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篇1
买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协议订立本协议,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____等_________号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楼房屋约____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____圆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___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第二期款:人民币____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币____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币____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币____元整,于第贰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币____元整,于第叁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币____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__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1)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___元整。
(2)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___元整。
(3)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 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 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 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 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 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 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 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留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协议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 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
房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号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南至___,西至____,北至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费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篇3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车辆情况和证件
1、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燃料: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J”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3、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_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另支付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保险费及相关手续费,还款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还款保证金于全部还清剩余购车款后返还)。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分_______个月支付,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________元(含剩余购车款每月平摊利息)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__日前交至甲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书。
2、乙方付清首期车款、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手续费等应付税费。
3、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乙方所购买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2、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毁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管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保险及责任
1、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该车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3、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如甲方在乙方未出现任何造约情况下收回车辆,需全额支付乙方购车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首付款、手续费、还款保证金、分期付款总额及剩余保险金(保险总额/365天*剩余天数),车价不做折旧评估按查拾贰万伍仟元整计算。
4、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牌照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所有权依旧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乙方在还清所有购车款项后,无条件归还甲方。
第七条 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利息。
第八条 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国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造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分期购车款达60天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
的;
4、乙方发生重大交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5、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正常营运的。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第十条 其他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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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