在附件六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中签字盖章;其中:委托人应将居间介绍的有关房地产经纪公司及执业经纪人情况在第一条内予以明示,以备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

  六、为方便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拟订下列范例,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范例未经当事人选取,不作为合同内容。

  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范例: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的权利负担,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 项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在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认并继受该项权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条款范例: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当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诉的,请将合同第十三条划去。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购取。

  (合同编号: )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 币)计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 和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 充 条 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

  装饰:

  附 件 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

  附 件 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 件 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关系:

  附 件 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代理委托方: 方】

  甲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乙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20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乙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房地产是指单位和个人拥有完全产权,领取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3、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在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6、本合同条款由广东省建设厅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地产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姓名: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受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号码:

  居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国籍: 国籍:电话:国籍: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 年 月 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为 ,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

  第二条 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 币)¥ 元整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币) 仟 佰 拾 万 仔 佰 拾 元整。

  2、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三:合同补充协议(二)第三条。

  第三条 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 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

  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 税务承担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第方式:

  1、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2、详见附件三:合同补充协议(二)第五条。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21

  卖方:

  买方: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

  室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泾川_______字第_______号,土地证号为泾国用______第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卖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其中_________现金交由卖方,第二笔房款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交由卖方,同时办理买方银行按揭相关手续,银行按揭___________,待买方手续办理完后由银行一次性将房款划入卖方账户;最后一笔房款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付清。若买方银行按揭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卖方。

  2、一次性付款:签订合同当日买卖双方备齐过户相关材料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买方支付卖方全部房款人民币400000元整。

  3、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民事经济纠纷,若发生民事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四、合同签署日起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甲方在签订此合同后一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剩余贷款还清,须将房地产的所有证件交由中介方保存。签订合同当日买方支付1%中介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不得故意拖延,否则每日违约金为该房地产交易价的5%,不得损坏、更换约定所保留的设施、装修等,否则视为违约,应恢复原样或赔偿乙方恢复原样所需的全部资金。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签订合同后,一方违约反悔不买或不卖,违约方都要按总房价的20%赔偿对方损失,支付对方违约费用,并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3、在办理上述手续时,甲方需积极给予配合。若因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按总房价的20%做为违约金赔偿乙方。

  六、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时,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和交易费等按下列第3条的约定承担:

  1、各自承担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和过户相关手续费。

  2、所有税费和过户相关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3、所有税费和过户相关手续费由乙方(买方)承担。

  4、其他约定:

  七、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时,甲方应结清所有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并配合乙方过户更名。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泾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份,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_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甲方房内的设施:水(若有)、电(若有)、维修基金、管道煤气初装(若有)已包含在总房价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2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第一条 标的、价款

  第二条 甲方经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 )合字( )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地块编号为: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该幅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房地产,定名为___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___,属______结构,建筑层数_____层,现经批准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地产的第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地产售价为人民币

  第五条 甲方委托

  第六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附表

  第七条 甲方须于

  第八条 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天内将乙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并支付房地产价款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火灾、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致使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甲方必须获得由深圳市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 甲方出售的房地产须按照市规划国土局批准的建筑图纸完成全部建筑工程,并经深圳市建筑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通路、通水、通电,领取《竣工验收证书》后方可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一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如大于或少于本合同规定的面积的,甲方或乙方有权要求对方以面积差额的购房价格补交或退还款项。交会使用的房地产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三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装修的差价。

  第十二条 乙方付清购楼款后,甲方应出具付清楼款证明书。

  第十三条 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

  第十四条 甲方应在领取房地产《竣工验收证书》后的一百五十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以下简称市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发证后,乙方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十五条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六条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从甲方取得房地产《竣工验收证书》之日的第一百八十天起,按市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规定的指导租金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直至市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七条 甲方出售的房地产位于地块编号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的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按占地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保留附表四之所列项目权益为本身拥有。

  第十九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后,应按市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二十条 甲方应在房地产权转移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天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五中,附表五须经双方签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表一、二、三、四、五及附图一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合同用墨水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一、二、三、四、五及附图一共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23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注意:三方当事人必须使用与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一致的姓名(名称)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该条内容是对房屋基本状况的描述。

  其中所有权人、共有人、房屋座落、丘号、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土地证号、房屋来源的填写内容须与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所载一致。

  其中要注意在权证上不列名的共有状况。

  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

  受托方应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情况,并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material)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该条是法律责任所在。

  当事人必须知晓违背上述条款,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须将其所有房屋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况(含权利瑕疵与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况,所以应慎重对待。

  2、尤其是提供资料(material)应真实。

  3、是按原先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

  4、户口应及时迁出,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最好在交易手续办结前一次结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纠纷。

  5、佣金和代办费以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交付。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__________前将各类资料(material)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丙方代缴的____________(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

  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1、2款为乙方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第3款备齐资料(material)的时间乙方必须明确承诺。

  需代缴的费用也须根据需要选择清楚,并将总额填写正确。

  丙方在接受费用时务必开具收据或收条,据此可与最后结算的凭据相对应。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丙方派______________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该条1是首先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完成受托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不得转委托。

  2是中介公司须委派具有合法的经纪人身份的本公司员工负责该委托事项。

  3是受托人应将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标的状况及办理状况如实告知双方当事人,尤其不得隐瞒已知的房屋瑕疵。

  4是受托人对在中介过程中所了解的委托人的个人情况与资料(material)负有保密义务。

  5是在处理受托事务中所经手的委托人的财产,应及时移交相关委托人。

  6是受托人应在其经营场所公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予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过户签字后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____日内,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该条是付款方式的约定。

  其

  (一)是双方自行结清,与受托人无关。

  其(二)是由受托人转交。

  对该方式的四步骤可逐项按步骤选择,即受托人先收取定金、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再转付首批房款(含定金),手续办完后转付余款。

  所有的空格须填写明确。

  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

  尤其要注意,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有定金罚则可适用。

  定金比例不可过高。

  其三是三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

  三方可自行约定,但须明确,并可操作。

  第七条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天内或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

  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这是委托人交付义务的规定。

  所有时间必须明确填写。

  建议乙、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时,及时办理交接验收。

  受托人在交接单上见证时,一定要全面审看。

  如有出入,则及时更正。

  否则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该条为受托人收费的约定。

  甲、乙方按规定或交易习惯支付佣金。

  按交易习惯,可以收取一方,也可按规定收取双方的。

  (一)为两种方式选一确定。

  如没有即划去。

  (二)为选1或1、2同选,但须注意的是所有的收费须列明。

  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

  (三)是未促成合同的,所收取的费用是为促成交易而不可避免的必要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

  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本条违约责任规定明确。

  三方都须共同遵守。

  违约金支付以约定为准。

  两种方式可选择其一,但须约定清楚。

  但须提示的是,如果买卖双方已选择适用了定金罚则,那么买卖双方就不可同时再适用违约金。

  但与中介公司之间如无定金约定,可适用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对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门调解的解决渠道。

  除此而外,也可选择,但只能选其中之一。

  如选1项,须明确指定某仲裁委员会,如选择南京市仲裁委员会。

  须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则当事人放弃了向法院起诉的司法救济的权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协议因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因此,须三方当事人签章。

  签署日期。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该条约定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如有一方不签章,则不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24

  买卖合同的效力可以分为完全有效合同和部分有效合同,完全有效合同就是合同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部分有效合同则意味着该合同中部分条款是无效的,这种无效可能是因为欺诈、显失公平等原因引起的。还有一种可能是可撤销的合同,就是合同在签订后,因为满足了一些法律条件,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撤销该合同。那么如何认定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效力属于哪一种呢?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对有权属证书并办理变更登记的买卖合同效力一般不存在争议,主要争议的问题在于没有权属证书和变更登记的私有房地产买卖合同。一种意见是完全无效的合同,另一种意见是保护善意的买卖合同,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例如不久前发生的一起案件,被告方拆迁建房已经政府批准,有关权属证书由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在拆迁改造全部结束后统一办理,在建房期间,被告和原告签定书面合同,将房屋卖给原告,房屋建成后交付,被告向原告出示了有关批准建房的文件和票据,原告支付了房款,但房屋建成后被告以房屋无权属证书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引发诉讼,法院一、二审都确认了双方合同有效。在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包括法院内部一些法官对合同效力问题持有不同意见正如前述两种意见。笔者认为对合同法律效力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

  1、正确认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法律功能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对房屋等大宗财产的管理,是采用行政登记的手段”,即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机构(如房产交易所)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查、登记,最后向房屋所有权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权利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我国的房地产市场通过这样的权属管理模式,较好地杜绝了一房多主、一房多卖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防范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风险。

  具体来说,房地产权属登记具有五个方面的功能:

  (1)公示功能。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公示的手段,是把房地产权利的事实向公众公开以标明房地产流转的情况,其主要的功能在于保护动态的交易安全,使连续发生的交易不因权利人主张权利而受到破坏。因为任何人设定或移转房地产权利,都会涉及第三人利益,因此房地产权利的设立或移转必须公开和透明,以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

  (2)公信功能。公信是把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推定其为真正权利人,如果以后事实证明登记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相同的法律效果。人。

  (3)管理功能。房地产权属的登记管理功能,是指房地产登记具有国家管理意图的功能。

  (4)警示功能。房地产权属登记的警示功能,是指对各种记载房地产权利的变动均纳入登记,将各种房地产物权的排他性效力通过房地产登记薄的记载予以明确宣示,以达到告戒相对人存在房地产交易风险的作用。

  (5)效率功能。交易的便捷和安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经过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确认,有国家强制力予以保护,当事人可以充分信赖登记的内容,在交易之前不必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费用去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对转让的房地产享有权利或存在权利的负担。可以节省交易费用,并能快捷的完成交易,符合市场经济的特征。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法律功能主要还是促进和保护房地产交易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前提条件。

  2、确认私有房地产买卖合同效力应遵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所规定的公平原则,维护经济关系的稳定,保护善意一方.

  我国对物权变动采取的是“现行法采意思主义与登记或交付的结合”,但在我国社会中,大量存在因种种原因而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其形成原因很多,主要是因为政府效率的原因、费用负担的原因等等。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以及《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地产不能买卖,,因此有很多人认为“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无权转让或租赁”,本人认为这种认识对法律理解有误,不利于此类纠纷的正确、公平处理。对于无权属证书房屋的买卖一律以未办理登记而不承认产权转移,既违反民法原理中的公平原则,也不利于经济关系的稳定,不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善意取得制度在于追求交易安全和交易稳定”。主要理由是:

  第一,买卖双方已对房地产的买卖产生了合意,合同生效后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

  若因出卖方的原因未登记,出卖人反悔要求返还房屋,因未登记房地产权利未转移,房地产的所有权仍属出卖人,买受人当然应当返还。于此合同关系就会形同虚设,对当事人并无约束力,可以任意反悔,违约一方把自己的违约行为作为了撕毁合同的正当理由,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第二,不利于促进诚信机制的建立。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在三个月内。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25

  立契约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地产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得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房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同时将该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该套住房的现有证件及相关手续转给乙方,房屋转给乙方时,其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三、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提供过户过程中的一切便利,若因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造成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甲方应无条件将购房款如数退还给乙方,有甲方将房屋收回,但是,收回房屋应该依据收回时的市场差价补偿乙方。

  四、甲方应该保证该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没有任何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到位。

  五、在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有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六、房屋转让后,自转让之日起,有关因使用该房产涉及的水、电、暖等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契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26

  编号:[_______] 穗房交合字(________ )号

  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立合同人:

  卖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地产座落于广州市 区 路 街 巷 (里、坊) 号 房,《 证》 证号 号,测量: 图 幅 地号。

  二、 该房地产结构 层,使用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 楼(栋) 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 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20%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 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 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 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立合同人: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标签: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2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____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路、街、巷)____幢___室____套(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出售的上述房产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二、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根据通房改1998第39号文件规定,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建筑面积必须以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实际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甲、乙双方必须如实申报本合同项下房地产成交价格;双方议定房地产成交价格计人民币(大写)_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拾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约定房屋交会期限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

  (2)、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没有受禁止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3)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如已设定按揭、抵押他项权或存在依房债权债务等情形的,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征得有关债权人的书面同意、且已告知乙方房地产已抵押的情况而乙方又作出愿意购买的意思表示;

  (4)、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不存在优行购买权的情形;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妨碍房地产权转让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双方约定,根据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原则,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所有权转移,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给付本合同项下房价款的,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根据国家房地产权属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起至____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双方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双方本人会同至____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申办本合同终止与撤销登记手续。

  九、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权转移所需缴纳的规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双方也可另行约定。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书面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并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成立;房屋所有权证的领证手续可由甲乙双方或乙方按照规定申领,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申领的,可委托他人持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书。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留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28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协议,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交易房产情况。

  卖方所拥有的房地产座落于深圳市___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小区_____房,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地产证号码为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

  第二条成交价格。

  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买方在签署本合约时向卖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购房定金,卖方在收取定金后向买方出具收据。

  2、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第二部分楼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次性付款

  ①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民币____________元须在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时或之前全部付清,且该协议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或之前签署。

  ②买卖双方同意,上述第二部分楼款由买方先交予银行做资金监管。

  ③国土局正式受理由买卖双方签署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且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并领取新房产证后,监管银行将第二部分楼款付清给卖方。

  银行按揭付款

  ①买方须于交纳定金后_______天内首期款人民币_______元在指定银行做资金监管帐;并前往银行、律师楼等地签署有关按揭的文件;依时交纳由按揭而产生的律师、保险、公证、评估、登记费等,买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则视为违约。

  ②在银行承诺贷款并出具承诺书后的三天内,买方须和银行落实计清首期房款,即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同时买卖双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并且办理过户手续。

  ③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并且买方领取到新房产证后,银行将监管的房款付清给卖方。

  第四条缴纳相关税费

  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税费:

  ①营业税;

  ②增值税;

  ③印花税;

  ④城建维护税;

  ⑤产权登记税;

  ⑥契税;

  ⑦所得税;

  ⑧公证费;

  ⑨查证费;

  ⑩其它:______________。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_______项费用,卖方支付上述_______项费用。

  第五条交楼时间

  买卖双方同意交楼时间为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也认可该物业之现状,故买方不得以物业现状为由中途拒绝此项交易。

  第七条在该物业交付给买方使用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相关转名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八条卖方须保证对上述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己产生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卖方应在转让完成前处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己付之定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转让予任何人。

  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约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买方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

  第十条于本合约之外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约不相符的,以本合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约一式贰份,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约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直仲裁,该委员会之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卖方: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2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第一条 标的、价款

  第二条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部购房款分_____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款,具体付款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乙方。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和乙方已付款及其利息一并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 办理上述房产交易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

  第七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如下:

  第九条 本契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30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制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已合法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转让。

  二、本合同的条款解释权属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三、本合同未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深(龙岗)房现买字( )第 号

  卖方(下称甲方):

  姓名: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买方(下称乙方):

  姓名: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国籍/籍贯: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现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区路(项目名称)幢/座号房,位于第层,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房地产证》号。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卖给乙方,售价为人民币/港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交易前办妥上述房地产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港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价款超过日即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上述房地产售予他人。

  第五条 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逾期交付即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不计利息),并按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买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权归乙方拥有。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 甲方应将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复印件交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产权登记部门保存的合同副本为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里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适用于一方或双方为境外机构或个人的)。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涉外房地产买卖合同)、市规划国土局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适用于通过经纪行为达成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监证单位:深圳市龙岗房地产交易中心(签章)

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篇31

  卖方: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_____________及,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街道)路,宗地编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建筑容积率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________;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____;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第三条[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栋单元层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二。

  第四条[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____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小写____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____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____元)。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____元)。

  2.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____元)。

  3.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____元)。

  第七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____》;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见附件二)。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卖方承诺在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国家标准:____);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年(国家标准:____);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年(国家标准:);

  (五)卫生洁具年(国家标准:____);

  (六)灯具、电器开关年(国家标准:____);

  (七)装修工程年(国家标准:____)。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面积差异的处理]

  ________面积差异比=——————————————————————×100%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页,为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_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

  卖方代理人(签章):____买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