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方糖买卖合同书

2023-05-27

一级方糖买卖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一级方糖

  第二条数量、价款及交货期交货期: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吨)单价:______________(元/吨)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一年________________注:保证金为货款的_______%

  第三条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

  第四条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方糖317-20__国家标准对精制、优级、一级方糖。低于国标一级但符合国标二级标准的方糖也允许交收,二级糖对一级糖实行质量补贴_______元/吨。

  第五条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方糖317-20__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标志。

  第六条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交货月份当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后的交货时间执行。

  第八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预付______%的货款,其余的货款在送货当日结清

  第九条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须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

  若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的,应对其欲购入方糖的质量等级承担检查义务,货物一经出库,即视为对质量等级无异议。

  第十条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垫付,货物验收合格后由买方支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若买方不准时付款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约,则为买方违约,卖方不退还保证金,买方并支付卖方相应的赔偿金。

  二、卖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支付买方相应的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实际违约数量(吨)×________元/吨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第十四条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由卖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签章:________

  卖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级方糖买卖合同书 篇2

  合同双方:

  出卖方(甲方):

  地 址: 邮编:

  电 话: 传真:

  买受方(乙方):

  地 址:

  电 话:

  负责人: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价款

  第二条 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结算货款方式:

  分期付款。乙方先行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圆整)做为定金。货到网吧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圆整),乙方在电脑安装完毕后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剩余货款人民币¥元(大写:圆整)。该种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担保,同时甲方对乙方没有付清全款的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保留所有权。如乙方逾期付款延迟超过 7天,甲方有权自行取回已售货物,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由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甲方负责送货,运费由方承担;

  第四条、交(提)货期限

  第五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一)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二)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三)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出现问题的,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一)免费技术支持:

  1、显示器电话技术支持

  2、电子邮件技术支持

  (二)售后服务

  1.显示器售后

  ①甲方对乙方所购货物质保期限一个月换新,五年全保。

  2.主机售后

  甲方所购主机配件质保期限3年,主机电话支持:

  (三)不能享受保修规定的情形:

  在乙方购买产品后,如果属于下列原因中的任何一种而导致电脑出现故障或损坏,甲方有权不按照上述条款的内容提供服务,乙方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1、超过保修有效期的;

  2、未按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3、非甲方认证维修机构人员维修,乙方人员或第三人行为而导致电脑故障或损坏的;

  4、不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保修有效期内的;

  5、擅自涂改保修凭证或破坏保修标签的;

  6、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7、因使用非甲方提供部件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8、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包括计算机病毒、搬运、划伤、灰尘沉积、水浸、高温、输入不合适的电压、腐蚀等]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9、因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战争等)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的。

  第八条 特别约定:

  乙方应根据网吧机使用环境不同,定期除尘。每月最少除尘一次!如因灰尘过

  多导致的硬件故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日常使用过程中,或在每次接受服务之前,请乙方务必及时将乙方认为重要的信息进行备份,以免丢失。甲方不负责赔偿使用和维修过程中任何因数据丢失而导致的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

  ①如为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方式,乙方逾期付款,则每天按总货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②如为分期付款方式,乙方逾期交款,则每天按剩余货款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由当事双方取得公证机构出具的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双方可凭此证明全部或部分解除相关的责任。

  第十二条 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担保方保留一份。本合同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补充规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一级方糖买卖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  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  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  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  强行平仓

  第八条  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  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  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账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  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  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  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  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  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  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  保证金账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  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账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 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 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 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 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 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 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  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  费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  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  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  账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 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 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 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 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 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  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 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  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 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