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对照《廉政准则》中所规定的八大禁止和52个“不准”行为,找准与本校实际的结合点,制定完善相应的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规定,使《廉政准则》能够在学校得到真正落实。将领导干部执行“52个不准”的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监督,对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与监督检查相结合
在全校范围内,对照《廉政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行通报批评、组织处、诫勉谈话等。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公布举报信箱和收集网络信息等措施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加大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查处力度,一经发现违反《廉政准则》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进而形成人人遵守《廉政准则》、人人践行《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