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树买卖合同

2024-11-11

樱花树买卖合同 篇1

  卖方(甲方): 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买卖樱花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樱花树卖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樱花树的合法处理权,保证上述樱花树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一月内取走上述樱花树。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樱花树的出卖价格,共计______元。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自行负责具体开挖、包装、装卸、运输上述______树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第五条:乙方移栽上述_____树的成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均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樱花树买卖合同 篇2

  甲方(供方):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海产品的名称、品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

  品种名称__________

  数 量__________(KG)

  单 价___________

  金 额____________

  备 注_________

  第二条 订购的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格协商计算。

  第三条 交货期限为______ 年____ 月 ___日至 ______ 年____ 月 ___日。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乙方到甲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称重,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 验收地点:以渔港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 验收时间:乙方在货物验收称重完毕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 验收标准:

  (四) 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 %以内(含 %)。

  第六条 乙方于 ______ 年____ 月 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_____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押款甲方应付货款

  第七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称重完毕后 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第八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当事人一方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 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或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二) 乙方逾期支付货款,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 年____ 月 ___日 签约时间 ______ 年____ 月 ___日

樱花树买卖合同 篇3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至▁▁▁▁▁;最近一次年检时间:▁▁▁▁▁▁;行使公里数:▁▁▁▁▁;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况:▁▁▁▁▁▁▁▁▁▁▁▁▁▁▁▁▁▁▁▁▁▁▁▁▁▁▁▁▁▁▁▁▁▁▁▁。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元;大写:▁▁▁▁▁▁▁▁▁▁▁▁▁。买方应于▁▁▁▁年▁▁月▁▁日在▁▁▁▁▁▁▁▁▁▁▁▁▁▁▁▁(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

  ▁▁▁▁▁▁▁▁▁▁▁▁▁▁▁▁▁▁▁▁▁▁▁▁▁▁▁▁▁▁▁▁▁▁▁▁▁▁。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买方(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