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___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以下设备:
其它: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以上各项设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万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____日内先向乙方支付设备款___万元整,余款甲方在对以上各项设备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
3.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三、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交付设备,甲方自行安排提取设备。
四、如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又把货物处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甲方,乙方将承担合同中甲方已付金额的2倍作为违约金,作为赔偿给甲方的损失。
五、乙方出售的以上设备,如是乙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乙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如乙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保证对其出卖给甲方的各项设备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设备没有设定抵押及质押,保证该设备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协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及交通费等。
2.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设备转让款总金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甲方的原因,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合同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设备转让款总金额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八、有关费用的负担:在本次设备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九、为了双方共同遵守此合同,甲乙双方都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合同后。
十、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及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二、补充: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___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⑴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⑵其他: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2、支付方式:
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第三期付款:
③ 其他:
⑵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惠州市科康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⑶ 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
接货人: 电话 :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其他: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其他:
第五条保修服务与培训: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全新、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
2、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个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发货、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小时内(从接听用户报障电话起)。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
5、培训条款:
6、其他: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xx年______月______日内。
(3)其他方式:
设备买卖合同
第2条 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 份。
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价格
第4条 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 签约后支付总价%的定金;
4.2 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的货款;
4.3 验收保留款为总价%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 月内支付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 年 月 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 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
买方:
日期: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3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项目施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设备供货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机械设备预付款及质保金
1、本合同约定(是/否)支付预付款,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约定(是/否)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先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以后每个月付_______%,直到付完为止。
3、甲方提取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_______月,质保期满_______月内,扣除乙方机械设备质量问题赔偿金后支付。
第三条 设备运输、包装、安装及交付
1、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和风险。
2、乙方应在设备包装前向甲方书面说明包装的有关情况,包装应符合运输需要,对因包装不良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上述机器运输、安装于甲方指定的场所。
4、乙方应在交付机械设备的同时,将机器设备的相关资料转给甲方。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对验收合格的设备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的货款,余款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条 设备检验
1、乙方保证出售的机器设备是全新未使用的,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和国家相关标准相符。
2、机械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对设备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现场验收,待机械设备安装实际使用 日或完成工作量后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机械设备质量状况。
3、其他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备的数量和技术参数。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3、在质量保证期内机械若非甲方的原因而发生故障,乙方有修理的义务,修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4、若发生第六条第3款的情形,虽经乙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使用,或其性能显著下降而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1)乙方在_____日内无条件更换新的机械设备。
(2)甲方退还机械,乙方在_____日内返还设备价款。
5、乙方应赔偿因其设备质量瑕疵、提供服务问题和延期交付机械设备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工期损失费、利息、手续费、运费、仓储费、装卸费、机械租赁使用费以及其他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费用。
6、其它 。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办公设备及耗材,主要包括终端、打印机、电脑、复印机、打印纸、打印色带、色带架。
二、甲方对乙方在供货过程中的服务和价格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乙方按协议优惠提供办公设备和耗材并开展优质的售后服务,在采购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产品,统一办公设备及耗材的选配标准,保证所购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四、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做好服务工作,并作如下承诺:
1. 乙方提供有质量保证的产品,价格优惠并履行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全新正品(内附产品合格证),不得以次充好。
2. 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免付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和问题必须及时响应,上门处理。
3. 货品的验收、退货及赔偿:
(1)按合同签字验收,如有不符合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的,经核实后免费予以退换。
(2)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所售产品实行跟踪服务,及时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3)乙方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从甲方打电话之时起24小时内必须予以解决。
(4)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为同时期、同质量的全市最低价。
五、乙方每月对甲方各部门、各网点已签收的设备及耗材领用清单汇总,与甲方财务室汇总清单核对一致后,甲方按双方协商价格根据乙方开具的本公司合法货款发票和汇总清单予以结算。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采购非协议的办公设备,甲方一经查出,取消供货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的供货活动。
七、甲、乙双方协议办公设备及耗材的供货有效期限为一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____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货物名称:计算机设备
2、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整(¥元整)。
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年月日前。
2、交货方式:乙方自行送货到甲方所在地,并提供安装服务,运输工具级运费由乙方负责。
3、交货地点:。
四、货款支付
签订购货合同后付总款的30%(整),设备安装完毕后一次性支付项目总货款的67%(整),剩余项目总货款的3%(整)作为保证金,待三个月后乙方所的质量及售后都得以良好的兑现并继续实施后,再由甲方将剩余保证金(整)支付给乙方。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至交货验收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十二个月(具体按清单要求)。
2、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按公司厂家的标准,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六、调试和验收
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3、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付款逾期超10个工作日,经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设备,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代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诉讼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执行。
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货清单。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电话: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向乙方采购净水设备壹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明确各自责任、平等互利、分工协作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及清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圆整)。
三、交货地点:a县
四、运输方式:乙方免费送货到安装地点,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五、安装:乙方负责免费安装到位,以及调试完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六、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按有关标准执行。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设备运输抵达现场后,由甲、乙方根据本合同内容组织查收,并由甲方签章确认。
2、在系统未正式交付甲方前,甲方不得自行操纵设备,否则所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应进行验收,并签章确认,三天内若因甲方的'原因而不进行验收,则视作验收合格。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1、设备安装完毕后_5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计:12350元)。剩余合同金额的5%(计:650元)作为质保金90日内付清。
2、如付款逾期,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九、售后服务:
1、乙方随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每半年左右进行一次维护检测。
2、设备安装完毕一年内为质量保修期,在此期间内,属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后乙方仍有维修义务,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服务收费标准收取配件等材料费用。
3、如果设备出现故障,拨打服务电话。
十、违约责任: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设备未经验收,甲方自行使用则视为验收合格,因此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
2、设备运达现场后设备就位由供方和需方共同负责。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执行。
5、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地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采购“厨房设备、排烟系统”一事协商一致,愿意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条款。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单价见货物清单。
二、项目地点:
三、合同造价:合同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四、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元。
2、签定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3、乙方安装完毕抽排油烟净化、送鲜风系统,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4、所有设备经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元整(¥)且甲方需支付乙方消费劵元整(¥)。
5、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工程完工时间:
1、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乙方收到甲方合同预付款后甲方现场可以施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该工程及设备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保修范围内的服务,包括更换零配件的材料费,保修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应积极响应,并以市场统一价格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六、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确保安全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预付款开始,乙方不能在天内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在工程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如违约,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承担拖欠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厨房抽排烟、送鲜风系统报价表”。
十、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所附的附件为:“汇总表及报价清单”。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签定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8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标的
产品 名称: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元)
总价: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
数量 :___________
运费 :___________(元)
备注
总额: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小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5天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随机文件:提供合格证、说明书等设备全套文件。
第六条验收
甲方有权在交货时和交货后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将发现的任何暇疵在货物交付之日起15日内通知乙方。
第七条 保修
1.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12个月。如果在保修期内更换总成部件或对总成部件进行较大修理的,自更换或修理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该总成的质量保证期。
2.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的故障,乙方有义务进行修理、更换或采取其它补 救措施,并承担设备维修过程中发生的维修费及其相关费用(包括差旅费、服务人员工资等)。
3.对于下列情况下产生的损害,乙方不负担保修义务:正常磨损、不适当或不正确的使用、错误安装或由甲方或者其它第三人错误或疏忽操作造成的,由甲方或第三人进行修理。
第八条 货款支付
货到现场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合同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正)
第九条风险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标的物时,视为乙方违约。
2、当标的物交货验收后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服务电话后24小时不能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后不能及时修复的,视为乙方违反保修承诺,甲方可根据修复费用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纳税人登记号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牌号
商标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
单价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易损件保用陆个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装。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见发货清单。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货款_______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出卖人_______所有。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代办托运,买受人负责卸车及卸车费用。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总价格内含运费,买受人负责卸车费用。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发货清单现场进行验收。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出卖人派壹名技术人员指导调试,买受人负责组织实施安装及吊车费用。买受方负责给技术指导人员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买受人先付本产品定金万元,货物到达(区)后,买受人全部货款付清后方可进工地卸车,如货到因买受人的原因未及时付清货款而造成的车辆误工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保修期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二)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账号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经出卖人同意,私自改动原合同文本条款,一律无效,若有改动,改动处必须有出卖人盖章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10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买 方: 卖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买方向卖方购买相关设备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合同设备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设备(见下表),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合同设备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产品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设备装配、安
1.1.1卖方提供设备的详细清单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2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3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对本合同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4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工厂对合同设备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5本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的要求,在合同约定以外的全部备品备件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给买方,详细备品备件价格表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1.6卖方提供的设备的具体质量标准,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2 合同价格
2.1 卖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2.1.1设备和材料费:
2.1.2备品备件费:
2.1.3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费:
2.1.4设计和技术资料费:
2.1.5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
2.2上述合同总价中还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装车费以及将货物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技术资料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3 结算:
3.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生效之日起 5 日内,买方应将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卖方。
3.2 卖方发货前,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 元作为第二期货款支付卖方。同时卖方在收到第二期货款后七日内开具合同总额的100%增值税发票邮寄给买方。
3.3买方自收到卖方设备按本合同第7.9条验收合格后,将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作为第三期货款支付卖方。
3.4质保期满后,在卖方履行了质保期义务的前提下,买方支付预留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 元的质保金。
3.5买方同意卖方对上述款项开具以下第(A)款规定的发票。
A增值税专用发票; B普通销售发票。
3.6卖方需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须向买方核实开票信息,以书面资料为准。
3.7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4 合同设备运输
4.1 双方约定,本合同设备的运输方式为:卖方负责合同设备的运输,其运输费、保险费已计入应由买方支付的设备总价内统一结算。
收货单位: 邮编:_______ _ _____
地址(交货地址):_ _
电话:_ _传真:________ ______ 联系人:_ _
4.2 所有设备的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技术材料、易损备件应随主设备一同交付。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4.3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 2 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 4 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应附详细装配图一式 4 份。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 4 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或代号、名称和页数。
4.4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车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5 设备交付与查验
5.1 本合同设备为买方工地交货。卖方可根据特殊情况,在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 将合同设备分批交货,以配合合同设备的安装和保证交付使用的时间。
5.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5.3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5.4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买方指定交货地点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将开箱日检验期通知卖方。在双方同时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卖方未派人参与检验,则买方单方检验记录效力等同前述约定。
6 产品质量保证
6.1卖方须按合同规定的合同设备规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并保证满足合格质量标准(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的规定。
6.2卖方按 板车装车 标准提供合同设备包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全抵达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
6.3买方应在到货后48小时内在到货现场配合卖方就货物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箱外观进行查验,如发现数量不符或者包装箱破损的,买卖双方应在到货后48小时内办理书面证明手续,以便卖方及时补货。
6.4买方负责合同设备到货后的保管工作,确保到货时完整无损,合同设备包装箱体在开箱前维持原样。
6.5 在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
6.6自设备安装完毕并交付买方使用之日算起,卖方提供产品免费保修责任期为24 个月,由卖方履行免费保修服务。
6.7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的,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请求后,应在2日内无偿换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6.8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设备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买方重新验收后 24 个月。
7 安装、调试和验收
7.1“安装”系指合同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调试”系指机器和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考核”系指检查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即为买方验收。
7.2 买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卖方对其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7.3 设备的调试、试运行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买卖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设备从安装到验收期间有关设备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
7.4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7.5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安装工作记录为基础。
7.6 如调试胜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 5 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设备安装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卖方在设备试运行、考核期间和质保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7.7 设备试运行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调试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7.8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7.9 试运行期为首次通电运行开始之日起的 1 个月。在此期间,当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每次考核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 3 日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 5 日内签署设备验收证书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二 份,此即视作设备为买方所验收。
7.10 如因卖方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维修、更换后应重新按照本合同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方应大力协助。如上述修理、更换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设备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修改记录最后一次结算并由卖方负担。上述记录在每次发生修理、更换后由双方代表会签。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返厂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买方工地现场交货。
7.11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试运行周期 1 个月,以便卖方对设备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再次延长的 1 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有权退货,赔偿损失,并在延长的 1 个月内改进设备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12 前述规定的设备验收,并不免除卖方对设备在质保期内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8 维修保养
8.1 维修保养是指不增加或减少本合同设备或功能,为保持设备原有的运行状态、功能而进行的维修与保养。
定期维修保养:是指卖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定期派遣维修保养人员,按照设备保养周期定期对设备所进行的维修保养。紧急维修服务:是指设备发生停止运行或其他必须由卖方进行紧急维修的严重故障时,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日内派遣维修保养人员对设备进行的紧急维修保养。
8.2卖方保证其维修人员均为具有相应设备维修保养知识与技能并受到良好训练的合格技术人员。卖方保证每 3 个月派遣维修保养人员到场,按照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工作。每次维修保养完毕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工作报告。
8.3紧急维修服务,卖方保证提供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遇到设备停止运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时起 48 小时到达现场,若发生困人事故或其他威胁人身安全的意外事件,卖方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8.4 卖方的所有维修工作内容,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件等应作书面记录,并应得到买方确认,并填写维修记录。
8.5 卖方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认为有必要进行因任何原因包括正常磨损在内导致的修理及更换零件时,应得到买方同意后方能进行修理或更换,修理或更换零件费用由卖方承担。
9 违约责任
9.1 由于卖方违约不能按时将合同设备交货时,卖方应提前15日告知买方,并征得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合同设备价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延迟交货设备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9.2买卖双方均不需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违约负责。
9.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罢工、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及一方供应商所遭遇的类似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9.4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买方或卖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卖方或买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 日内提供有效证明。责任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 2 日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双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9.5若卖方向买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卖方应无条件接受退换并且对再次安装不收取任何费用;如经调试或修理该设备质量仍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并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足额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0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0.1合同履行中,如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因合同变更而增减的成本和费用在双方结算时随之增减。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对任何条款所作的手工修订都应由双方在本合同第13条“另行约定事项”中注明并在盖章确认后生效。
11 技术资料及保密
11.1在合同签定后,买方应向卖方提供买方确认签字的设备布置图一份,卖方按此布置图确认生产安装。
11.2如布置图纸上所标注的技术参数与合同的附件所规定的技术规格有不符,买卖双方协商处理。
11.3 卖方保证其对转让设备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等均具有合法知识产权,相关专利技术使用许可及资料包括在本合同附件中。
11.4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方使用本合同设备过程中涉及专有技术或专利许可提出任何异议时,卖方应负责处理,买方对此无任何责任。
11.5 本合同生效后 2 年内,如卖方对本合同提供设备使用专利或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卖方均应向买方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方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设备使用。如有必要,卖方应给予技术指导,以便这些资料能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后用于设备实际操作中。
11.6 本合同生效后 2 年内,买方应对本合同规定的专利许可和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设备的安装和运转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在保密年限内,若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7 买卖双方为履行本合同向对方提供的商业和技术信息 ,双方均应限定于为履行本合同目的的范围内使用并采取保密措施,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做其他用途或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12 其它事项
12.1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两份。
12.2 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买卖双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互相寄送合同文本原件。
12.3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可提交买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2.4 本合同技术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另行约定事项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盖章)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塔式起重机的名称、型号规格和质量
1.塔式起重机的名称、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______”牌塔机;
(2)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QTZ80(6012),独立高度为44米,最大幅度60米,最大幅度吊1.2吨,臂根最大吊重量为6吨。
(3)其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塔机的混凝土基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提供塔机基础的受力参数及基础参考图纸,由甲方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混凝土基础的最终方案,地脚螺栓及预埋模板由乙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质量由甲方负责。
b.塔机的平衡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提供。
c.塔机故障乙方接到通知24小时内解决。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国家标准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第二条塔式起重机的数量
1.塔式起重机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壹台(含1节基础节,标准节13节);
2.塔式起重机的配置见发货清单。
第三条塔式起重机的包装标准
1.塔式起重机的电气元件及随机工具采用铁制或木制工具箱包装。
2.其它部件采用裸装。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公司。
2.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运输到工地,费用由乙方负责。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运输、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间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合同生效后,25天交货,需增加标准节及附着装置提前20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产品的安装
1.塔机的安装、顶升(独立高度内)由乙方负责,独立高度外由甲方负责。
2.安装时用不大于25吨汽车吊安装。如因工地场地因素用超过25吨汽车吊安装,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塔式起重机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塔式起重机的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塔机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伍拾壹万伍仟元整(¥515,000.00),为含税价;
(2)需增加标准节每节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为不含税价;
(3)需增加附着装置每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为不含税价,(附着装置含抱箍1套,拉杆3条【每条长度为7米】);
(4)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塔式起重机货款的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叁拾万玖仟元整(¥309,000.00)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余下货款共贰拾万陆仟元整(¥206,000.00)甲方自提货当月起,按陆个月平均分期结算方式每月支付给乙方;
(3)、需增加标准节及附着装置按实数计算,提货当天结清货款。
(4)、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把货款付清时,乙方将继续对塔机有拥有该塔机的产权和处置权,直至到甲方将货款付清为止。
第八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塔机安装好后按当地安监部门安排进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发货清单及合同附件清点塔机部件是否配备完全;
(2)、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检查塔机的各项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塔机技术质量要求的现行国家标准。
(4)、验收时由乙方委派具备资质的机械及电气工程师主持验收。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合同签署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
第九条对塔式起重机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在两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两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产品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时间为壹年(钢丝绳为叁个月、易损件不包括在内)。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及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
当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到工地检查、维修,以不误甲方的工期。
第十四条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署地_起诉来处理。本塔机的钢结构配置必须用____公司生产的配件,如客户用其它厂家或自己生产的配件,因此造成的事故济损失,____公司不负此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清后。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约,补充协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年__月__日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____________旧设备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__________旧设备(该编号为:_____)一次性出售给乙方,以协定价格人民币为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在一次性付清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后,取得此旧设备所有权。由甲方转向乙方。
三、甲方保证出售的_____________旧设备具有合法正当的手续、非偷盗、无贷款行为,保证此设备在出售前的债务,与乙方没有任何关联。
四、对于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旧设备,一经双方当面检测和现场操作,乙方承担由于旧机械设备在自用中不确定原因,可能造成旧设备损坏,甚至导致旧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的后果,乙方对此予以完全理解,不能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五、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设备协定款后,乙方将拥有此设备的一切权利,从此旧设备与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一次性付清购机款,表明甲、乙双方对此旧设备的买卖协议正式生效,旧设备买卖程序结束,旧设备全部产权实现了自动转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付清购机款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13
需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____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_________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编号:
产品(服务)内容: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计量单位:
产地:
协议供货价格:
调整价格:
实际采购价格:
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中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属于外国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2、供方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在质保期内,供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质量保证期: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除外),提供_________小时保修,终身维护。质保期限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上质保期如涉及费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供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
7、在质保期头_________个月内,如产品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产品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供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需方正常运行。
8、供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方应赔偿。
三、技术资料与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产品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投产品的详细介绍资料;
4、有关产品的权威性检验报告;
5、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6、测试记录、系统测试报告、合格证等;
7、安装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
四、产品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供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需方查询供方应给予解决。
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五、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铁路运输;
(2)公路运输;
(3)水路运输。
2、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产品,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3、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需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_________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需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供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六、交付
1、交付时间:供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_________批将产品全部交付完毕并负责安装调试。交付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根据。
2、供方应在交货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发货事项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供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3、交付地点:由需方指定_________为交付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需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七、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产品的安装由供方负责,供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调试由供方负责,供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需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1)产品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方提供验收方案,与需方协商后确定。要求供方在整体验收前向需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系统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供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2)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
(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八、伴随服务
1、供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需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供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需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需方安排。
2、在质保期内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供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设备发生故障后,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信息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排除并交付使用。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供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4、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
5、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九、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将全部产品运至指定的地点经安装验收合格后由财政主管部门支付货款达到合同总额的_________%,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期满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余额。
3、支付单位:_________
4、供方指定的结算账号如下:汇款单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延期交货与安装,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_________%交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的______%。
2、在质保期内,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由于需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需方负责。
3、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而供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拒付产品款的,由需方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供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________%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____%。
6、供方如转包合同,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需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7、供方的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发生变化时不能按合同供货时,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经_________部门同意后准予调整,替代产品的型号、规格、配置等不得低于合同规定,且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价格。供方应每个月向需方和_________部门报一次价格浮动的情况。
8、本合同价格分阶段执行。首次价格为中标价,以后每三个月买卖双方可就价格进行协商,价格协商的原则:价格上调时需方将不予以考虑,价格下调时需方将予以减除。合同履行期(交付期)在三个月内的将不考虑价格调整。
9、如果供方不按时向需方报告价格浮动的情况或者擅自调整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需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供方款项,并终止供方合同的执行。
10、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所提供产品出现更改配置等弄虚作假行为,供方应向需方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将视情节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1、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在售后服务环节接到部门单位关于所供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凡是出现响应不及时、服务质量差、态度不好等问题的,需方在接到正式情况反映后,都将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予以处理。经查实,如果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情节严重的,供方应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视情况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2、供方在履行产品买卖合同中,如果为采购项目单位提供虚假发票或所供产品金额与所开发票金额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如果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情节严重的,供方应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视情况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3、按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有关规定和办法,供方应以实际政府采购产品金额为基数计算,每季度向_________累计交纳一次代理服务费,其代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
14、供方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果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不允许使用_________采购方式,或政府采购机构发生变动,或生产厂家所生产产品经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鉴定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供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的,需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14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二手设备买卖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
(3)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
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修服务与培训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全新、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
2.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______个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发货、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_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______小时内(从接听用户报障电话______起)。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__________________
5.培训条款: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二手设备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______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______%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所叫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没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______%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6.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______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______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二手设备买卖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月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1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项目的
2.设备一览表
3.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4.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5.卖方向买方所供设备达到设计及良好使用状态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培训等。
二、设备技术标准:直接填写内容或填写见技术协议(编号: );如果对产品外观或其他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技术协议中明确要求。
三、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第一条2款所述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包装、税费以及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全部费用;
3.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4.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5.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总金额 的银行预付款信用保函,买方凭卖方预付款保函支付的预付款;
2.设备送达交货现场按装箱单清点验收合格后日内,付合同总价的 ;安装调试完毕总体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其余 款项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日内付清。
五、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确认:卖方须在发货前向买方发出书面交货通知单,得到买方的确认后方可发货,否则买方有权拒收;
3.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的有限公司安装现场;
4.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上门。
六、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含在总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现货,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技术性能(详见技术协议书);
2.验收方法:
2.1卖方将设备运到目的地后,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设备的包装、件数进行清点检验,但该检验不构成对设备质量、性能、安装以及使用状态的验收确认;
2.2 卖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出总体验收申请。
八、安装及调试
1.由卖方负责安装调试合格,费用含在总价款中,不再另行收费;
2.卖方应随设备向买方交付使用说明书(份)、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及相关的配件和资料;
3.货到现场 日完成调试。
九、包装及费用
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包装物符合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且不回收;
3.包装物费用包含在产品价款中,不需买方另行支付。
十、卖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卖方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提供的质保期限为年。质保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质保期顺延;卖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买方不当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局部损坏,卖方负责修理,只收材料成本费。质保期过后,卖方仍负责设备的长期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2.卖方保证交付的设备符合国家、地区或行业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在使用寿命期内,若出现维修不能或无维修价值的情况,卖方在收取设备折旧费用后,向买方免费提供同型同质设备并达到买方原使用状态;
3.卖方保证交付的设备不存在设计、制造以及安装缺陷、错误或瑕疵,若出现前述情况,造成买方或买方人员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售后服务
1.设备出现技术或质量或其他导致不能正常使用问题时,需卖方到买方现场解决的,卖方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给予答复,并自接到买方通知起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
2.设备由卖方安装完毕后,卖方负责在用户现场对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使用 和保养的技术培训。
十二、监造(本条款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条款;如不适用,本条款全部删除,并注意调整下面条款的序号。)
1、买方派人在卖方现场对合同标的设备的质量和制造进度、交货期进行监造;
2、买方派驻卖方的监造人员不超过人,卖方应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及食宿方便条件,费用由卖方承担。
3、卖方在设备交货时,必须提供买方监造人员签字确认的监造记录,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设备;
4.买方的监造行为不免除卖方合同项下应承担的相应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关于设备质量、技术性能、交货期限的约定。
十三、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付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外观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则另按质论价;如不同意利用,则买方拒绝接收,合同解除;
2.卖方所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同意卖方对设备返修合格后按原价接收的,卖方须承担设备返修的全部费用,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设备交付日至返修验收合格日期间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日;
3.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向买方每日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买方逾期付款的,买方向卖方每日支付未付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5.卖方未按要求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视为违约,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6.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1款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响应时间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按天计算),逾期超过3日,买方有权自行委托维修,卖方承担所发生费用,并赔偿买方停工损失;
7.本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卖方需退回已收货款,并自行将设备运回,所发生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若卖方在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15日内,未将设备运回,视为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不能免除卖方的合同责任,卖方还需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知识产权保证
卖方保证交付的设备(含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或得到充分授权,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卖方应全面负责解决,若造成买方损失,卖方同意全额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相关损失。
十五、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3.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六、争议处理
1.因本合同标的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委托买方所在地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形式均不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八、其他
1.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招、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生效前,卖方必须与买方委托的招标公司办理中标所必须的手续。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16
买方: 合同编号: 卖方: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如本合同之报价单(编号: )
二、合同产品总额: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零 角即RMB 元。两者不符以中文数字为准。对产品报价,买方应承担保密责任。
三、付款条件:
1、预付款 元。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一日内,给付卖方上述预付款,预付款兑现后开始进行出货。若买方未按约定期限给付预付款,则卖方有权相应顺延交货时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到货款 元。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后应支付到货款。
3、余款 元。买方验收合格二日内结清全部货款。若买方无法对全部货物进行验收时,须对已验收部分按合同约定价格支付相应之货款。
4、买方完全付清货款之时,即为货物所有权转移之时。
四、付款方式:
买方应以下列形式之一向卖方付款:□转帐支票 □银行汇票 □汇款 □现金
五、交货时间:板式产品 年 月 日,实木产品 年 月 日买方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5天前书面通知卖方。
六、交货地点:
七、交货方式:卖方送货,运费由卖方负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未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损坏或灭失由卖方承担;货物自运至合同指定地点后,买方应妥善保管全部货物,若买方保管不当导致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则买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安装调试:组装期:交货后 天。
1、买方应于卖方交货前5日确认组装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否则造成组装延误及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2、卖方根据买方确认签字后之平面设计图纸负责产品安装调试,买方在签字后不得对该设计图纸再行更改,如卖方同意更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买方承担。
九、货物接收和验收:
1、卖方依合同所订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时,买方必须保证提供可组装现场,若不能提供可组装现场,须支付卖方的来回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用并赔偿卖方损失。
若不能提供可组装现场,应在合同交货日前5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卖方,同时支付完合同总金额80%;无论是否有场所进行安装,余款均应在合同约定交货日后15日内结清。如买方不依约及时接受全部货物,且不以书面方式告之卖方变更的交货日,则视买方单方面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2、买方应在组装完毕后当日内验收完成,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买方在期限内不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3、买方认可在相关出货验收单上签字者为买方或买方授权之验收人。
十、品质保证:
1、卖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木制产品存在的天然色差、牛皮产品存在的天然牛疤除外)
2、卖方按照保用服务证书之保用服务细则提供服务。
十一、违约责任
(一)卖方责任:
1、卖方应严格按交货日期交货,若卖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原因)逾期交货未超过90日的,应支付逾期不能交货部分之货款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若卖方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超过90日,则适用本款第2项之规定。
2、卖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卖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方责任:
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生效后,买方不能违约或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2、报价单上所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买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经卖方同意后按以下原则办理:
1) 沙发、椅类退、换,以售价20%收起赔偿金,运输费用另行承担。
2) 其他商品卖方不接受退、换。有损坏者不接受退、换。
3、 买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天支付违约金。
4、买方要求逾期交货2周以上,卖方以每万元货物每天5元计仓储费:要求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者,买方除承担仓储费外另应承担延期交货金额5%的违约金。如买方延迟接受货物达60天,则视为本合同自动解除,同时买方必须承担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变更
1、双方签约后,因买方合理要求而增减产品内容需另行签订《异动合同》。
2、双方签约后,因买方合理要求而变更交货时间、地点、验收人等应填写《交货变更确认单》,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因本合同涉讼时,买卖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具有以下附件:1、报价单,2、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空白待填写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填写,其他部分不得涂改,如有涂改痕迹,本合同无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本合同及附件经买卖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承办人: 承办人:
日期: 日 期: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17
购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号: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
(1)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2)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
(3)供货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4)检验和交接
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5)安装和培训
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
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6)售后服务:以上设备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备注:买方需使用卖方指定的耗材,否则,由此产生的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18
出卖方: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锅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标的物:甲方锅炉房内锅炉本体及所有铺机、管道、阀门、仪表。
标的`价: 元。
第二条锅炉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锅炉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锅炉验收
1,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验收锅炉。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锅炉进行封存,或拆卸上车。
2,甲方仅对锅炉本体质量,以及铺机配件拆卸时的质量安全负责,并保证原锅炉的完整性。
3,甲方对上车后锅炉的质量不负责任。
4,双方可委托锅炉安装公司对锅炉质量问题进行协调。
第四条锅炉交付
1,甲方负责锅炉的拆卸及上车,协助乙方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运输及办理当地特检部门相关手续。
2,锅炉交付地址:。
第五条付款
锅炉上车后乙方应将转让款的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锅炉验收合格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受方: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卖方拥有生产、销售_________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专有权;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卖方购买上述设备及相关资料;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设备。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_________.
2.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4.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1)设备和材料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辅助设备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技术服务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5.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_________银行支付给卖方。
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交。
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_________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__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__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四、逾期付款
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__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违约金¥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的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_________‰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五、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
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20
购货方:_____________公司
供货方:_____________公司
一、甲方因施工需要购买乙方建材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诚实信用,平等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2、甲方向乙方购买建材设备,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上述全部设备的设计、制做、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并确保配齐随主机的全部产品。
3、甲方购买乙方全套机械设备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给乙方先付订金__________元,待乙方将货物全部运送到甲方场地后,待乙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给乙方付全款。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从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并按时将全部设备运输到施工场地,并承担装卸运输等费用,五十天内完成全部安装任务,7天内完成调试,以上共计57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为正式交货日期。
四、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甲方要安排人员对乙方运输到场的所有设备逐一进行核实验收,对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如发现质量有问题,乙方要负责调换,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调试后的7天内甲方要验收完毕,双方出示验收合格证书。
五、验收时间:
、验收时间:从乙方调试运行后的7天内
六、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负责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施工,责任到人。期间,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等培训,以便使甲方人员掌握全部使用技术,能独立正常地使用、维修和保养设备。
八、保养方式:
自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修服务,保修服务期限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通知后三天派人到设备现场维修,设备维修所用的材料成本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现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负责包换或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后支付实际费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将根据情况扣减相应的保质金,每延迟一天,甲方要扣减乙方1%的保质金,乙方超过三十天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未能将设备维修在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设备未按照合同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违约金,超过7天,仍未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收款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有关方面的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6、甲方要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装,无故给乙方造成不能够正常安装,从而影响乙方安装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所补充和变更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合同有效期为1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21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个月,乙方免费提供7_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_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东新路155号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22
买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
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
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
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
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23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_____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_____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_____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_____万后_____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
1、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乙方:
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3、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交接验收:
甲、乙双方应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费用负担:
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万元,按每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八条不可抗力:
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通知:
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博兴县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24
出卖方:(以下称甲方)
代表人:
买受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出厂年月:
数量:
单价:
总价(大写):
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____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____%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25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设备
1.甲方提供的设备当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名称:_________
(2)商标: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
(4)原产地:_________
(5)生产厂家:_________
(6)交易数量:_________
(7)单价:_________总价款:_________
2.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_________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_________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_________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a.部件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b.部件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3.设备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4.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1)部件_________,作业水平:_________
(2)部件_________,做业水平:_________
5.设备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_________
6.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1)部件_________,采用技术:_________
(2)部件_________,采用技术:_________
7.设备功能:_________
8.安全性能
(1)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2)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
(3)安全标识:_________
9.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设备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10.包装方式
(1)防潮要求:_________
(2)抗震要求:_________
(3)防灰尘要求:_________
(4)防霉要求:_________
(5)防锈要求:_________
(6)防腐蚀要求:_________
(7)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
(8)审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运输
1.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2.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4.始发地点:_________
5.到获地点:_________
6.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
1.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
2.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设备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所有权的转移
1.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1)检验人:_________
(2)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3)检验方法:_________
(4)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设备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1.经检验,若设备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设备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2.经检验,若设备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2.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3.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4.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指导,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2.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3.设备投入使用后的维护过程中甲方应当负担的义务:_________
4.设备的升级事项约定为:_________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二条责任
1.甲方:
(1)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2)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3)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4)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
(1)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2)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3)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4)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5)其他违约责任
3.因设备引起的侵权责任的承担依法律规定:_________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1)情形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2)情形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2.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1)情形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2)情形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中关于设备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保险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设备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七条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1.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单据
1.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3)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
(5)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6)其他单据
2.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_________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
第十九条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第二十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以最后签字盖章的为准):_________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26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号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
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27
卖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简称甲方)
买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其位于青西__的门面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市___县青西__的门面二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第 号)。
第二条 上述门面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元整(:478000元)
第三条 付款的时间与办法: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作为定金。
2、甲方在______年阳历___月底交房时,乙方须分二批付清全额房款(含定金)。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日内将交易的门面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水费,电费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助及提供过户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保证上述门面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有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若乙方中途违约,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不计息返还给乙方。
2、如甲方交房时乙方未付清全额房款,甲方有权延期交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如甲方中途违约,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给乙方,并如数退回乙方所付款项(计息)。
4、如甲方收到全额房款超过___日未全部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___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收到全额房款至乙方未过户前甲方反悔的,甲方须付给乙方人民币全额房款的五倍作为赔偿。如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概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甲方)签字
电话:
购买方(乙方)签字
电话:___
日期:年___月___日
自行安排提取设备买卖合同 篇28
说明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于__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套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一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 万元(大写: )。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 万元。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 万元)作为预付款。(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 %,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 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 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他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 ]天前及[ ]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 ]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急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 ]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 ]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 ]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
(零担)/(散货):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退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 个月]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与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 ]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 ]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 ]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 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 ]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 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 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 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 小时完毕后,应在 个月内进行。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 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 ]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 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 ]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 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 小时后,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个月,则此后 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 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机器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式中:p总费用(元);
a人工费(元/小时人);
h人时(时人);
m材料费(元);
c台班数(如班);
m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 ]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 ]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 ]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 %],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1.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 ]个月内,对于那些在[ ]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 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锅炉:
(1)如果锅炉效率在[ ]时低于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额定条件下,锅炉出力低于保证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在[ ]工况下,空气预热器内漏风系数δa值在按图纸要求安装和经过认真调试后,并经供方驻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投产时要求≤[ ],运行一年后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汽轮机: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发电机:
(1)发电机在额定氢压、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因素,氢气冷却器入口冷却水温度为[ ]℃的条件下,且定、转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过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发电机的效率比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发电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5倍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需方有权要求暂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试验。此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替换件。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最后一笔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九十九条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 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按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 %]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 %]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地点为[ ]。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审查单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称:名称: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传:电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字: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审查单位:(盖章)合同审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