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乐器买卖合同 篇1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经长兴县教育局批准,由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小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
乙方在xx年 10月 26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 壹 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学校乐器买卖合同 篇2
买方:
卖方:
提示
1、请买方仔细确认所选购的装饰建材,主动向卖方索取有关安装使用注意事项等书面资料并妥善保留。
2、当买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卖方撤离展销会或柜台时,买方可以向展销会举办者或柜台出租者要求赔偿。
3、买卖双方应在合同文本“□”上选择打“√”,或在下划线上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就以下装饰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装饰建材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材质、数量和价款等
产品名称品牌厂家规格型号等级材质数量单价总价
款项合计人民币:
注:内容较多时,可另行附页。
第二条质量标准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4、其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合同签字生效后支付:定金□元,预付款□元货物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即一次性付清余款。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第四条交货验收和加工安装
1、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自提□。
2、交货时间:送货/自提地点:
3、验收:卖方交货时,买方应当场验收并签字确认。
4、加工安装:
卖方为买方加工安装□。
卖方为买方加工安装,但买方需另行向卖方支付加工安装费用元□。
买方自行加工安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方应无条件退货,并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产品质量经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相符的。
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元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元违约金迟延提货超过日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八条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
乙方: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买方:卖方
日期:日期:
学校乐器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砂石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
二、 砂石料名称、规格及价格
1-2 cm碎石
0.5-1 cm碎石
0-0.3 cm碎石 1-1.5 cm碎石 0.3-0.5 cm碎石 砂 此价格固定不变,并均为含税价格。
三、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1-20xx进行检验。
四、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供料时间
1.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供料,并负责装卸。
2. 交货地点:乙方将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验收。
3. 供料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 计量
砂石料由磅称数量为准,并按每方1.45吨折方计算。
六、 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送货单定期对账,甲方根据确认的送货单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业主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给甲方,乙方同意甲方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才按比例支付材料款。特别约定,以上付款因业主方拨款进度受政府部门财政拨款计划的制约,如遇业主延期拨款,甲方付款予以延期,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七、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 由于乙方所供砂石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甲方返工或延误工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于乙方原因砂石料规格不按照甲方指定规格送料、数量未按照甲方要求进场、未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送料没有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供应而造成甲方损失,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所需砂石总价款的1%赔付甲方,乙方逾期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 业主方工程款拨付后,由于甲方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每延后1天,需多支付乙方材料总价款的1%。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