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2024-05-30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路_______幢(号)______层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 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乙方:日期: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

  订购方(甲方):

  四川XX公司出售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品种;毛色;

  第二条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交货时间、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交货时间以甲方提出的时间为准,生猪数量及重量以实际交货为准,价格随行就市;

  2、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公斤;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提货与交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四条交货、验收、检疫、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或乙方送货上门,双方当面验收,乙方出售给甲方的生猪必须是经当地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生猪;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五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无故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总值的5%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总值的5%支付违约金;乙方在交货中,出现病死或其他问题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

  一、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青岛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居住房屋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合同第三条第项如实填写。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合同第三条第项。非居住房屋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合同第三条第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项。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项内约定。

  9、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11、维修基金交割。根据《青岛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五、为保障买卖双方自身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均应在附件六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中签字盖章;其中:委托人应将居间介绍的有关房地产经纪公司及执业经纪人情况在第一条内予以明示,以备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六、为方便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拟订下列范例,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范例未经当事人选取,不作为合同内容。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范例: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的权利负担,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项处理: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违约责任。在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认并继受该项权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户口迁移条款范例: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当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诉的,请将合同第十三条划去。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购取。青岛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房地产座落在青岛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房屋类型:;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见附件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计元。: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1.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三、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联系电话:时间:

  乙方:联系电话:时间: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4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的房屋有偿作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 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乙方已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转账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_ 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当日转账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税费承担:乙方需承担公证等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第五条 甲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附着户口、租约、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日后如果房价上涨或涉及拆迁,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补偿;乙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如果房价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

  第六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电器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并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验收并接收该房屋之日起,该房屋内的用水用电安全、房屋质量等一切风险责任均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约定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为结算日。水、电度数分别为:水 、电(住宅) 、电(商铺) 。

  第八条 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水、电、有线电视更名或过户手续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等手续,能提供的材料需积极提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需以该房屋转让总价款为基数,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完结日止,按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将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购买的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元退还给乙方。

  五、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违约方需支付违约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6

  买受人:

  第一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的首付款元。

  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逾期在三十日内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选择银行住房公积金按揭付款方式,则需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7日内与前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年限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为准。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小于买受人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接出卖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要求及时补充资料,并配合出卖人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若买受人在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15日内仍不能与上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的,应于前述15日届满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购房余款或书面通知出卖人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贷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应自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并办理按揭贷款,逾期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按照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在出卖人保证期限内,如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次日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承担的担保金额及出卖人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其他费用支出,否则,买受人还应从出卖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每日按出卖人承担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因买受人的原因,贷款银行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出卖人为买受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项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代为偿还的按揭贷款余额及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所缴纳的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直接及间接损失。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卖人腾退该商品房,买受人已经装修的部分无偿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予以补偿。

  第四条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补充

  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合同项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据实予以延期,不适用合同第十条有关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出卖人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免责依据:

  .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强制性文件

  .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约定的补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以发送短信或登报形式通知买受人的,通知的送达时间为短信发送之日或登报之日。出卖人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的时间为电话接通时间,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付通知书。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2、买受人持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交接商品房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3、如出卖人已如期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或买受人已经领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而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仍未接收商品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4、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的提前交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提前交房通知书后,应在出卖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内接收房屋,若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未接收商品房的,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5、如买受人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卖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买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买受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其提出的异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部门提出返修意见的,由出卖人承担费用,反之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

  9、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

  10、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接收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保修义务,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12、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往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前往,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包含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如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标准与附件四中约定标准不符的,出卖人应使之达到原标准,但出卖人修改后的标准或使用的相关材料标准等同于或高于原标准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若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以及相关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若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自行向相关申请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不自行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九条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予保修服务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现场公示了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十一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如下:

  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物业所在地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

  )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业主投票并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权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紧急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物业管理用房

  开发商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第十二条其他

  、鉴于该项目自身属性、规划思路、开发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区的特点,且系分期多年开发,同时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因此买受人同意:

  除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所属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所有规划、开发时间及开发模式等出卖人均有权做出调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对于这种调整买受人同意不提出异议

  除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交付项目按约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项目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买受人在使用道路中应当遵从出卖人的提示及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阻断道路、封闭道路、圈占道路、毁损道路设施、随意停放车辆及其他妨碍道路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设的桥梁。

  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

  商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出卖人对商业的经营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概况介绍,对此并不保证。

  、该项目内的公共景观设施由全体业主共享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

  、关于本项目内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建、车位、车库、会所、幼儿园、公共车棚等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以上配套进行销售,售价另行约定。

  、为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买受人须与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有关车位使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车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同时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自觉遵守协议中其他约定。

  、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但应事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作为及不作为给出卖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现场示范单位可能存在部分差异,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已了解这种差异可能存在,并了解这种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其所购房屋带来的影响买受人同意所购商品房的交付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及交付时的实楼为准,上述变化不作为买受人退房及索赔的理由。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组团及区域的命名权归属出卖人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飘窗、空调机位等,归该房屋的业主专有。该部分的保修、维修责任,视同专有部分。买受人已了解该附带部位不计入产权面积,亦不作为计价面积,如将来因测绘规则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部分被计入产权登记面积,买受人须另外支付合同价款,须按合同关于面积变更的约定处理。双方应就面积变化签订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由此须支付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该附带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权以及是否需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依照法规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鉴于附带部位系无偿取得,因此亦不作为商品房的交房条件。购买商品房的买受人在使用附带部位时不得违法改变其形状、大小及用途,并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后期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

  买受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后,导致该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由此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变化的,均与出卖人无关。

  、为追求社区整体效果,每栋住宅外檐装饰材料的材质、敷设面积和色彩会有差别,出卖人在示范单位和宣传资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将会根据小区整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买受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按面积计收的各项费用,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后,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项下商品房的有线电视、通讯、采暖等配套设施需由买受人向该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开通使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厂商直接提供保修,具体保修办法和保修期以生产厂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若因该等电器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买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物质损失,由买受人向生产厂商索赔,出卖人给予相应配合。

  、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外,双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买受人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贬值或升值、市场变化、经济形势变化均属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仍应依法或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的,双方应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本合同备案登记的注销、抵押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注销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续,出卖人在前述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买受人将房屋交还给出卖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应计算违约金或利息的,退款时一并计算。

  、乙方了解,项目的地面规划将有可能根据规划的调整而进行优化与调整,交付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讯联络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和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项目所在地主要地方报纸媒介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达时间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三日,或公告见报三日后视为送达。因一方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而导致对方未能实际收到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损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合同以外资料的效力

  凡在签约之前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所表达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出卖人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出卖人对规划建设范围之外的环境、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等的说明或介绍,仅为买受人提供参考信息,不构成出卖人的允诺。

  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俱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因比例或表现方法所限,部分附属物或构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图和模型上标示。

  、在常绿桃花源项目配套设施交付之前,出卖人有权在项目内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宣传活动,但以不影响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为限。

  、常绿桃花源为出卖人商标。

  十三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

  为帮助客户慎重选购房屋,现提示购房人在签署法律文件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红线外不利因素说明

  1、3、4、37公交车站点,距离常绿桃花源约200米,目前尚无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对此提供保证。最终以政府实施为准。

  3、小区北侧距离红线约3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小区东侧距离红线约10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可能会对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4、小区东侧、南侧道路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5、小区东北角有垃圾中转站,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7、出卖人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环境不利因素影响。

  注:上述提示内容系本公司根据20__年6月份所获取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概述,未必包含该区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为销售承诺。若资料有误差或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红线内不利因素说明

  1、本小区红线内现规划有以下公共配套设施,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仍可能对相邻的住宅产生影响。

  2、小区南入口、北入口、东入口,可能对周边住户造成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3、1、2、3、5、20、21号楼设置商业,可能有噪音、灯光、排烟排气等影响。

  4、小区内规划有景观喷泉和健身器材,供业主观赏和使用,请遵守安全提示。

  5、小区内设有配套公建、配电设施,可能会给周边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6、项目停车方式为地上车库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临近楼栋有出入口,可能对停车周边住户产生噪音、尾气及灯光的影响

  7、项目中除已经明确交付日期的住宅单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时间将结合项目整体开发计划进展安排。

  8、小区各楼栋分布有各种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9、出卖方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不利因素的影响。

  10、以上信息,基于经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因规划及设计方案调整而导致信息变化的,以最终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为准。

  十四、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之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机刷卡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于出卖人。

  十七、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会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

  十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页。

  出卖人:买受人:

  年月日年月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7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

  卖 方: 甲 方

  买 方: 乙 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 号 室 号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 用 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

  2、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

  3、 。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 年 月 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 方承担,营业税由 方承担,印花税由 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 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共有权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_个单元,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第________座________楼__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_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__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9

  卖 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 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注明:甲方于 年 月 日以按揭的方式向元(大写:)。甲方已首付房款的,付款金额为。剩余,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贷款期限为 年。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已支付 个月的贷款,每月为: 元,共计: 元。

  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自愿将按揭期间的房屋转卖给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按揭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河南省xx市 区 路(街)号的 小区 号楼 单元 楼 户,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使用权证号为

  买卖合同》编号为: ,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编号: 。

  三、现甲方将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转卖给乙方,双方商定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四、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首付款 元(大写: )。

  五、该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取得,合同一经签订,该按揭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同按揭房屋同时转让。

  六、甲方并将所有与按揭房屋相关凭证(原始购房合同、税单、缴款凭证等)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并共同到房屋管理机关备案,公证处公证,以及到所属物业管理公司登记。

  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下个月由乙方按《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合同号: )》向银行支付月供。甲方应提供该房屋贷款月供银行卡及密码,每月按照银行规定时间打款至指定账号。(开户行: 卡号: )。甲方在没有乙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有变更或者挂失该卡,无权处置该卡内的资金。

  八、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以开发商通知为准等情形),甲方应负责提前归还该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及息,迅急办理解押手续,所有产生的费用应有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办理完产权证后应在十日内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余款。甲方如果在此期限内不能办好房产相关手续,视为甲方违约。

  九、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

  十、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除银行按揭外无任何担保抵押及房产瑕疵,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乙方办理过户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对此房屋享有所有权,更不得再次出售该房屋。

  十二、房屋在乙方付清余款期间,因自然升值,贬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担风险,甲方不得从中干涉。

  十三、甲方中途违约,应支付乙方以该房屋总价款30%的违约金,另以乙方实支总款按银行同期5年定期利率的四倍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

  十四、甲方因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后,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能以自身违约行为要求解除合同。甲方支付约定违约金后,乙方可指定期限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未按期履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五、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无条件协助提供乙方办理与过户有关的相关手续。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共同约定的管辖法院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共有权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贴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产权及债务纠纷,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_____________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标的房屋基本状况

  1、位置: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2、户型: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二、房屋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职责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取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个性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九、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职责;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

  十、本合同经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见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__市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的房产售卖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2、上述房产价款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给甲方:

  (1)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并经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户当日(指甲方消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产价款于甲方。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价款。

  (3)乙方于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剩余房产价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给甲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票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如因一方原因,致影响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税费分担

  1、本合同签订之前,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如有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交纳。

  2、本合同签订之后,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所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估价费、服务费等费用,经双方协商由______负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于______前,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支付元的违约金给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4、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产,产权清楚,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因买受前该房产产权有纠葛,致使影响乙方权利行使,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甲方因个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应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并付违约金___________人民币给乙方。

  第七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壹份。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______年___月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2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 _省 市 __ 区

  __ ______镇(街道)___________号。该房屋所在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层为_________层,房屋房间数__________,房屋建筑结构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东至______________,西至

  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已包含在房屋成交价格内。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方式付款,

  (1)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将房屋房产执照(原本)和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本)交付给买受人时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房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第三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一)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出卖人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出卖人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出卖人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 (二)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物品,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

  (五)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六)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四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 买受人支付全部付款之日 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 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第五条 房屋交付后的使用

  (一)房屋交付后的使用权、出租权及租金所得归买受人所有。

  (二)出卖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解决使用该房屋时所涉及的一切事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__10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

  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10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第七条 因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以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一)、(二)款的原因,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10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已付款的____3%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二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各承担税费的50%。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__30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各承担50%。

  第九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出卖人代买受人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受人未能在____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_______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10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5%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千分之__贰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10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如因买受人的'责任,买受人应当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并按照房屋余款的_____5%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10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

  (三)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10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 _15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6_页,一式_两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壹_份;买受人_壹_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3

  房屋买卖契约

  立房屋买卖契约人:

  买房人:

  卖房单位:

  双方就下列房屋买卖达成协议,现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如下:

  1.房屋地址面积:

  详细地址

  室号部位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上开房屋面积包括走道、扶梯间等公用部位分摊的面积。

  2.本契约全部价款计人民币:_____元

  价款计算组成:_____,投调税_____。

  3.付款约定:签约_____周内付清

  4.上开房屋,在买房人交清价款和履行其他约定后,由卖房单位办理房屋交

  付手续。买房人可持本契约和交付房屋手续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区房管部

  门办理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所有权移交手续,所需手续费由买房人支付。

  5.上开房屋的基地及底层小院子,因土地属于国有,仅供买房人使用。但必

  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费。

  6.买房人所购的房屋,应按国家房屋管理的规定使用,接受所在地区街道组

  织、房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不得随意乱拆乱改。走道、扶梯间等公用部位属同幢

  住户共同财产,不得随意侵占,严禁乱搭乱建。

  7.上开房屋,在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壹年内,凡属屋面漏水、外墙渗水和结

  构性的质量问题,由卖房单位负责保修;凡属买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由买房

  人自行负责;保修期满后全部由买房人自行负责维修。

  8.其他约定:上述房产权自买方办理完房产变更登记后归买方所有。

  本契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买房人:_____

  卖房人:_____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4

  甲方:

  已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汗巴岭村兴林路七巷1——9号(建筑面积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层,杂房面积约贰拾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4)第010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5)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5)13号)。四界以证号上所标为准。

  2、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证该房屋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该房屋未办房产证手续,如乙方要办理手续,新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过户手续。

  4、甲方应在20xx年12月30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争议,交付该房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屋的结构。

  5、合同签定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向对方支付陆万元违约金。

  6、本房屋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以上各方协商,就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房产(房产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的上述房产已与乙方签订预售协议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

  二、甲乙双方均同意以单价_______元/平方的价格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丙方,房屋总售价_______元,以房管部门核准的房产面积结合单价计算的总价为准。

  三、如该房产能直接在房管局更改合同则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及土地证;如不能直接更改合同则由乙方负责办理房产及土地证的`过户手续。为确保丙方能够购得上述房产,甲方及乙方均应与丙方就该处房产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甲方及乙方对两份合同中的出售方互负连带责任。

  四、该房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上房。

  五、如非因丙方责任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上房或不能在上房后日内无法办理房产及土地证,则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及乙方连带偿还丙方双倍购房款。

  六、丁方自愿以其自有房产(房产具体情况、房产证号)作为对甲方及乙方履行交付房产的担保,并应到房产及土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丁方担保范围包括所有甲方及乙方应对丙方履行的全部义务。

  七、丙方应支付的房款在丙方办理完上述抵押登记后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乙方。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章)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___结构房屋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将房屋全部价款支付给甲方;

  四、由于该房屋目前正在建设之中,因此,本协议签订后一年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受到目前政策的限制,房屋________年之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待房屋可办理手续之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要保证按期交房,否则每逾一日将按总房款的_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七、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给乙方造成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八、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并处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背景介绍:甲乙双方共同购买了两套房屋用于投资,其中一套位于__市古美路__弄__号__室,另一套位于__市古龙路__弄__号__室。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办理古龙路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产权归属为甲方一个人所有,房产证为甲方一个人的名字由于甲乙双方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古美路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已经以甲方的名义申请了按揭贷款,小产证届时办理出来将是甲乙双方共有,房产证上将是甲乙双方两个人的名字。因此,甲方同意:虽然古美路房屋的产权为甲乙双方共有,但甲方同意明确放弃与古美路房屋相关的所有权益,该房屋实际上归乙方一人所有,并配合乙方办理古美路房屋的出售手续,古美路房屋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负责按时偿还,甲方应给予配合。

  三、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已经协商解决。

  四、产权比例

  古龙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甲方享有。

  古美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乙方享有。

  五、甲方授权乙方办理古美路房屋的出售手续以及还贷手续,并向乙方出具公证委托书。

  六、房地产权证保管

  古龙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甲方保管古美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乙方保管。

  七、古龙路房屋与古美路房屋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

  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

  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房屋租金税费等。

  八、物权行使

  古龙路房屋物权由甲方行使,古美路房屋物权由乙方行使。

  九、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古美路房屋虽然已经以甲方名义贷款,但实际由乙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2、古龙路房屋以甲方名义贷款,并由甲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十、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及收益权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行使。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__律师事务所保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8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注明:甲方于1月30日以按揭的方式向园置业有限公司够买商品房一套,总金额191665元。甲方已付房款的30%付款金额为61665元。其余130000万元,向中国工商很行股份有限公司颍上支行,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贷款期限为15年。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已支付15个月的贷款。

  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自愿将按揭期间的房屋转卖给乙方。

  购房条款

  甲乙双方现就按揭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按揭房屋转卖给乙方,双方商定按揭房屋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9134元(大写金额:柒万玖仟壹佰叁拾肆元整)

  二、乙方同时应付给甲方购买按揭房屋时的相关费用,以下费用按发票为依据支付

  1.甲方已付15个月银行贷款16260元。

  2.抵押登记费285元,

  3.贷款公证费200元。

  4.契税3833元。

  5.房产费用664元,

  6.水入户840元,

  7.电入户340元,

  8.物业费155元,

  9.防盗窗3000元。

  10.公共维修金2874元。

  以上费用合计28451元:

  三、本合签字盖章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

  人民币15000元(大写金额:壹万伍仟元整)

  甲方并将所有与按揭房屋相关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其余费用在乙方搬入房屋居住后付清,付款方式为金钱支付。

  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签定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向银行支付借款。直致还清借款为止。还款期间为20xx年4月到20xx年1月。共计165月。

  六、乙方还清借款后,甲方应在6个月之内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房屋状况

  七、1、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该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取得,合同一经签订,该按揭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同按揭房屋同时转让。

  八、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九、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违约条款

  十、本合同签订后既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乙方办理过户之前甲不得向乙方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对此房屋享有所有权。

  十一、房屋在乙方付清借款期间,因自然升值,贬值,由乙方享受利润,承担风险,甲方不得从中干涉

  十二、因房屋升值后甲方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甲方返还购房款,所支付的银行借款,房屋升值款。房屋装修款等因违约引起的相关费用。

  十三、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30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乙方20xx年付清房款后甲方不能按期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2的违约金。

  十四、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协助提供乙方办理与过户有关的相关手续。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颍上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9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业务代理人:

  代办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国发[20__]24号)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据 地区关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转让的相关规定: 甲方所购保障性住房业已具备上市出售条件。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房屋

  1、权属与坐落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省 市 区(市) 路 幢 单元 户的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或不动产统一登记号: ;土地性质为:划拨;规划用途为: );房屋结构为 ,于 竣工,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含地下室 平方米、阁楼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2、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出卖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2)该房屋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出卖人对标的房屋未抵押、未出租。

  (4)该房屋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5)甲方承诺所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其购买期限已满 年,符合 地区关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资格条件,房屋出售后所需另行向政府部门补交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房产经纪人特别承诺,就本合同交易标的房屋,已征求 地区房屋管理部门意见,已取得经纪该房屋的同意。

  (7)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3、如该房产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特别是不符合甲方承诺之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条件,导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以下第 种方式的赔偿金:

  (1)已付房价款一倍;

  (2)买受人全部损失。

  第二条  计价方式、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房地产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地产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 元)。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地产房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 元)。

  (3)按照套计算,该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 元)。

  (4)按照 计算,该房地产总价款为 。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 元),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_______】时【抵作】【_______】房屋价款。

  2、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 元),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以后各期分别于每月 日支付该期款项(大写: ) 元(¥ 元)。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____】。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 元),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人民币(大写: ) (¥ 元)向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为: 。

  开户银行为: 。

  账号为: 。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应于接收到第 期购房款后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在交付乙方房屋时,如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长退短补。

  第五条  费用结算与维修基金

  1、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双方一致同意,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本买卖合同之主物一并转移给乙方。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走廊、梯级、通道、供电、供水、排水、共用天线等系统)。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产权登记及税费承担

  1、甲方承诺交易标的房地产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并于房屋交付后的 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产权转移登记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依照本协议第一条房屋出售后所需另行向政府部门补交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本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据本合同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罚则、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等相关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交易价款的30%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并依法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八条  风险负担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取得合同标的房屋登记过户前,甲方不得以该房屋另行转让或设定财产抵押,甲方因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标的房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的,乙方依据本合同和相应付款凭证,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物权期待权,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第九条  买卖双方应共同遵守

  市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不成,选定下列 种方式解决(不选的划除)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0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购房合同书样本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网签购房合同样本与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区别

  通常情况下,购房者都会与开发商先签订草拟合同,草签完成后,打印出来,双方确认无误之后,再统一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签订完成后,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产生备案号,显示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然后由开发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来的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各持所需的份数。

  如上所述,网签合同后要经过相关部门备案审核后打印出来的合同,才能签字盖章,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出现您所说的网签合同和书面合同一同签订的情况。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1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2

  出卖人(甲方):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

  依据国家、省、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出售、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______;房屋设计用途:______;结构: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为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1、完成房屋买卖网签备案的当日,支付房屋转让总价款的____%;

  2、完成房屋交付的当日,支付房屋转让总价款的____%;

  3、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后的____日内,支付房屋转让总价款的____%;

  4、出卖人完成交易房屋内的户口(户籍)迁出后的当日,支付房屋转让总价款的____%。

  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或者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明确约定;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地区,按照监管地区的政策要求,另行约定)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价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_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房屋过户过程产生的税费,双方依法缴纳,按以下约定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每预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前款规定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房付房屋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按每逾期一日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或者其他不合格事由等,导致该房屋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办理完毕转让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日,仍未办理完毕转让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按每逾期一日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四)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如果按照交易房屋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房屋交易需要办理网签备案的,则双方网签备案的合同的交易条件应与本合同保持一致。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___项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1份(甲、乙双方申办权属登记时提交),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设备:____________

  装饰:____________

  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___款办理:

  (一)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二)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内,乙方需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______元,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附件三:付款协议

  附件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转移占有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后,与乙方共同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物业维修基金、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燃气初装费按以下第___款办理:

  (一)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以各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证号: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证号: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3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4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房屋具体情况

  1、房屋地址:_______市_______省(区)_______街道_______小区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号。

  2、房屋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交易房屋价款及给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给付甲方购房定金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

  3、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元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

  4、乙方于甲乙双方办理更名手续当天,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_______元。

  第三条、税费承担及合同备案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更名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易税费、更名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更名等手续,交由________市房产局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乙方负责办理,上述两份合同约定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为准,且因备案合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备案合同造成双方买卖行为无法履行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交房当日将水、电等费用结清。

  3、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配合乙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给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双倍返还收取乙方的定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5

  卖方:(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共有人 公民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共同购买人公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在东营市东营区 小区号楼 单元 户,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 平方米。

  第二条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

  根据胜利油田的房屋政策,该房屋由甲方向胜利石油管理局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分期交纳购房款,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金额及进度与此密切关联。据此,双方确定房屋的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如下:

  1、甲方向房管部门交纳第一期购房款为叁拾叁拾万元整(人民币330000元)。对于第一期购房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肆拾叁万元整(人民币430000元)。

  2、剩余购房款,均由乙方按照房管部门核算的购房款实际金额和付款进度支付给甲方,由甲方向房管部门交纳。乙方应在甲方收到房管部门交款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后,给乙方出具购房款收条,作为乙方付款凭证。

  第三条 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在拿到房屋钥匙之日起10日内,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收到房屋钥匙的书面证明。

  自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之日起,房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房屋产权转移及税费负担

  根据胜利石油管理局现行的住房管理政策,房屋暂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自房屋能够过户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过户给乙方。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生《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及国家政策变更因素外,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过户给乙方,每迟延一天,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双方均违约的,各自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相应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东营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东营区人民法院对本合同纠纷不予受理,则提交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按印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年月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一、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二、合同生效日期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款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出货前付进度款金额为捌万元整 后开始送货安装,余款21760元在安装完成后甲方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后支付给乙方。如甲方在合同之日未能支付预付款,合同生效日期则顺延至预付款到达乙方账户之日开始生效。  

  三、产品交货周期和验收标准  

  3.1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开始送货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开始安装,在施工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和五金配套完备的情况下,乙方在4.月____日完成安装;  

  3.2不论采取何种送货方式,甲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如甲方未付清合同中规定的进度款乙方有权利拒绝为甲方送货,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3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四、安装和保修范围  

  4.1 木门交货后即可安装,具体安装进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4.2 甲方现场如果不具备安装条件,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送货安装,乙方负责厂内保管甲  方货物,但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货送至甲方现场后,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甲方负责乙方所送货物的安保工作,在甲方工地内造成所购货物的丢失和损坏与乙方无关;  

  4.3 安装现场需具备的条件:地砖铺装完毕或铺地板的地面找平完毕,墙砖铺设完毕,过口石铺设完毕,现场有持续供电电源和照明设施,铺地板或地毯的地面需提供地板或地毯厚度尺寸;  

  4.4 现场安装原则上要求单一施工进行安装作业,如多工种交叉作业造成乙方所供木制品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因此造成木门外观损坏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修理费用。  

  4.5 乙方对所出售的木制品出现非人为的损坏提供有期限的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终生维修,具体保修内容:封边开胶、开裂;油漆起泡、起皮;门扇、门套、口线等木制品在非受潮和浸泡的情况下严重变形开裂、门扇分层;  

  4.6 锁具、合页、滑轨等功能性五金件保修内容:合页松动脱落,滑轨因为安装原因严重阻滞,如甲方提供的五金出现质量问题不在乙方保修范围;  

  4.7 有偿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超出保修期限;产品虽然在保修期内,但经过双方确认为非产品质量和安装原因造成的问题(例如玻璃使用不当破碎,木制品因使用不当受到外力破坏,受潮和浸泡引起膨胀变形、开裂分层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提供的木质门饰面为实木木皮,实木木皮为天然材质,实际生产出的产品若与展厅  样品在纹理、颜色上有差异属正常范围,乙方确保交付给甲方木制品的产品用材和制作工艺与展厅样品一致;  

  5.2 本合同签订的木门是乙方专为甲方制作的定制产品,除非材质、尺寸和颜色与本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否则一律不予退货;  

  5.3 合同经双方确定签字后,合同附件《洞口尺寸确认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依据,单方不能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填写《洞口尺寸更改单》经过双方签字认可,因改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延迟交货等责任有提出更改方承担。

  5.4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明细并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对方赔付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程序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生效日期从签约之后预付款到供方账户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洞口尺寸确认单  本订单的木门门扇尺寸由甲方提供,详细尺寸如下:  木门门套的制作是按门扇的尺寸配备门套,甲方应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的处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尺寸进行洞口的调整,如因甲方的洞口尺寸不符合造成木门不能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要求木门为平板铣线门,沙皮竖贴铣线条,口线为60平口线90度安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7

  买卖合同范本  买卖合同范本【1】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____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         总价款为: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  提供,包装费用由    承担。  甲主产品的运输由   办理,运输费用由    承担。  甲方产品的保险由   办理,保险费用由    承担。  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      承担。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   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____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    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   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   天内付清。  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

  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

  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

  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样本【2】  购货单位: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1 )C6350水箱换向器 22168  (2 )20 换向器 20.31610  (3 )摇机换向器 1

  5.2138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 )按部颁标准执行;  (3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乙方送货;  (2 )乙方代运  (3 )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 )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8

  合同当事人: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镇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_____》及有关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下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_________镇林荫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砖砭,层次一、二层沿街,间数:楼底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新旧程度成,户内配置;电气、给排水到户,装潢。

  三、价格与费用

  此价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种费用,具体另附件二约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首付房款后,甲方开始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过户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完毕。

  四、付款及交房约定:

  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至乙方名义下的前提下,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贷款形式)。

  六、其他约定:

  1.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登记至乙方的手续,各自承担的费用按附件约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贷款由乙方自行出面办理,甲方协助提供所需的各种文件及证书。

  七、保修责任:

  商品房的保修责任由建设部规定的法定责任单位负责,本房产开发单位是嘉善县地方房产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联系处理有关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甲方保证提供相应的用于证明开发单位和保修义务人的文书。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违反自己一方的义务和承诺的,或者延迟履行义务达天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付款的20%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机构协调解决。

  十、为确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请为其保证人,乙方商请为其保证人(身份证号码为)。保证范围为被保证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十一、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其保证人各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附件(略)。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甲方保证人(签章)________乙方保证人(签章)________

  鉴证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区柳树街与工业街交汇处龙潭馨城小区8号楼一单元301室及1单元2号车库房地产卖给乙方。

  2、本房产为罗庄街道龙潭社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开发,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重新与罗庄街道龙潭社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甲方当初在购买此房时,付清首付款后,以此房为抵押从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十九万元人民币,期限为___。合同签订时,甲方已还贷款十三个月。

  3、购房款分为两部分,一是,现金部分,乙方需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二是,贷款的部分,贷款姓名为甲方姓名暂不更改,剩余贷款转给乙方续还。

  4、贷款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续还剩余贷款。乙方在续还剩余贷款时应在每月的三____日前还清当月贷款,不能给甲方造成银行的不良记录。如果给甲方造成不良的银行征信记录,由乙方赔给甲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5、此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6、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电话: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电话:

  _______月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0

  卖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

  联系地址: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情况

  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梧州市藤县 筑

  面积 平方米(以所载面积为准),【不动产权证】: 桂( )

  藤县不动产权第 号,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

  为 钢混凝土 结构)。

  第二条:成交价、付款方式和税费约定

  (一) 该物业按套销售,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如该物业已安装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等设施,则成交价包含该物业之水电初装费、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楼费、已支付的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二)此次交易产生所有的费用

  1、定金 1、签订本合同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作为定金,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首期 2、首期房款(含定金),按下列第( 1)种方式支付:

  (1)首期房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买方应在房管部门办理交易过户递件当天内支付给卖方。

  (2)由买方为卖方垫支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买方在还贷日直接存入卖方还贷银行卡用于办理提前还清贷款之用,由卖方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一切手续费用,该垫支款作为首付款。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银行按揭付款:买方申请 贷款,贷款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办妥按揭贷款申请手续,而卖方应全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提供资料,签署有关文件/合同等。该笔款项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银行账号,银行实际贷款额与买方申请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在银行放款 天内以现金支付给卖方,否则,视为逾期付款。

  第三条:物业的交付

  (一)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测绘鉴证过户相关手续,交易中心受理测绘鉴证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二)卖方在收齐全部房款前将原落户在该物业的全部户口迁移出该物业,否则,视为违约。

  (三)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买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察看及了解该物业,对该物业朝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周边环境等均予以认可。该物业现状: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买该物业。

  1、该物业之装修现状为以下第 项:①空房保留固定装修及设施完好;②保留固定装修及设施完好并包括家具,以家具家电清单为准;③毛坯房。

  2新的租约。

  第四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一)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

  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办理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有权出售该物业,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出售该物业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因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

  买方的,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或者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买方有权不再购买该物业,卖方应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

  (二)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因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定金

  不予退还并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

  (三)买卖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将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原件交由乙方保

  管至办理该物业交易过户手续当日。

  第五条:在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无法协商

  解决的,应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买卖双方约定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如由于买方个人征信和债务等原因无法办理贷款及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尾期房款时,买方应另行自筹房款按时支付给卖方,否则,相应责任应由买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卖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约定的其它事项(对合同条款内容的修改或补充):

  1、上述房屋室内现有的装修、设施卖方不能拆除及损坏(包括:水、电、入墙的橱柜、门及窗)。

  2、买方支付给卖方 房款 天卖方需无条件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买方使用(若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交房给买方使用),并由卖方结清水、电费、燃气费及物业管理费。

  注明:买卖双方确认均已清楚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并自愿接受合同条款约束。

  备注: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1

  买 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方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卖 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卖方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中介方 :

  通讯地址:

  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方提供之居间服务,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 双方分别是购房本人和该物业合法权属人或已分别获得其同意的代理人而签暑本买卖合同。

  二、 方出售该物业位于 (以下“该物业”)

  三、 该物业状况: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产权证号: ,产权证于 年 月 日

  登记;土地证号: ,土地性质为[□划拨、□出让],[□需、□不需]补地价。买卖双方清楚:该物业现[□有、□没有]权抵押给银行;□由卖方出资赎证并注销抵押登记;□由买方垫资赎证,卖方必须办理公证书委托经纪方代理还款、注销抵押、领证、交税和过户签名等相关手续;公证费由[□卖方、□买方]支付。

  □

  四、该物业成交价、费用承担、付款方式和交楼时间如下:

  1、该物业成交价:人民币 元整(¥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此成交价包含该物业所有楼款及现有已发生之全部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及入住费用、已交的维修基金等)。

  2、本次交易由相关政府部门征收的交易税费。

  (1)双方二手交易税费由 方支付;(此项费用包含签合同后如遇相关政府部门调整税费所产生的增加部分或减免部分)。

  (2)该物业如需补地价由 方负责支付。

  (3)买方如需办银行按揭贷款,银行要求缴交的保险费由买方支付。

  (4)买卖双方同意以税费承担支付方的评估价报呈交易。

  (5)□买方负责支付中介代理方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分两次支付,签订本同当日支付50%人民币 元。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支付余额 元整。

  (6)□卖方负责支付中介代理方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分两次支付,签订本同当日支付50%人民币 元。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支付余额 元整。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部分银行按揭转划,余下现金支付](注:本合同发生之所有款项以有效收据为准)。

  (1)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卖方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整),并于 年 月 日前再补付房款人民币 元整(¥ 元整),依买卖双方同意定金暂由 方代收管。

  (2)双方定于 年 月 日前在交易递件前共同向银行申办关于买方的银行按揭贷款,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办理银行按揭所需文件并提供必须的证明文件,卖方开具购房首期款收据以复印件提交给银行内部形式上审批使用。依买方要求[□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以内,具体贷款额以银行审批为准。

  (3)买卖双方定于 年 月 日前或在银行经审批出具抵押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藤县房产管理局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同时买方支付首期房款(总楼价减已付定金及贷款额)给卖方。

  (4)核发新《不动产登记证》当天,买方是一次性现金购房则买方自行领取,反之,有办按揭贷款则由银行领取,领证后由

  银行将买方的按揭贷款直接划入卖方在该银行开设的指定账户内。

  4、买卖双方约定的交楼时间为:

  五、缴清杂费和迁出户口的约定:

  (1)在签署本合同之同时,卖方同意交付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予中介方保管作为物业之杂费保证金。卖方在交付该物业予买房使用之日期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物业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电话费及有线电视费等),否则视为卖方逾期交楼,且卖方同意买房有权从卖方已缴给中介方保管的上述杂费保证金中扣除缴付,杂费保证金不足支付欠费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讨。

  (2)卖方在正式过户签名前,要办妥该物业内全部户口迁出手续,若暂时未能办妥要预留人民币五千元整做顺延45天内迁出户口保证金。

  六、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应亲自对该物业已作充分的视察、了解并愿意购买该物业。

  七、卖方保证该物业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能顺利协助买方办妥产权转移完成为止。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若买卖双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即视为违约。届时,属买方违约:卖方不给予退回原定金;属卖方违约;卖方要退回原定金及赔偿等额定金给买方。

  (1)一方拒绝按约定收取或支付定金、楼款的;

  (2)一方拒绝出售或购买该物业的;

  (3)任何一方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不准确/信用度不达标等情形,从而导致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4)在守约方、或有关政府部分、或银行等其他机构、或中介方发出关于办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手续的通知后五天,仍不履行本合同之条款的;

  (5)违反有关合约的其他补充协议的;

  (6)其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约之情形。

  2、无论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造成该物业无法转让的,将违约已付(或要付)的等额定金作赔偿之违约金的50%支付中介方作为代理服务费和咨询费。另外守约方在未经过得中介方同意而允许违约方不赔偿或小赔偿而造成中介方的损失。一概由守约单方或双方负责。

  3、如买卖双方共同违约(即卖方不卖同时买方也不想买),在这种情况下三方协定买卖双方各支付成交价2%给中介方作中介方代理费和咨询费。

  4、若买卖双方共同或分别出现本条第1款违约行为,或其亲属、代理人私下成交该物业,或因其泄露信息而导致未经中介方的情况下成交该物业时,即视为违约,买卖双方分别各支付2%给中介方作为中介代理费和咨询费。

  九、本合同取代任何过往之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且中介方已就本合同所有条款向买卖双方做出详尽解释,合约三方对上述每一条款之含义均清楚明白且并无异议。

  十、买卖双方在房产正式过户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在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补充约定,经三方签章、签名后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

  十一、卖方同意[□有□] 附送单车房和[□有□没有]附送家电(明细如下)。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署地或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首页记载的各方通讯录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送达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否则一经正常投递视为送达。

  十四、本合同共两页,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卖方和中介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 中介方(盖章):

  卖方代理人: 中介方经办人:

  买方(盖章): 中介方经办人电话:

  买方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单位购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单位房一套,房屋面积大约为平方米之间(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房厅卫多层型房。此购房指标总售价元整(万元)。预付订金%万元,其余%万元需在单位缴纳确定购房订金两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甲方必须要先将产权办理在自己名下,房产证费用由甲方出。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协助乙方在合法过户时间日内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其过户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契税、房产证等)。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对方提供身份证、户口薄证件及复印件:

  第四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即日起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六条定金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第10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

  第七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一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

  甲方:

  乙方:

  日期: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3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区_路号小区号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全额购房款以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4

  20xx年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

  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青岛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5

  卖受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骆驼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就房屋、土地买卖事项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东靠______________,南靠______________,西靠______________,北靠______________,自愿就无证房屋、土地有偿转让给乙方。

  2、出具界址图(红线图)及区府街道集体资产,同意买卖复印文件。

  3、允许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因历史遗留问题,如果有土地出让政策可以办理,望街道给予支持帮助解决土地出让。

  第二条:

  双方协议商定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共计______________万元整,乙方已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双方同意与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再支付给甲方购房款______________万元,剩余所欠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_万元,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当出具收据。

  第三条: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所欠的相应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乙方已交款项可不予退还,如一方违约,赔偿给另一方总金额的两倍。

  第四条:甲方应自本契约签订之日起天内将上述房屋、土地交付给乙方,房屋交付后,原村里出租的房屋按合同期满结束,该房屋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协议签订后,在乙方没有交纳完全部购房款期间,甲方不得将合同交给乙方,再次期间,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购房款后,在得到甲方确认后,由该合同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买卖中所交的税款,按国家政策规定,各方自负。

  第七条:此合同未达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可想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