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居间委托代理合同

2023-04-05

买卖居间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

  委托人甲(出卖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共_________套,其设计结构为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他情况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段购买_________房屋_____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居间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第七条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居间人。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天。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一份,_________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甲(签章):_________委托人乙(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人(签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买受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已,是指欲购房屋的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卖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买卖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20__买卖居间合同(3)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甲(名/名称)居间方(名称)委托人乙(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码其他证件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住/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法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签章)(签章)

  代理人(签章)执业经纪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签于: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书范文20__买卖居间合同(4)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成都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第号,所有权人为。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现金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二)银行按揭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元整)。

  第七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四)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买卖居间委托代理合同 篇2

  买受人编号:                       合同编号:

  ┏━━━┯━━━━┯━━┯━┯━┯━┯━━┯━┯━━━┯━━━━┯━━┯━━┓

  ┃设备(│    │计 │ │数│ │要求│ │合同价│单价: │合同│  ┃

  ┃配件)│    │量 │ │ │ │交货│ │格(万├────┤交货│  ┃

  ┃名称 │    │单 │ │量│ │期 │ │元) │总价: │期 │  ┃

  ┃   │    │位 │ │ │ │  │ │   │    │  │  ┃

  ┠───┴────┼──┴─┴─┴─┴──┴─┴┬──┴────┴──┴──┨

  ┃主辅机型号规格:│     买受人      │      出卖人     ┃

  ┃        ├────┬─────────┼────┬────────┨

  ┃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

  ┃        ├────┼─────────┼────┼────────┨

  ┃        │单项工程│         │通讯地址│        ┃

  ┃        ├────┼─────────┼────┼─┬───┬──┨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 │  ┃

  ┃        │    │         │    │ │代理人│  ┃

  ┃        ├────┼─┬─────┬─┼────┼─┼───┼──┨

  ┃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传真 │  ┃

  ┃        ├────┼─┼─────┼─┼────┼─┴───┴──┨

  ┃        │电话  │ │  传真  │ │开户银行│        ┃

  ┃        ├────┼─┴─────┴─┼────┼────────┨

  ┃        │开户银行│         │帐号  │        ┃

  ┃        ├────┼─────────┼────┴────────┨

  ┃        │帐号  │         │质量标准:        ┃

  ┠─────┬──┼────┼──┬──┬───┤质量保证期:       ┃

  ┃运输方式 │  │验收方式│  │结算│   │防爆检验合格证号:    ┃

  ┃     │  │    │  │方式│   │验收方式及期限:     ┃

  ┠─────┼──┼────┼──┼──┼───┤运杂费用承担:      ┃

  ┃交(提)货│  │包装方式│  │到站│整车:│包装费用承担:      ┃

  ┃地点   │  │    │  │  │零担:│             ┃

  ┠──┬──┴──┴────┴──┴──┴───┤             ┃

  ┃违约│                    │             ┃

  ┃责任│                    │             ┃

  ┠──┼──┬──┬──────────────┼─────────────┨

  ┃选择│  │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鉴(公)证意见:     ┃

  ┃供货│  │解决│,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

  ┃厂家│  │方式│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             ┃

  ┃  │  │  │决:(一)提交__仲裁委员会│   鉴(公)证机关(章)┃

  ┃  │  │  │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   经办人:      ┃

  ┃  │  │  │诉。            │      年  月  日 ┃

  ┠──┴──┴──┼──────────────┼─────────────┨

  ┃其他约定事项  │              │             ┃

  ┠────────┼───┬──────────┴─────────────┨

  ┃承包单位(章) │   │此合同一式__份,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鉴┃

  ┃        │   │(公)证机关__份。              ┃

  ┗━━━━━━━━┷━━━┷━━━━━━━━━━━━━━━━━━━━━━━━┛

  说明: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买卖居间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买方):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卖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2. 居间内容: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 煤;

  商品质量指标: 大卡电煤,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吨,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元/吨,总额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3甲方须在接到丙方向甲方发出的交款通知单(或缴款通知单、付款通知单、催款通知单)的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交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交款通知单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履约, 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发出交款通知单,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交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向甲方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交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居间费用共计:RMB 元(大写: 元整)

  4. 责任条款:

  4.1. 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4.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 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5. 违约责任:

  5.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供货,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5.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5.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 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