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六)

2024-06-17

买卖合同(六) 篇1

  买卖合同范本简单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双方约定,若试用后乙方认为合意,即行成交。

  第二条 试用期间以____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翌日起算。

  第三条 前项试用,如乙方认为不合意,应立即将机械退回,以示买卖不成立。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在试用期间,乙方对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因此而有所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之责。若其损害系制造欠妥所致或属运输中之损坏的,不在赔偿之列。

  第五条 试用期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不合意,并将机械退还与甲方,视为试用合格,买卖即应生效。

  第六条 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如买卖成立保证金应充作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由甲方全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试用后乙方认为不合格,或需要继续试用时,可以要求甲方调换或延长试用期,甲方若不同意可拒绝。

  第八条 试用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用期终止日起算____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六) 篇2

  甲方:

  乙方:商丘纺织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购买 络筒机四台(120锭/台),每台价格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合计总价为陆万肆仟元整(¥64000元)。

  2、拆车前甲方机器完整不缺机物件,签订合同当日乙方交付甲方机器设备全款(甲方不负责开具发票)。

  3、甲方负责为乙方将机器完好无损免费拆卸并上车。

  4、设备拆卸上车前付完设备全款,运费乙方自己承担。

  5、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原则,同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商丘纺织有限公司

  开户:河南省安阳市农行东风支行 地址:河南省虞城县203省道东侧,杜集镇北3公里处

  卡号: 电话:

  身份证:

  20xxx年3月14日

买卖合同(六) 篇3

  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机动车保险合同案件及有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均有重大的法律意义,决定着当事人对车辆风险的承担或利益的得失。而对机动车买卖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理论与实践中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买卖双方当事人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后,车辆所有权方为转移。第二种意见认为:车辆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意见的分歧造成各地的判决结果迥异。

  我们赞同第二种意见。

  一、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登记的性质为“准予上道行驶登记”。

  XX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亦规定了已经注册的登记的机动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所有权转移证明的证明、凭证。以此规定表明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是不以注册登记为条件的,恰恰相反机动车准予上道行驶登记需提交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在先,上道行驶登记在后。

  事实上XX年6月,《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就确认“根据现行机动车机动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与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因此,现行的车辆登记只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

  二、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

  机动车在民法上是动产的一种。目前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汽车的买卖中所有权何时转移没有特殊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一条规定,表明财产(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如果法律没有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财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移。依合同法,所谓买卖合同就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完全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同。该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目前的法律涉及动产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两项:一是海商法,二是民用航空法。海商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用航空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的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对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做出了更为明确的答复。

买卖合同(六)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2小区3号楼4单元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平方米,产权证号st)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即小写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音响两台(型号:),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买卖合同(六) 篇5

  (____房字[____ ]第____号)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施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六) 篇6

  近期以来,很多网友向我诉说了签订中介买卖合同后遇到的困惑。作为一个专攻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我本无意对一些不良中介急功近利,仅仅追求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及其中介费而不顾双方实际履行能力及其风险后果等等行为进行抨击,但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深圳房地产信息网的提醒义务,现对签订二手房中介买卖合同中非常普遍的问题提示如下:

  提示一:签订空白买卖合同是非常危险的,往往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后遗症并造成巨大损失。

  李小姐经朋友介绍,去某中介公司看房后拟购买一套房产,但因为卖家不在现场,又轻信中介说这套房产很多人在抢,所以,急于购买并在中介提供的一份空白合同上签了名字,还交了5万元定金,该合同中仅仅填上了价格230万,其他都未填写,中介称等找到业主后再填其他事项。可没想到,等李小姐拿到卖家签好字的合同时,里面的定金竟然填上了50万!并且在三日内就要补足,一时把李小姐推到的悬崖边,等找中介理论,中介说业主就是这个意见,否则,5万的定金就要当违约金没收掉......

  可见,如果草率签订空白合同是会留下很大的后遗症和风险的,望置业者们慎重,切勿落入空白合同的陷阱,一旦落入,只能倒霉了。

  提示二、很多中介合同中没有履行期限的条款,这暴露出中介合同在制定上有很多缺陷。

  针对中介合同,很多网友电话中都提到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就是中介的合同中没有具体的履行期限。主要表现为

  ①在有抵押的买卖合同中往往只约定了买方(或卖方)赎楼,却没有限定赎楼的期限,更没有超过期限未完成赎楼而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条款。

  对此,中介通常会引导负责赎楼的一方另行与担保公司签订一份《赎楼协议》,这样就把赎楼的责任推向了另一合同关系中,即使赎楼出了问题,中介也能很好的推掉责任,且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同时,由于买卖合同与赎楼合同相互脱节,往往出出现买卖各方无法进行实际监控的局面。一般来说,赎楼首先要由原业主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银行通常也要求提前一个月申请,这样,至少要把申请的期限预留在赎楼的期限里;等可以赎楼了,再把资金打进银行后,银行还要拖7天扣款,然后才出具付清贷款证明,最后去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这样的一个周期下来,常常需要45天的时间。另外,如果再加上办理赎楼的公证手续,买卖双方签订《赎楼协议》等环节,以及赎楼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递件过户的15天左右时间,一套房产的过户往往需要60天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毕。可以想象,深圳的房价在60天内会有怎样的变化内,价格涨了卖家就会返价,甚至利用没有约束的赎楼条款故意拖延,而买家只能干等;价格降了,买家也不想要,也要求担保公司迟延赎楼甚至不交赎楼费用。。。。。种种想象,都是利用赎楼的真空地带

  由此可见,如果在办理赎楼的过程中限定一个明确的期限,并且约定如果期限届满尚未完成赎楼的,无过错方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或买房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这样,对于有效监督赎楼过程并充分行使合同权利,保护诚信者利益,无疑是必要的,更是合理的!

  ②很多中介合同没有约定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具体时间的约定,也没有违约处罚的条款

  律师注意到,一般中介合同中也注明了“双方在完成赎楼后7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递件过户”,或“在何时以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递件过户”的约定,但是,如果一方拒不配合呢?哪个条款能制约呢?对此,往往都采取了打电话、发短信,甚至发函通知等措施,实际上类似的做法往往收效甚微,一是缺乏对方的签收及认可而显得证据效力不强;二是证据形式不规范很难被采信;三是极大的浪费时间。说到底,还是因为中介合同中的此项条款都是非强制性约定,也缺乏可操作性。对此,律师建议:能否约定迟延一日处罚一定的违约金呢?超过一定的期限能否单方解除合同呢?凡此种种,只要在违约责任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条款,都将会极大的约束买卖双方。

  ③在期限不明确的问题上,过分依赖中介的督促行为,并不一定产生积极地效果。 很多人发现对方没有积极履行合同,可是合同中又没有限制性的条款或对守约方有利的权利条款,通常是一遍一遍找中介人员敦促对方,而中介的性质本来就是服务于双方的,不可能有制约一方的合同权力,更不能行使裁决的权力,所以其敦促的`程度和效果毕竟是有限的。在一般房产买卖纠纷的诉讼中,法院往往会担心中介存在偏袒一方的可能,而不充分认定中介证明的证据效力,所以,合同本身的约定固然重要,但双方履约过程的证据更为重要,它能够直接反映一方是否信守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以,律师建议,双方完全可以签署流程单式的履约承诺书,如果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是否违约即见分晓。

  提示三、不要轻信中介关于贷款比例及利率的口头承诺,没有银行或中介方的书面承诺,常常会引起纠纷。

  很多朋友来电话称:他们在中介公司经业务员现场给银行打电话,银行答复可以提供几成贷款多少贷款利率。。。。。中介一口保证能够申请到8成贷款及7折汇率,所以就签订了2成首付,8成贷款的中介合同,但是,随着政策的调整,8成贷款根本贷不下来,而定金又交了,一时陷入困境。在多数人的经历中,都在无奈之下找中介来处理,中介都是推脱责任,说没有承诺过“一定能够”申请到贷款,只是曾经表示“争取”,而没有保证,这样问题就出现了,一方面贷款出现障碍,另一方面,卖家也不会同意,必然会面临损失定金的风险,对此,律师特别提醒,在没有查实贷款比率及利率的情况下,千万别轻信中介的口头承诺,或者在合同中注明:如果无法取得合同约定的贷款额,买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即应返还定金。

  提示四、不要轻信关于房款20%的违约赔偿,这种中介合同的阅读并不一定能够实现。 很多中介的合同中,违约条款都设置为“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房款20%的违约金”,为此,很多朋友一看到对方有违约的情况,几乎都打起了20%房款违约金的算盘,却没有想到,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已经依照了定金法则在操作,都是收取(或支付)了定金,这样,即使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法院自然会依照双方实际履行的定金罚则来判决,而不会依照违约金来判。同时,可以想象,法律设立违约金制度一方面是保证合同履行,另一方面是保障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就一个买卖合同违约的事实看,房产并未交付,也不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怎么可能会被判决支付20%(按照房价一般都超过20-30万元)的违约金金,如此判决岂不比炒房还来的快!岂不更加助涨投机心理!

  律师多次就此条款与法官探讨,几乎都答复说不可能这样简单,基于公平原则,法官也会明示被告是否要求降低违约金比例,所以,即使没有收取定金,也仅仅会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判处适当的违约金,所以提醒那些拿20%违约金约定打主意的朋友们——省省吧!别异想天开!

  提示五、很多中介监管的“水电押金”都变成了提前变相收取的中介费,在未收到中介服务费以前,是很难清退的。

  很多网友反映,他们在最初签订中介买卖合同时,都或多或少地以“水电押金”的形式,将部分定金押在中介公司。而到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单方解除时,中介公司是根本不会退还该款的,理由是中介费没有收到,除非双方交了中介费,否则不可能交给一方;另外,他们还以“双方托管”的名义为借口,并称自己没有处理的权力等等,总之,这部分款实际上变成了预留的中介费。所以,关于该项“水电押金”提前收取是否有必要,我始终觉得既不科学,也合理。也更很多地产朋友讨论过,应该在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时候提存水电押金,也不是签中介合同时就预留,可是,地产的朋友认为不这样无法保障他们的利益。

  说了这么多,实际上还是期待广大的网友能够慎重对待买卖和中介服务。别拿房子闹矛盾,别因轻信增烦恼。

  深圳的房地产服务市场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可是我每次看到各种中介合同版本时确不以为然,不为别的,我期待更诚信更科学合理的服务方式及规则。

买卖合同(六) 篇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四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五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2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六) 篇8

  需方:

  供方:

  需方因公司食堂之需,特向供方定制快餐桌椅一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定合同,条款如下:

  八人餐桌主要参数:主架采用马钢国标1.2mm厚50*50mm直径方管,经焊接,打磨、抛光、酸洗、磷化、喷塑处理。主架外表光滑、无结疤。毛刺、假焊、虚焊。结实耐用。

  餐桌面板:规格220*60,采用上海优质富美家25mm厚防火板。经过加工后具有防火、防水等功能。比原来老产品要耐用两倍以上。颜色灰白。

  坐凳:采用广东优质玻璃钢看台座椅。结实耐用。美观大方。

  一、交货期限及地点:

  1、在需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供方定于___年9月23日交货(本合同生产周期为7天)。

  2、交货地点:江苏科力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需方所订快餐桌椅由供方负责运送、安装,运费由供方承担,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江苏科力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二、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定后需方立即支付定金人民币1056元整给供方,本合同以预付定金到帐后的次日生效。如预付定金延期到帐,本合同所订交货日期顺延。

  2、供方所供快餐桌椅发货到需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并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给供方;货到后,剩余货款一次付清。

  三、售后服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供方对所供产品执行″一年保修″的原则,即在一年保修期内,属家具质量因素而导致的故障(除人为因素)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满后,供方继续提供维修服务,但要收取相应的维修成本费用。

  四、供方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交货延期,必须告知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七天内,将灾害发生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邮寄给需方审阅确认;需方如要求延期交货,必须在原订交货日期前七天通知供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六、备注:

  1、运输搬运过程中如有损坏,供方需调换。

  2、所购产品到达需方所在地后,需方负责搬运安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涂改。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买卖合同(六) 篇9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确认乙方为甲方职工工作服供货单位。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现就货物的供应及相关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 货物名称、商标、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

  备注:以上人数及金额以实际量体交货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和过程控制

  1、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生产,乙方已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职业工作服均使用XX集团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服装品牌,决不采用二三线品牌,并保证本合同约定之所有工作服均不转包其它企业生产。

  2、为确保产品质量,甲方在可能情况下将派员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把关,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向甲方职工经行实质性量体和生产进度安排。

  4、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员或请专家进行现场跟单,乙方应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一旦发现违约问题,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支付按本制作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赔偿。

  5、乙方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供封样样衣,并保证样衣及工作服的一致性(中标80%毛料),保证西装里料全部采取国产材料,袖里采取羊蹄袖处理,袖子接缝采取双向吃水工艺;男女西裤据个人量体进行打扁、加裤脚衬和防滑带处理,其它按国标要求制作。具体详见样衣及双方约定的采取进口面料生产的一线品牌样衣标准。

  三、包装规定

  1、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采用手提套衣袋包装并配专用衣架,立体纸箱包装运输,10套/箱,内装交接单,纸箱外标明:林区神发水电有限公司、人员姓名及数量。

  2、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包装物乙方不再回收。

  四、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交付时间: 20xx年9 月20 日前全部交付完毕。 2、交付地点:以甲方指定的地点为准()。

  3、交付方式:由乙方负责送货至交付地点,并承担运输及相关一切费用,协助甲方发放。

  五、验收

  1、服装按照甲方中标要求的`封样样衣的面料、颜色、制作质量以及约定的辅料等规定进行原产地预验收和送达交付地点终验。同时,甲方将有权抽选产品送相关权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按甲方抽检数量进行补货。

  2、甲方收到服装后,验收异议期限为15个工作日。若甲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3、服装送到甲方并经验收合格后起算质保期,质保期期限为两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装出现的质量问题无偿负责返修,返修两次未达标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重新制作,直到产品达到需求标准。

  4、乙方在现场量体时,甲方职工需对测量的尺寸进行签字确认。 5、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及精确量体大小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修、重做、退货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六、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由武汉职业装营销中心全权负责,成立专门售后服务小组,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售后联系人:,电话:X办公电话。

  七、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交国内正规税务发票(增值税发票),合同签订的3个日内支付50%货款作为预付款,货到并验收合格后7日内再支付40%。余下10%三个月内质量没出现异议一次性付清货款。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限要求保证交付。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部分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在此情况下,乙方除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当乙方逾期15天(含)以上不能按约交付,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支付按本制作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赔偿。

  3、乙方所交付货物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4、若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的损失。如属双方过失,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九、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后(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内)有可能发生补单事宜,乙方在接到甲方补单通知后30日内将增加服装按本合同价格及相关质量要求及时补货到位。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履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文件。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卖合同(六) 篇10

  甲 方(采购方):

  乙 方(供应商):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甲方每次具体的货物采购定单)

  第二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税率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本合同价格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定单为准。乙方必须提供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质量保质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有效发票;

  第四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24 月,自甲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质保期满,在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时,甲方应返回质保金或扣除双方确认的质保金后将剩余质保金返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七条、货物的结算与支付

  1、暂定总合同价人民币 (¥ 元)(含税),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 %做为合同定金,即 元。 b货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即付合同的 % ,即 元。

  c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经过项目方验收合格后, 日之内即付清合同款剩余的 %,即 元

  d 质保金为 ,在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的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保修方式

  1.自货品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2 年。

  2.保修期内,甲方如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反馈的信息后,由乙方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换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质期内发生的非人为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以内未处理,甲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和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无故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 30%的违约责任,甲方因此还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其它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 方: (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买卖合同(六) 篇11

  甲方(卖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车,车号为_____卖给乙方,发动机号码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颜色为,价格为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购车款_____元整,剩余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将车收回。更名、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该车所出现的欠费、手续不全、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负责承担;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该车所出现欠款、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六) 篇12

  买方:中国 公司 中国, (电报挂号: 电传号: )

  卖方: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

  │项目序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单 位│数 量│单价│总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值 │

  └──────────────────────────┘

  2. 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 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 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 装船时间:

  6. 装船港口:

  7. 目的港口:

  8. 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 支付条件:

  (1) 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0天前,由 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 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 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10. 付款单据:

  (1) 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 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 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 装箱单五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 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 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 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 装船条件:

  (1) 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四十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 中国 公司(电报挂号: ),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 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三十一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 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 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 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月,国际买卖合同样本,合同范本《国际买卖合同样本》。

  14. 检验和索赔:

  (1) 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 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 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 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 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 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两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卖合同(六) 篇13

  供方(甲方):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现行收购棉花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定购的棉花名称:_________;品级: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价款: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甲方自行送货;

  2.交货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交货地点:_________;

  4.货到即收,随到随收。

  第三条 验收方法

  按照交货的时间与地点(收购站),取样验收。

  第四条 预付款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不超过预购货总金额的25%)。

  第五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第六条 乙方每收购_________公斤皮棉按平价奖售标准化肥_________市斤给甲方,边收购边兑现。

  第七条 乙方收购籽棉,根据甲方的意愿,按国家政策规定返售棉籽_________市斤(或棉油_________市斤、棉饼_________市斤)。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定购的数量、品种、品级交售,应向乙方偿付两倍的预购定金(按未交售部分)和少交部分的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售,每逾期_________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拒收甲方按合同交售的棉花,应赔偿甲方的.运输费用,并向甲方偿付拒收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国家规定标准依质论价,压级压价,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奖售标准化肥和返售棉籽,甲方可以拒绝交售定购棉花,或由乙方按_________办法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甲方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棉花欠收,确实无力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因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原因,确实无力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由法院判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卖合同(六) 篇14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整机在正常使用、正常维护(非人为操作不当等)情况下,整机保修壹年,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不保修。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乙方负责卸车。

  四、安装:乙方负责安装,甲方负责预埋电源到旁边。

  五、交货时间:收到定金后,15个工作日到货。

  六、验收标准及随机配件:按合同标准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____________元整)为定金货到付¥____________元整)安装,验收完毕一次性付清尾款(____________元整)交付使用。

  八、产品所有权: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支付货款时,所供产品仍属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收回设备。

  九、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向守约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甲方负责电源预埋此平台为升降载货平台,严禁超载,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安排专人监管升降降平台的使用、维护乙方负责设备生产制造、售后。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

买卖合同(六)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属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乙方已对该房屋状况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土地使用权情况

  该房屋的土地宗地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为_________[出让][划拨],《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第三条计价方式及成交价格

  甲、乙双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按_________[套][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分期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预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甲方,并于_________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甲方,余款于_________结清。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义(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虚证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甲方不得对下列房屋进行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出售的房屋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设定抵押、出租等情况,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甲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时,应按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四)如甲方房屋附属设施(包括煤气、水管、电线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在房屋交易前将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六) 篇16

  出售人(甲方)姓名:________

  买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

  鉴于:________

  一、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二、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三、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四、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一、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珠海市吉大景山路骏景台(新地址为:吉大景山路号)15栋房产。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32。4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别墅。

  三、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7500000_元整(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围墙及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一、签订本合同,在甲方办理过户公证委托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定金交由双方指定的珠海金德汇拍卖有限公司保管。若在20天内,甲方因其它任何原因无法将上述房产按约定与乙方办理过户的,则甲方须等额赔偿该定金;若甲方将过户所必要的手续准备妥当,乙方反悔不予购买的,该定金可以不予返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经办人可向珠海金德汇拍卖有限公司领取该笔款项。

  二、第二期款项支付方式为:在取得过户委托公证书后,乙方将全部房款人民币7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整)在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具体条件以签定的银行三方共管协议书为准。乙方取得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发出的新房地产权证后由银行一次性划付。上述款项全部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

  收款人:______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一、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部价款的当天将本合同项下房屋按现状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三日内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所欠费用结清。

  二、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

  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应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支付;涉及到另行签署过户用买卖合同的甲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二、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十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总交易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二、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四、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补充协议:因甲方授权钱先生(身份证号:)全权办理出售该房屋的一切手续,如发生违约行为或纠纷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代理人索赔。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买卖合同(六) 篇17

  一、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的概念

  所谓风险负担,亦称危险承担,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时,该损失由哪方当事人承担。这个问题涉及买卖双方当事人最根本的利益,因此一直是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支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支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也适用这一规则。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标的物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标的物又因风险发生毁损灭失,则买受人应返还现存的标的物并赔偿灭失的损失。如果在合同解除后,标的物因风险发生毁损,因出卖人负有合同解除后及时取回标的物的义务,出卖人违反这一义务而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买受人只返还现存的标的物即可。

  二、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的特征

  第一,风险负担的移转与否与所有权是否移转无关。

  风险移转因标的物占有的交付而完成,而与所有权转移与否没有关系。在实践中,由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也是以交付为标准,而风险负担的移转也是以交付为标准。风险负担与所有权没有必然联系。特别是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风险随着交付的完成发生移转。虽然所有权仍然保留在出卖人手中,但是风险负担已经发生移转。

  第二,“交付”既包括实际交付,也包括拟制交付、简易交付等交付方式。

  如《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此条就是关于简易交付的规定。因此如果在标的物事先已经为买受人占有的情况下,合同生效的时间就是标的物的交付时间,风险负担也在合同生效时发生移转。

  第三,风险负担是否发生移转与出卖人是否违约无关。

  原则上,应当说风险负担的移转与否与出卖人的违约行为,即出卖人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没有关系。出卖人虽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如迟延履行或者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但只要买卖标的物已经交付,风险负担就发生移转。因为在标的物交付的情况下,实际上控制标的物的能力已经为买受人所取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由买受人承担风险负担比较合理。至于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事情,可以由买受人另外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风险负担是否发生移转也会与出卖人的违约行为联系在一起。如《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即在标的物质量不合格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如果买受人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则风险负担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不动产买卖的风险负担。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 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这条规定,实际上我国的风险负担问题不区别动产与不动产,一律自标的物交付之时发生移转。对于不动产来说,意味着实际的交付即可达到转移风险负担的结果,而并不是在办理登记过户之时发生移转。

  第五,试用买卖中的风险负担。

  风险负担的问题在时间点上,是发生在合同履行时。因此如果合同没有生效,则不发生风险负担转移的问题。因为合同没有生效的情况下,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履行。所以在试用买卖中,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生标的物的毁损、灭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毁损、灭失的后果。因为在试用期中,合同还没有生效,所以没有发生风险负担转移的问题。

买卖合同(六) 篇18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五条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六条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八条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标的物风险负担

  第十一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卖合同(六) 篇1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订购的禽蛋名称、规格及质量要求、价格、数量如下:

  第二条 禽蛋包装采用以下第 项:

  (一)甲方自备包装箱;

  (二)甲方向乙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租用费用 元。

  第三条 禽蛋交付时间为 。交付地点为 。

  交付方式为 。

  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自收到禽蛋之时起 小时内完成验收。乙方逾期未验收的视为禽蛋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当收龋

  第五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结算时,预付款冲抵总价款。

  第六条 禽蛋价款按月结算,结算方式采取以下第 项:

  (一)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禽蛋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相应价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七条 甲方每月交付的'禽蛋数量(公斤)可在第一条约定的基础上超、欠5%。

  第八条 甲方交付的禽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补足、更换或退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其损失。

  甲方迟延交付禽蛋的,按“延迟时间(天)×迟延禽蛋价款(元)×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延迟交付禽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其损失。

  乙方迟延支付价款的,按“延迟时间(天)×迟延价款(元)×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延迟支付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其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项办理: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编: 电话: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六) 篇2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冰箱并提供给乙方用于陈列甲方产品事宜,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履行。

  一、 提供数量: 型号 台;

  二、 为保证双方严格执行本协议,乙方应缴纳冰箱押金:人民币 元/台;

  三、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冰箱后一个月内,依双方约定将冰箱投放至终端客户。自乙方将冰箱全部投放完毕之日起,甲方每月给予乙方“当月出货金额*2%”的金额做为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每月返还乙方冰箱保证金上限为“140元/月/台*检核合格台数”;该保证金发放累计总额达到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总额即(元/台)后不再发放。该保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发放一次,保证金每月应返金额由甲方核算出明细后,于次月依此明细将应返金额直接返还入乙方帐户;

  四、 乙方投放至终端客户的冰箱内必须完全陈列甲方饮料产品。乙方投放完毕当月,需向甲方提供投放终端客户明细,每月必须接受甲方人员实地拍照检核并保证乙方或终端客户达到陈列要求,如有发现未按双方约定进行陈列,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扣除100元/台/次做为违约金,并在3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冰箱、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以现金形式返还已支付之履约保证金;

  五、 若双方解除经销协议,则自解约之当月起停止按月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余款及押金将在甲方与新客户签订此协议后无息退还,同时乙方负责退回甲方全部冰箱;

  六、 如投放终端客户有变更,乙方需在与新的`终端客户签署《终端冰箱投放、陈列协议》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供协议复件及变更终端客户信息;

  七、 双方合作期间,冰箱保修期为3年,在保修期间冰箱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直接与冰箱厂家洽谈维修,若是非质量问题损坏,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冰箱使用3年后依冰箱使用情况方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做报废处理,甲方同意冰箱报废后,乙方需将冰箱返还给甲方,甲方将冰箱的押金(300元/台)无息退还给乙方;

  八、 冰箱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及其终端客户)不得将冰箱转卖、转租、故意损坏、挪作他用、陈列非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冰箱及陈列架、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以现金形式返还甲方已发放之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 甲、乙双方产品经销协议存续期间本协议持续有效,乙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冰箱及陈列架,并不返还押金且要求乙方以现金形式返还甲方已发放之全部保证金,且冰箱退回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六) 篇21

  发包人(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信用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装饰 工程。

  二: 工程地点: 。

  三: 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预算表,共 页。

  四: 承包方式:详见工程预算表。□包工包料□包工和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五: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

  六: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七: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严格按照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装饰材料应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材质及价格采购,保质保量,如发现装修期间乙方所用材料与合同规定的材料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拆除,由此造成的材料及人工损耗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 对于设计方案,甲方始终保持修改权,但时间必须控制在被修改项目未施工和材料未采购前:且甲方必须通知工程设计师及现场施工负责或工程监理,并到乙方办理工程设计变更手续,填写《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该单进入工程结算。

  3. 若甲方在乙方已施工或材料已采购时,提出更改设计方案或图纸,由此所发生的所有工程增加费用及返工费用均有甲方全部承担。

  4. 施工期间甲方可随时扩大施工范围,追加工程项目,其手续同签订合同一样,即:设计施工图确认———价格协商———办理追加工程签证——开始施工。追加工程签证手续详见《增加工程签证单》,追加工程量直接进入工程结算。

  5.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施工队伍私自商定减少原施工项目或追加施工项目。否则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它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6. 乙方在开工7天内出齐所有施工图,由甲方签订认可并经公司盖章生效后方可施工。

  7. 施工中,因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或因甲方未及时配合好乙方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八:付款方式:

  1. 乙方完成打墙、水电改造项目的完工,且水电改造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含水电改造工程项目款)的 。即人民币 __ 元,作为乙方材料继续采购和工人工资费用的支持。

  2. 乙方完成瓷砖铺贴工程,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与与增加项目的 ,即人民币_ 元,作为乙方材料再次采购和工人工资发放,及第二次项目增加款。

  3. 乙方木工制作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与增加项目的 ,即人民币_ 元。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天后结算,乙方押工程总造价的10%尾款给甲方,人民币_ 元。六个月后,甲方把所有押金返还给乙方.

  5. 施工过程中,甲方拖欠预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责令工人停工直至甲方付清约定应付的'工程款项为止(由此所造成的工期拖延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每拖延一天,则工期顺延一天(已收款收据日期为准)。

  九:工程验收:

  1. 单项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

  A.隐蔽工程完工隐蔽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签字,验收的项目、数量、金额直接计入下期工程款中,并必须在下一期工程款中付清。

  2.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的2日内乙方通知甲方参加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竣工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竣工报告签字完毕即为竣工验收完毕。甲方必须在竣工验收完毕并付清所约定的工程款项后方可乔迁入住:若自行入住则视为自动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完毕前,装修现场由乙方负责监管。

  十:工程保修: 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年(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期间发生的返修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保修期后乙方跟踪维修五年,乙方承担施工,所需的材料及人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

  十一:物业管理费:

  管理处所收取的一切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概不负责。

  十二:安全与防火:

  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施工安全(非甲方原因除外)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须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施工图、工程预算书、装修须知作为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实际施工量未达到工程预算书的工程数量的,则按实际施工量计结工程款。增加工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增加部分的工程甲方概不负责。

  十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形成协议作为附件。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十五: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六) 篇2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前年招投标中标单位供煤业务的实际,甲乙双方本着自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配合搞好合作市城区集中供热这项民生工作,确保供热质量,在拖欠上年度煤款的情况下延续今冬明春供暖用煤,经充分协商一致重新变更签订以下供煤承包合同。

  一、质量标准:

  xx年度锅炉用煤主要指标(靖远大矿)(最低大卡不能低于5500大卡/公斤)

  二、合同履约形式: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以乙方承包形式,确保供暖期两台40T链条锅炉和一台40T循环流化床锅炉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的全部用煤炭量(每吨单价610元,过磅

  2.23万吨)价款包定的额度,乙方实行盈亏自负。

  三、交货地点:甘南合作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四、供货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暖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合同价款:(含运费、装卸费及煤款)并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六、付款方式:

  1、____年____月底,付总价款____年____月底,付总价款____年____月底,付总价款15%。

  2、____年____月底,付总价款10%。

  3、____年____月底,付总价款10%。

  4、____年____月底前,付总价款25%。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根据双方谈判的约定,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年度欠款810万元,乙方必须在本年12月10日前供煤xx年度,实际供热面积超出80万平方米,超出部分另行计算,同时增加合同总价款。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六) 篇23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⑴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⑵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约定时间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允许甲方顺延交货日期15天)。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   3、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乙方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乙方自愿放弃主张定金责任。   2、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货物,应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自提货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以实际逾期提货天数,每日按货物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 %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   3、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也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 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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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六) 篇24

  原告:张丰,男,38岁,汉族,无业,住山西省长子县凤凰村。

  被告:崔南,男,36岁,汉族,长子县煤矿设备厂工人,住山西省长子县城关镇南环路1号。

  原告张奉诉被告崔南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若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丰、被告崔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丰诉称,20xx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但是被告明知自己不享有该车产权,却以产权人名义与原告签订购车协议,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致使原告蒙受了重大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宣布该购车协议无效,并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车款人民币十一万元、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崔南辩称,当时觉得属于企业内部承包性质,被告有权将该车卖给原告,故被告不同意返还购车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xx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一份,该协议写明“兹有被告拥有产权的杨子中巴长途客车一辆(车牌号为晋B-95950),欲转让给原告”。协议规定车价为人民币十二万一千元整,被告保证该车产权过户前所有手续、证件齐全,真实有效,过户费用三千元由原告负担,为保证该车的顺利过户,被告同意原告预留过户抵押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的要求,过户之后退还被告。协议签订后,原告当即交给被告车款人民币十一万元,被告给原告写了车款收条,并且将有关机动车行车证等证件交给了原告。之后,虽然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一起去有关部门办理该车过户手续,但被告一直以种种借口不肯一同前往,后经向有关部门询问,原告才得知该车的车主不是被告,而是长子公路客运公司。原告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

  (1)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车协议》一份。

  (2)××部门出具的晋B-95950汽车产权证明一份。

  (3)被告写给原告的人民币十一万元购车款收条一张。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车辆买卖合同中所指晋B-95950面包车车主为长子公路客运公司并非被告,被告并不享有该车产权,不具备该车的.处分权利;被告在合同中隐瞒车辆真实情况,致使原告在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原告与被告所签《购车协议》应该视为无效合同。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及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应予支持,对被告的答辩意见不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该合同无效、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购车款十一万元并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赔偿原告自20xx年4月12日至本判决生效之目的利息损失。

  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三千六百七十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因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刘若

  20__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李兆兰

买卖合同(六) 篇25

  甲方:

  乙方:

  立契约书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次级品每组_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_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xx市xx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________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买方(甲方):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乙方):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x年x月x

买卖合同(六) 篇26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县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第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第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同意,乙方承接甲方银行按揭贷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剩余房款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因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若甲方中途违约,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给乙方。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 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 ______共______人。

  第八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购房者一份。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买卖合同(六) 篇27

  合同编号: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乐山市仁恒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乐山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门市基本情况:

  1.甲方将座落在 的门市(以下简称“门市”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门市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门市,对该门市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门市。

  2、该门市的基本情况如下:

  门市产权面积: ;土地证号: ;

  产权证号: ; 门市用途: ;

  3、门市所有人为甲方,甲方经门市共有人同意并授权签订本合同,如甲方及共有人不能到场,受托方必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声明书。

  第二条:成交价格

  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整)。

  第三条:税、费负担方式:

  第五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均不计利息)

  (1)乙方于 年 月 日以前交付门市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给甲方,合同生效后该定金动转为门市款。

  (2)一次性付款:

  (4)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以前到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或办理委托公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定金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门市价或无故不出售该门市否则甲方按定金双倍退还违约金。

  (2)、甲方必须保证出售的上述门市权属真实无争议,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该门市权属或债务经济纠纷以及甲方中途变更合同内容均属甲方违约,如因发生纠纷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门市,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门市款的0.3%作为滞纳金,逾期三天以上的属违约。

  第七条:门市交付时间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乐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如需办理银行由乙方向银行提供本合同原件,乙方保留本合同复印件。各种手续交接清楚后,本合同中止。

  第九条:其它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联 系 地 址: 联 系 地 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买卖合同(六) 篇2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满天香白酒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________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镇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

  第一条

  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元至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

  第二条

  第一款和

  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六)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买卖花草苗木事宜达成本如下协议:

  一、花草苗木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如下花草苗木:

  2.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对苗木花草根叶进行严格审查,如不符合有关法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

  二、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花草苗木采取先送货后付费的原则,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苗木一次性送给乙方,乙方在苗木货到____周内付款给甲方,总付款额是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三、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花草苗木成活质量,如果在____周内不能成活,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担总金额百分之____的`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时付款,迟延____天则按总金额百分之____罚款。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适宜,将按照《合同法》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合同传真件与合同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六) 篇30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1、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3、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四、质量要求方面

  产品质量应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以协商确定。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如果交付的标的物附有说明书的,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说明书上的质量要求。

  五、产品的包装标准

  货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货物的完好至关重要,包装不到位就可能发生货损,引起纠纷。对于包装方式可以按约定的包装,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2、履行地点指的是交货地点,要写清楚、具体、准确。

  3、履行方式指的是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要写得具体明确。

  七、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因此对交付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合同中应当约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

  九、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应该具体、明确。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针对虚开支票欺诈的,我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防范,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供不需求。另一种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十、违约责任方面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具体可行。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要明确具体。此外,对于约定的争议处理机构和起诉法院不得超出地域管辖权。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

  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对其代理权进行审查。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才能避免无权代理的情形。

  3、防范合同恶意履行。

  合同恶意履行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对对方资信有质疑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保留相关证据,出现纠纷时,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尽管我国《合同法》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各种形式,但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双方责任,容易被人利用进行欺诈。因此,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如果有疑问的还可以咨询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或工商局。保证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买卖合同(六) 篇3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数量:

  产品:

  数量:

  二、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为

  总价(含/不含税价):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甲方产品的包装、运输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

  产品交付地点为乙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天。

  四、价款结算

  甲方交付后,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标的产品不受污染、损毁及破坏,如有产品在交付前受到污染、损毁或破坏,乙方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产品货款,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受损产品货款80%的违约金。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七、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一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在通知到对方前,一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对方联系的,由变动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货物交付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买卖合同(六) 篇32

  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 苗木名称、数量和价格如下表:

  序号__________

  苗木名称:罗汉松

  数量:________________(棵)

  单价:_____________(元/棵)

  合价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含税包干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

  二、 供货时间、地点、方式、苗木栽植

  1、供苗时间:拟定供货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另行确定,甲方须前 两 天通知乙方。

  2、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在苗场将苗木打包装运上车且为甲方联系运苗车辆,运费由甲方承担。

  3、苗木栽植:甲方负责苗木栽植,乙方需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

  三、苗木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供货应以甲方选定的苗木为准(详见附件一:苗木照片),应保证苗木完整、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包括苗木的采购、装车、税金、技术支持及服务。苗木验收合格且装车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100%的货款,乙方应于甲方支付货款时向甲方提供相应数额的税务发票。

  五、双方负责人

  1、甲方指派 ________ 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代表甲方负责苗木的验收。

  2、乙方指派 __________ 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代表乙方负责苗木的供货、技术支持及服务。

  六、争议的解决

  1、若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2、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问题,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均签章后生效,至采购款付清后自行终止。

  八、其他:

  1、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附件:甲方选定的苗木照片。

  采 购 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 供 货 方: (公章)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 月 ______日

买卖合同(六) 篇33

  立合同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双方更好的发展,保证各种水果供应,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水蜜桃8000,鸭梨10000及红富士苹果15000。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种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内分三批交货,乙方负责以柳筐包装并及时运到甲方地点,包装筐费和运输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各类类水果的价格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当地收购牌价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给乙方。

  四、如遇突发自然灾害不能如数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互相协商修订合同。

  五、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甲方拒绝收货,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交货量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3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的上级单位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合同(六) 篇34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癣加工、分级,用_______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_________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 包装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______运输,运费由______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 (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元,剩余价款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

  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卖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条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买卖合同(六) 篇35

  卖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移动电话机名称: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机身串号

  附件序号

  进网标志

  扰码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三包期限

  主机

  随机

  配件

  其他

  合计金额(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

  第二条交货地点:签约地点/____________交货时间:即时/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现金/支票/ ___________付款时间:即时/货到付款

  第四条验收:

  (一)卖方向买方说明商品,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随机配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件和产品和质量状况,经买方确认,当面向买方交验商品,

  (二)对于移动电话机的数量颜色型号(含随机配件)、外观有异的,买方有交货时当场提出。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三包规定:

  (一)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二)三包规定:

  1、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__________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2、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买方要求换货时,卖方负责为买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时,买方可选择换货或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调换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卖方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4、三包有效期内,配件出现性能故障,经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退货,并按当时的配件单独销售价格一次性退款。

  5、对于其他质量问题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以上关于时间的双方约定,不得低于国家法定时间的'规定。

  第六条在三包范围外,下列情况可以实行合理收费修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未按指定维修单位维修、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擅自涂改或无有效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合同总价的________%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