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三方买卖合同

2024-10-21

融资租赁三方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本人)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买方):________________(本人)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代理甲乙双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丙方分别接受甲方和乙方的委托,就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房屋之事,协助双方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甲方所售房屋产权证号及坐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结构;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3、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内部附属设施见附件二;

  4、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号“;

  5、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已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和土地使用期限完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按照北京市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四条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对本合同所述房屋购房款支付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支付。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

  3、合同签订_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甲方于收到乙方首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正规发票。

  4、该房屋余款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以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

  5、如乙方公积金贷款实际放贷金额低于该房款之余款,乙方应在放贷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贷款与余款之间的差额。

  6、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积金贷款申请未能批准,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日内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7、按国家对房屋代理行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乙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向丙方支付上述房屋的代理费为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签订合同当日支付50%,余款在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述房屋过户完毕、物业交接完毕后一次性付清。丙方在收款当日应向乙方提供正规全款发票。

  8、本合同中所述的丙方的代理费中已包含协助乙方办理贷款的服务费用,银行收取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丙方不再收取除本条中第六小条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产权登记: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于乙方交付首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付: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当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第七条甲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的有关上述房屋的信息客观、真实。

  2、提供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或销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3、《房屋所有权》或销售合同上记载的权利人即为该房屋的唯一所有人,该房屋无共有关系或已经过共有人书面同意,并出具共有人对出售该房屋的书面同意书。

  4、甲方的上述房屋为可上市并能顺利过户的产权房。

  5、甲方在交付乙方该房屋时应确保房屋腾空,水、电、暖、煤、物业管理费、房费等已结清。产权过户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暖、物业费、房费等由甲方承担,过户后由乙方承担。

  6、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如交易后发生该房屋交易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承诺

  1、委托丙方购买上述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

  2、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第九条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或销售合同原件寄放于丙方处。丙方保证只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过户等相关事宜时使用相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丙方为上述房屋的唯一代售人,不与任何第三方就上述房屋签订代售协议,也不与乙方私下交易上述房屋,否则应当向丙方支付上述房屋成交价的2.5%为丙方代理费。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应当相互配合,积极履行三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丙方的要求,携带办理过户手续必需的证件及相关材料按时到达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丙方办理好上述房屋的过户手续。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故意拖延阻挠他方履行本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撤消合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__________日内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并承担乙方已支付给丙方的代理费。

  2、如房屋交易后发生该房屋交易前即存在的本合同第七条所述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的,属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和乙方在本次交易产生的经济损失(包含但不仅限于装修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两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10%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周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和乙方已支付给丙方的代理费,并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__________日内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和房款。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和代理费无权要求甲方和丙方返还。

  6、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周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房价10%违约金。

  7、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甲乙双方有权向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丙方应在甲乙双方提出解除合同当日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代理费,并承担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

  8、一方违约他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如守约方决定不解除本合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并不免除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融资租赁三方买卖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 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X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 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 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第五条 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民法典》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X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 份分送 部门备案。

  出租人: 承租人: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融资租赁三方买卖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____%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____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____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