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果菜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果菜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果菜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各种果菜   公斤,其中: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品种

  数量

  保护价

  合计

  分月分旬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果菜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果菜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 质量要求

  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2.                。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果菜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   %。

  收购地点:                    。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               。

  四、包装要求与费用承担

  方负责提供包装标准及材料,包装费用由    方负担,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果菜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   天。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果菜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果菜款。

  3.确定果菜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果菜,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果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对果菜使用剧毒、高残留、超标农药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种植果菜。

  3、果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八、甲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果菜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果菜总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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