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及其例文

  二、对于破坏森林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分别情况,该退赔的必须退赔,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判刑的要依法判刑。不管什么人,也不论是哪一级干部,犯法者同罪,不得姑息、包庇,或者借故掩护顶着不办。对当前毁林严重的地方,要抓住几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处理结果,要在报纸上公布,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由中纪委会同林业部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重点协助一些省、自治区抓好毁林案件的处理工作和纠正某些党、政机关领导不力的问题。

  三、抓紧搞好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凡是没有搞完林业“三定”的地方,除国家计划规定的木材生产任务以外,其他采伐暂时一律冻结。“三定”结束的地方,必须切实加强林政管理,普遍制定乡规民约,严格执行木材采伐审批和运输管理制度,没有林业部门发给的证明,不得采伐、运输和销售木材。林区和毗邻地区木材自由市场,必须坚决关闭。同时,要认真解决好山林纠纷。在山林纠纷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准先发山林权证,不准砍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准挑动、制造新的山林纠纷,违者要适究责任,严肃处理。集体所有林,要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不允许按人平分。   四、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对森林的保护和管理必须加强,在任何时候不能丝毫放松。今后对乱砍滥伐歪风,应当随起随刹,绝不能手软。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对坚决刹住当前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今后如何加强对森林的管理和保护,以及进一步落实林业政策等问题,一定要立即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具体部署,切实把工作抓好,务求取得成效。

  请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于今年年底前向中央、国务院写出报告。

  中国人民志愿军要爱护朝鲜的

  —山—水—草—木 (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中朝两国同志要亲如兄弟般地团结在一起,休戚与共,生死相依,为战胜共同敌人而奋斗到底,中国同志必须将朝鲜的事情看做自己的事情一样,教育指挥员战斗员爱护朝鲜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不拿朝鲜人民的一针一线,如同我们在国内的看法和做法一样,这就是胜利的政治基础。只要我们能够这样做,最后胜利就一定会得到。

  (这是毛泽东同志给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指示。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3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

  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

  (1982年2月28日)

  人口普查,是查清我国国情、国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准确地掌握我国人口的分布及构成情况,对于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制定人口政策和规划,具有重大意义。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1980年6月决定,1982年7月1日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来,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是有成效的。国务院已批准颁发了《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为了高质量地完成这次人口普查任务,特作如下指示:

  一、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人口普查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在,离正式普查登记只有4个月的时间了。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全面检查一下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特别要注意选调得力干部,建立和健全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总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周密的安排,围绕提高人口普查资料的准确程度这个中心,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从6月末起,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内,要把人口普查作为一项中心任务,做到人口普查和工农业生产两不误。普查登记以后,还要做好一系列汇总工作。各项工作必须保证质量,如果某项工作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返工重做。

  二、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对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作出统一安排,广泛深化入地进行宣传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主动配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以取得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支持。宣传工作从现在起就要逐步展开,6月份作为人口普查宣传月,掀起一个高潮。

  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级干部都要以身作则,模范地执行人口普查办法,并向周围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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