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莲果树买卖合同

2023-04-02

雪莲果树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森林剩余资源,发展雪莲果再生利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特定以下合同:

  一、 栽培方式:甲方免费提供雪莲果种和栽培技术,乙方免费提茯苓和生产。

  二、 回收价格:乙方所生产雪莲果总产量的30%归甲方免费收回,剩余70%甲方以市场价为准,当市场价每市斤低于人民币:_______元,则按人民币________/斤收购。(以现金方式结算)

  三、 回收方式:甲方回收乙方生产的雪莲果必须交到公路边,当乙方的生茯苓有一吨以上,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回收,但乙方交货点每个点必须有1吨以上。不够一吨的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四、 质量要求:雪莲果每个四两以上、无爆裂、无卷起、质地硬实、泥沙及其它杂质不超过2%(2厘米以内的伏神除外)

  五、 赔偿责任:乙方按甲方栽培技术生产,甲方保证菌种成活率不低于80%,否则,甲方赔偿乙方每个树头人民币:________元。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 ________ 年 __ 月 ____ 日

雪莲果树买卖合同 篇2

  采购方: (简称甲方)

  供货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管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质量技术标准

  乙方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生产、供货、直到本合同执行完毕。

  二、提货地点、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合同向甲方供货。但甲方须提前二天向乙方提供供货清单,甲方如遇到图纸修改,须提前十天向乙方提供变更的供货清单。

  三、产品验收办法及时间

  甲方在施工现场进行产品验收后,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

  四、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施工现场,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产品送至甲方施工现场后,产品卸车费用由甲方承担。产品在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途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到施工现场后因甲方的原因发生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 %),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供货期间内,甲方不得向其他供货单位订购与乙方相同的产品,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相关权益。

  2、乙方按合同第三条接到甲方清单后,二天内保证供货到现场,否则视为违约;如甲方不按第三条执行,乙方拒绝供货。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有拖欠供货款的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直至甲方改正为止。

  4、违约金按民法典执行。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由乙方合同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和判决。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如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而造成管材的损坏,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的修改与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签有关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成立条件及期限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本合同全部兑现后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雪莲果树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卖出、乙方买进后记机器。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待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甲方于乙方按第二条第2项规定的方式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乙方时,若发生故障、毁损或遗失,应由甲方负责,亦即免除乙方支付价金的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因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纵,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使用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该机器总金额五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乙方。无论乙方是否使用,从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规定的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交付机器。此期限届满,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合同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所列之定金以及与定金等额的损失赔偿。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