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操作工劳动合同

2024-11-24

全日制操作工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乙方姓名

  文化程度

  性别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地址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制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因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_____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_____年以内发生的,应偿还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时间:年月日

全日制操作工劳动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五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六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______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

  1.岗位协议书

  2.培训协议书

  3.保密协议书

  4.……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全日制操作工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订立条件

  第一条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二、试用期及录用

  第二条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应经过两个月的试用期,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培训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正式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可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如再不达标则不予录用;

  第五条 在约定的试用期内,乙方提出离职需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待工作交接完毕后,经甲方审核无误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情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如遇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甲方会根据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期限,顺延的天数不再通知乙方,以甲方记录的考勤为准;

  第七条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三、合同期限

  第八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止;

  (三)合同期限前个月为试用期。即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九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十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根据乙方的专长、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乙方的工资为每月 元,甲方每月5日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乙方工资,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第十四条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表现、岗位变化情况等调整乙方劳动报酬,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调整。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条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

  第十七条乙方需休病假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诊断证明,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有薪病假两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起止时间,在保证员工合理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参与企业一般业务的权利;

  (二)乙方有按付出的劳动享有报酬的权利;

  (三)乙方有每周休息一天和享受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利;

  (四)乙方有接受企业培训教育的权利;

  (五)乙方有按企业规定程序辞职的权利。

  第二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有保守企业和客户所有机密信息的义务,如泄露机密将赔偿相关损失;

  (二)乙方有维护企业声誉及信誉的义务,不得作出有损企业名誉的言行,不得向客户诋毁公司形象;

  (三)乙方有维护企业利益的义务,不得利用企业平台及资源私自盈利,不得串通其他部门危害企业利益;

  (四)乙方有在本岗位尽职尽责的义务,不得向其他岗位人员探寻企业信息,不得随意议论非本职范围内的公司事务;

  (五)乙方有积极参与本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

  (一)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岗位调整的;

  (四)拒不执行甲方安排的工作的;

  (五)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达1000元以上的;

  (六)因乙方个人行为直接或间接给甲方信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经查实向公司提供了虚假的个人资料证明或相关证件的;

  (八)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从事第二职业的;

  (十)违反甲方保密规定的;

  (十一)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给予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的;

  (三)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四)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判刑、管制的,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五)乙方因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的;

  (六)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二)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的;

  (三)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应当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导致需要裁员的,对于符合裁减人员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乙方如触犯法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第二十八条如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私自与甲方合作客户或者意向客户签订合同,员工假期内不得到本行业竞争性企业从事工作,违者追回假期工资并处双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并且公司不再支付乙方任何未支付的工资、奖金、提成以及补偿金。

  十、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六、合同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