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手机号码买卖合同

2024-01-18

移动手机号码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移动手机号码 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 甲方自愿将移动手机号码 以 元整人民币转卖给乙方,

  因手机套餐问题,暂时不能过户,到能过户时甲方陪同乙方到移动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如套餐到期了还不能过户,甲方以原价 元人民币买回此号码 。卖点:

  20元封顶不限时间流量上网。

  二、 甲方从合同生效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收回,使用此手机号的所有功能。到可以过户时,及时陪同乙方去移动营业厅办理过户。

  三、 乙方从合同生效时,此手机号 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此号码进行一切危害国家、个人的所有行为,此行为包括法律和道德的,如有违反,相关责任由乙方一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以外的人,在未过户前如不需要了,可以原价( 人民币)卖给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关闭20元封顶此套餐服务。

  四、 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 甲乙双方过户成功后或乙方不需要此号码了,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合同终止、失效。

  七、 违约责任: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八、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管辖。

  九、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有效,需要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QQ、身份证号。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移动手机号码买卖合同 篇2

  转让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电话:地址:邮编:

  淘宝: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电话:地址:邮编:

  淘宝:

  一、标的

  1.中国移动深圳神州行手机号码,元上网包月,可用、-三种方式上网且不限时间和流量(在中国大陆可漫游且无漫游费)。

  2.该号码附属的大卡(______卡),小卡(卡),及相应的业务受理单(办理日期: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事项:停机)。

  二、价款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格:人民币________整(¥:________.00)。

  2.通过支付宝交易,办理完毕深圳移动公司级注册及移交附属的物件及凭证后确认收货付款。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本号码正常上网一年(、-三种中任一种方式),如在一年内该号码不能正常上网,甲方应将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元整(¥:1900.00)全额退还乙方。

  2.甲方不得及保留该号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通话、充值记录等),及有补卡、修改密码等危险乙方正常使用该号码的行为。

  3.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4.如因深圳移动关于该号码的上网政策变动而导致乙方上网费用增加,甲方无须退还转让价格,但需提供官方公告。

  四、其它约定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事宜以合同所列电话、地址为准,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6.本合同签订地:

  转让方:____

  受让人:

  年月日

移动手机号码买卖合同 篇3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电话:地址:邮编:

  淘-宝ID:ID: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电话:地址:邮编:

  淘-宝ID:ID:

  二、标的

  1.中*移动深圳神州行手机号码,元上网包月,可用WAP、GPRS、TD-SCDMA三种方式上网且不限时间和流量(在中国大陆可漫游且无漫游费)。

  2.该号码附属的大卡(卡),小卡(SIM卡),及相应的业务受理单(办理日期:20__年X月X日,办理事项:停机)。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格:人民币整(¥:.00)。

  2.通过支付宝交易,办理完毕深圳移*公司A级注册及移交附属的物件及凭证后确认收货付款。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本号码正常上网一年(WAP、GPRS、TD-SCDMA三种中任一种方式),如在一年内该号码不能正常上网,甲方应将转让费人民币X元整(¥:)全额退还乙方。

  2.甲方不得及保留该号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通话、充值记录等),及有补卡、修改密码等危险乙方正常使用该号码的行为。

  3.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4.如因深圳*动关于该号码的上网政策变动而导致乙方上网费用增加,甲方无须退还转让价格,但需提供官方公告。

  五、其它约定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事宜以合同所列电话、地址为准,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6.本合同签订地:

  附件一: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转让方(楷体签字):受让方(楷体签字)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

  转让方:签订日期:

  受让方: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