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篇1
答辩意见
答辩人保定电视台就上诉人上诉委托合同纠纷,现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请求,理由 如下:
一、答辩人诉求的保险数额是根据社保机构的要求所应申报和缴纳的真实数据,同时答辩人提交了长达78页的上诉人职工欠缴保险明细,均严格按照社保部门要求的标准,结合每个职工的档案工资核算的养老、医疗等各项费用。答辩人提供的证据真实、充分,足以证实上诉人每个职工应缴社保费用的标准及计算过程。
二、上诉人以被法院划扣款项为由拒付保险费用不能成立。
上诉人因他案被法院划扣款项,系因上诉人剥离了答辩人全部的可经营性资产成立,因而判定上诉人应承担还款责任,与本案应付保险费用事宜没有任何关联性,更无可以抵消的法定事由。答辩人诉求的费用系上诉人应为其职工缴纳的保险,关系到上诉人及答辩人职工的基本生存需要,上诉人不应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付。
三、上诉人要求答辩人返还其20__年12月补交4万多元的保险不能成立。
上诉人20__年12月缴纳的费用,系其根据上诉人核算的标准,并按照上诉人的要求补缴的20__年8月-12月的保险费用,答辩人向上诉人出具了收费票据,并已按此时间段将上述费用交到社保部门。目前,上诉人除了一审中确定的数额外,仍拖欠答辩人 元保险。上诉人要求答辩人返还上述费用毫无事实依据。
因此,在上诉人欠缴保险费事实已经非常明确的情况下,上诉人仍故意找种种理由拖延支付保险费用,已经严重影响了双方职工保险的缴纳,并引发了社会事件。因此,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恳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
20__年1月30日
答辩状 篇2
答辩状
答辩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被答辩人:
就 与 的 劳动争议仲裁 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迄今未签订劳动合同,系被答辩人自身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所致,故其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答辩人支付双倍工资没有事实依据。
20__年2月,被答辩人进入答辩人处工作,从事车工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1500元,期满后双方再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
20__年3月,答辩人提出与被答辩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答辩人表示签订合同意味上保险自己也要负担部分费用,今后发放的工资会减少,由于自身经济困难,暂时不需签订劳动合同。后答辩人多次要求与被答辩人签订劳动合同,都被被答辩人以各种理由推诿。如今,被答辩人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向答辩人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答辩人不得不严重质疑被答辩人当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动机。
二、双方口头约定被答辩人的月工资为1500元,而实际答辩人每月发放给被答辩人的月工资均超过20__元,其中已经包含了加班、加点费。
一直以来,答辩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安排生产,发放工资。因答辩人所在行业是生产性行业,有淡季旺季。6个月以来,被答辩人每月平均工作天数在21-25天,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也只有8-9小时。对于确实因生产需要安排被答辩人加班的,答辩人已经在每月应发放的工资中增加了几百元作为津贴发放给被答辩人。被答辩人所陈述情况与事实不符合。
三、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违反公司纪律长期擅自离职,其以答辩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经济补偿毫无依据。
20__年2月以来,被答辩人曾两次没有任何理由,就擅自离岗矿工数星期。答辩人从未向被答辩人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故被答辩人称因答辩人无故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答辩人支付经济补偿金毫无任何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一直以来,答辩人关心被答辩人,在被答辩人遇到困难的时候,答辩人曾伸出援手予以帮助。如今被答辩人的做法,实在令答辩人不解,也感到心寒。
鉴于被答辩人的所作所为,给答辩人声誉造成了影响,经济上带来了损失,答辩人将另案对被答辩人提起诉讼,追究被答辩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仲裁请求。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答辩状 篇3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答辩人因收到 人民法院转来关于 与原告 因 纠纷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被告均不存在雇佣关系。
1.答辩人与原告 不存在雇佣关系。原告受雇于被告 而非答辩人,且其报酬由被告何剑支付,足见原告事实上系受雇于被告 ,其与答辩人不存在雇佣关系。
2.答辩人与被告 系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本案中,答辩人将搬运工地提升架的任务交由被告 承揽,并一次性支付其承揽报酬;且被告何剑为完成承揽任务,还雇请了原告为其提供劳务。由此可知答辩人与被告间为承揽合同关系。
二、原告以答辩人系发包人应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答辩人认为,作为搬运工地提升架的承揽人并不需要有相关资质,故原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向答辩人主张赔偿无事实依据。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中所述发包人应限于仅指《民法典》中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或与建设工程合同类似的合同关系中的发包人。
因建设工程事务中,若施工承包方无相关资质则劳动者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将剧增,故司法解释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考量而有此规定。但若对发包人的定义进行任意扩张解释,将大多数普通、简单的承揽合同关系中的定做人都归类为发包人,则会不当的对定做人苛以重责,不符合社会经济生活实践,亦有违民法公平之原则。
故答辩人认为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三、除上述观点外,答辩人对于本案保留以下答辩意见:
1.对于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答辩人即使存在过错,亦属轻微过失,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应由作为雇主的被告 及直接侵权人被告许美丽对原告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2.关于赔偿数额,答辩人认为:
(1)误工费计算不符合客观事实,误工时间为 天,以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人民币 元/年计算为计算标准,误工费应为人民币 元。
(2)护理费用不符合客观事实,护理期限为 天,以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人民币 元/年为计算标准,护理费应为人民币 元。
(3)原告主张交通费的损失,但其提供的部份证据的真实性、与治疗之间的关联性均存在疑问,故答辩人对此不予认可。
(4)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为人民币 元/天,计算 天共人民币 元。
(5)营养费数额偏高,应为人民币 元。
(6)残疾赔偿金数额过高,原告为农村居民,故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民币 元/年为计算标准,伤残九级十级,残疾赔偿金应为人民币 元。
(7)精神损失抚慰金数额过高,可由法院依法裁决。
综上,原告向答辩人主张损害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驳回其对答辩人的诉求。即使答辩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亦属轻微过失;且主张的部分赔偿项目及金额欠缺理据,故恳请贵院酌情考量本人的答辩意见并依法作出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答辩人:
附:答辩书副本 份;
证据材料 份
答辩状 篇4
答辩人:__________,男,______岁,____族,_______省_____市人,现住_______市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号。
答辩人因_______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里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我们结婚十余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双方价值观、人生观基本一致,偶尔为点家庭琐事争吵几句属正常现象,根本不会影响夫妻感情,原告属一时冲动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状 篇5
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被答辩人申请仲裁( 纠纷)一案,我方现答辩如下:
我公司与申请人于20__年4月25日签订了《(20__)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即付申请人4万元定金(是设计总额的20%)。后因工程建设投资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经营,与我公司合资的另一方要求从设计到施工完全由他们负责。因此我公司于20__年8月1日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提出终止设计合同。事后双方经过多次磋商,由于申请人索取费用太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于是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就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辩:
一、申请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设计费6万元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根据国家计委编印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中第十七条的规定,“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20%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30%,施工图完成后付50%。申请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见书》,并不是初步设计书,这是我们双方之间的分歧意见之一。根据规定,初步设计书应具有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概算书及设备、结构、电器三个专业的图纸。而申请人只交付方案意见收由我公司审批,没有初步设计说明书、概算书及三个专业图纸,我公司认为申请人没有完成初步设计,因此不能按规定支付设计费。 另外,就我公司与申请人 设计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方案设计完成后15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设计费6万元”。此合同之规定也是指初步设计书完成后付设计费6万元,并不是指“方案意见书”完成后即付6万元。作为申请人来说,他们完全懂得“方案意见书”和“初步设计书”的不同概念和内容。而申请人却把两个概念及内容混为一谈,向我公司追索6万元,既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也不符合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因此我公司拒绝申请人的请求是有道理的。据此,申请人请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0.3万元也是没有根据的。
二、申请人要求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4万元;逾期违约金0.3万元),这个请求是毫无根据的。
根据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中规定“写字商住楼的基础图,是在设计方案认可后两个月及收到勘探资料后一个月后交付施工图”,而申请人在我公司对方案意见书尚未认可的情况下,违反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条款规定,这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担申请人提出的施工图设计费2.4万元及其他经济损失。
三、我公司支付的定金应抵作设计费用。
根据《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第七条规定:“按规定收取费用的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定金。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探、设计费”。又规定:“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依据以上条款规定,我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后,按规定支付4万元定金,并且申请人也提交“方案意见书”,双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请人毫无理由扣我公司的4万元定金,又另外要求收取方案设计费6万元。我公司认为该定金应抵作申请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见书”的设计费用。
四、我公司支付的设计赶工费应抵作设计费用。
我公司与申请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接受申请人的要求,以设计赶工费的名义支付现金3000元,作为资金使用,该款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我公司要求将设计赶工费抵作设计费用。
以上意见,请求仲裁委员会公正裁决。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答辩状 篇6
答辩人: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社区_____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姻基础牢固。被答辩人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上是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是经过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间都觉得合适才登记结婚。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被答辩人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见异思迁,另有所爱。
(三)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只是由于被答辩人一时糊涂方才起诉离婚。
二、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不属实,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恰恰相反,儿子生下来后,就由答辩人一直照料,被答辩人基本上没有带过孩子,即便孩子发烧住院,被答辩人也是不管不问……,综上所述,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三、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1、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请没有事实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答辩状 篇7
答辩人:______
地址: 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日前答辩人已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贵会已予以立案受理。现被答辩人向贵会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及仲裁管辖异议,对此,答辩人特作如下答辩:
一、在双方签署的《定作物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虽然该约定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与上海仲裁委员会有一字之差,但是能够确定就是指上海仲裁委员会。
二、尽管上海市的区域内有二家仲裁机构,但是属于上海市的仲裁机构仅此一家,另一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顾名思义不属上海市,他只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不属上海市。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因此,虽然双方约定是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名称不够准确,但无可争议就是上海仲裁委员会,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该仲裁协议有效,上海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贵会受理本案符合法律规定,被答辩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于法相悖,恳请贵委依法作出决定予以驳回。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答辩状 篇8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民族: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诉我____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_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___份。
答辩状 篇9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答辩人收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并没有将案件事实如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
二、答辩人不同意将婚生女__________交由被答辩人抚养。首先,__________是女孩子,已经__________周岁多,读__________年级,处于青春期,正是课业负担日益加重与个人人格性格建立健全的关键时期,需要家长给予更多的陪伴与照顾。可事实上,被答辩人本人长期在外打工,甚至时常出国打工几年都不回家,倘若将__________交由被答辩人抚养,实际上被答辩人本人根本无法承担起照顾女儿的职责,最终的结果就是将孩子丢给被答辩人的父母,但两位老人现毕竟上了年纪,照顾孩子会越来越吃力。考虑到两位老人年龄较大且文化程度不高,未来无法有效负担起对孩子生活的照顾与学业辅导,更谈不上对孩子精神世界的交流与引导。答辩人作为__________的母亲现长期在__________生活,很少外出打工,会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陪伴与照顾孩子的成长。因此,答辩人认为孩子的抚养权交由自己,会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其次,需要向法庭澄清的是,答辩人并非像被答辩人诉状中所言的那样对孩子不闻不问,缺乏承担作为母亲的责任。而事实情况是这样的,答辩人因婚后至今只生育有__________一个女孩,被答辩人及其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被答辩人父母对答辩人多有埋怨,一家人时常为了生育二胎一事争执不休,家庭关系日趋紧张。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衣物等用品大多都是由答辩人用其婚前辛苦打工积累的钱支付的,被答辩人收入明显高于答辩人,却鲜有在孩子身上花过钱。被答辩人作为家庭中妻子与自己父母之间沟通的纽带,对双方之间的矛盾不仅不从中劝和调解,反而一个人出国打工,把问题全部交给了答辩人。答辩人为了避免与被答辩人父母矛盾的激化,也考虑到家庭经济状况不好,想多挣点钱贴补家用,才被迫选择外出打工。即便答辩人在外打工,也是时常回来探望女儿,关心女儿的生活与学习,在自己每月收入只有__________元的情况下,还坚持每年给孩子购买__________元的保险。相反,被答辩人自己却是先后两次出国打工,每次一去就是两年,根本没有承担起作为父亲的义务。综上,答辩人已长期居住在__________,不再外出打工,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照顾关心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的抚养权归于答辩人一方更为妥当。
三、关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答辩人的意见如下:
第一,被答辩人诉状中提出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答辩人用婚后夫妻财产去购买时,答辩人并不知情,且被答辩人在第一次起诉时也未予提及,存在故意隐瞒的嫌疑,有剥夺答辩人合法财产的主观故意。该商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购买时用了__________元,如今的市值肯定高于当时的购买价,应当以现在评估的价钱予以依法分割。此外,商铺至今已经对外出租了两年,每月的租金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因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所有租金一直都是由被答辩人一直收取,答辩人一分钱没有拿到。答辩人认为,租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理应予以依法分割。
第二,除了被答辩人诉状中提及的商铺,还有一些夫妻共同财产,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未予提及。首先,被答辩人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年底先后两次出国打工,所得收入__________万余元全部在被答辩人一人处,该笔款项也未用于任何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其次,被答辩人出国打工期间,外经公司按照规定每月会支付给答辩人__________元的生活费用,四年共计__________元。该笔款项全部由被答辩人的姐姐代为领取,答辩人分文未获。由此可见,被答辩人在收入明显高于答辩人的情况下,却多年未向家庭生活支付过一分钱,婚后财产答辩人大多都不知悉。故上述钱款请求法院在调查清楚事实情况的基础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依法分割。
四、除了上述财产的分割问题,答辩人还有如下事项请求法院在判决时予以支持。首先,关于拆迁房屋的问题,因答辩人婚后将户口调到了被答辩人处,在农村拆迁房屋登记时,答辩人也分到了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考虑到答辩人自己分得的面积无法达到一套房屋的面积,剩余的面积数额还需要答辩人自己花钱去购买,可答辩人收入水平很低,每月的工资都几乎花在了日常开销上,加上近两年身体又不好,看病吃药的费用全是一个人负担,已经没有任何积蓄,根本无力去购买。答辩人请求法院在综合考虑答辩人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在财产分割部分对答辩人予以照顾,保证其离婚后的一套基本住房需求。其次,答辩人的户口一直是在被答辩人处,考虑离婚后若被答辩人将其户口迁出,答辩人就无法获得新农合的保险待遇。故答辩人请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裁决保留答辩人__________亩的农村田地份额,以确保答辩人离婚后还能享有新农合保险待遇,也是对其今后生活的保障。
以上答辩意见,恳请法庭在查清案件事实情况的基础上,予以采纳,从而维护答辩人合法正当的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状 篇10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与原告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对于从原告处借款______元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愿意对尚未归还的借款予以偿还,只是因为答辩人目前经营亏损,暂无力偿还,希望原告方能够本着互谅的原则给予一定时期的期限,以便双方能够较为妥善的处理纠纷。
二、答辩人对于原告主张的未支付利息_________元不予认可,答辩人在先后向原告支付利息共计________元,同时因双方约定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答辩人恳请法庭能够依法予以确定利息金额,对此答辩人依法提出三点意见。
1、答辩人已经足额支付借款期间内的合法利息并归还部分本金。双方虽然对借款期间的利息明确为月支付金额为_______元,即月息利率________%,明显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即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答辩人对于双方约定期间内的利息已足额支付并结余为_________元。
2、原告对借款逾期后的利息仍按约定期间的利息要求支付明显无依据。答辩人与原告在借据中对借款金额、期限,利息金额及支付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需要说明的是双方对借款期间内的利息作出了约定,并未对借款逾期后的利息支付作出约定。
3、原告主张要求的逾期后利息,答辩人认为对于逾期后的利息支付应当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更为合理合法。借款及利息约定期间届满后,原告依然以借款合同约定期间的高额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率要求支付利息,显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结合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约定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见于对约定期间内利率争议的处理,但它仍包含和适用于逾期利率的计算,因此,《意见》124条立法原意本身就包括了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无约定的逾期利息。所以说,以银行基准利率来支付逾期借款利率最为合理、科学和简便,而且能与现行法规保持一致。
三、答辩人对原告诉请中要求支付的违约金_______元,因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无约定,其主张无约定的事实根据,答辩人不予认可,其主张也于法无据。
四、原告方主张讨要借款所产生的各种费用_______元,明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答辩人不予认可,其也不应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答辩人对尚未归还原告借款本金_______元愿予以归还,逾期后借款利息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利息金额,对于其超出事实和法律的请求,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状 篇11
答辩人(一审原告):深圳市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深圳市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一审被告):商丘市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
电话:
因被答辩人不服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商梁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贵院提出了上诉,现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的上诉作如下答辩:
1、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货款的事实非常清楚。
按双方合同约定,被答辩人在付完全款后,答辩人才向被答辩人发货,即交易采取现款现货。被答辩人诉称,根据约定,如果货款没付清的话,答辩人也不可能发货。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这种说辞是对合同约定和交易习惯的曲解,明显不符合常理。而且,先发货后付款是基于被答辩人的请求,答辩人出于对被答辩人的信任,才按照被答辩人的请求先行发货,这种交易方式对被答辩人并无不利,也完全符合交易习惯。但被答辩人将答辩人的这种信任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明显违背正常逻辑。
再者,被答辩人本应当对其已付款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被答辩人并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付款义务,理所当然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因此,被答辩人诉称并未拖欠答辩人货款的主张无法成立。
2、答辩人向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被答辩人诉称数额不清,就是意欲抵赖欠账之事实,这与被答辩人之前拒不对账是有极大关联性的。因被答辩人早有预料答辩人会追讨欠款,在答辩人传真对账单要求被答辩人对账时,被答辩人屡次以各种理由不予
回传对账单,以达到抵赖欠款之目的。从答辩人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有双方的订货单、购销合同、货运单,又有双方的对账单,所有业务往来手续均完整齐全,答辩人保存了双方业务往来的所有凭据,虽然被答辩人没有回传对账确认欠款数额,但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被答辩人的欠款数额
3、被答辩人诉称欠款已过诉讼时效证据不足。
(1)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答辩人向被答辩人发出的最晚一批货物是20xx年3月8日,此时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最晚至20xx年3月8日。期间,被答辩人曾于20xx年7月22日收到过答辩人发出的一份催款函,根据规定,诉讼时效从20xx年7月22日开始中断重新计算,此时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至20xx年7月22日到期。而答辩人向被答辩人提起诉讼的时间是20xx年7月24日,该时间完全在答辩人享有的2年追诉时效之内,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并未过期,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关于催款函的效力问题。
由于答辩人是用邮政快递方式寄送的催款函,答辩人不仅保存有催款函复印件、邮件详情单,也有从邮政上打印出来的签收记录。答辩人这种催款函寄送方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依法采信完全正确。
综上,答辩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依法予以维持,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深圳市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答辩状 篇1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邦律师事务所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汉族,住____县____镇________街。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1、答辩人不是本案实际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
被答辩人所提交的书面欠据借款人处并无答辩人署名,被答辩人提也无证据证明答辩人系该笔款项的实际借款人,故该笔欠款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不是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被答辩人无权请求答辩人还款,应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一切诉讼请求。
2、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即使程某曾向被答辩人借款,该笔欠款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收到贵院送来的相应诉讼材料之前,答辩人并不知晓该笔借款的发生,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达80万元,对于如此巨大的一笔款项被答辩人却从未见过;答辩人自始至终未曾听说过该笔借款,也未与程某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被答辩人也并无证据证明该笔借款被用于答辩人共同经营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该笔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答辩状 篇13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答辩人收到________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________诉答辩人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将案件之真实事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基础稳固,且无《_____》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法定离婚情形,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________年春节,答辩人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因对彼此都很满意,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与同年农历________月月举行婚礼。婚后双方感情稳固,家庭幸福,同年农历________月,双方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儿子________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轻微的争吵,按一般的生活逻辑,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发生一些争吵,倒是反常的。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础稳固。且答辩人品行良好,积极上进,并无《_____》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不良行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辩人与原告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双方婚后生有一子——________,答辩人认为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反之,会使孩子的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由于原告坚持选择离婚,并同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答辩人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衡量,认为即便双方最终离婚,孩子也应当由答辩人抚养。
1、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原告未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________年,在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由于对孩子监护不力,使孩子误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经送往医院抢救(另:医院病例资料正在调取中),才得以生还,此事给孩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其他原告未尽到监护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2、原告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原告因其工作性质,收入微薄(月薪________元左右),按照现在的物质生活水平,原告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难提供给孩子,何来孩子的健康成长。而答辩人收入远远高于原告,且收入稳定,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根据《_____》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以上事例来衡量,无论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还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孩子都应由答辩人来抚养。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状 篇14
答辩状:_________________李某某,(曾用名王文某某),男,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四川省某县竹阳镇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王某某,男,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四川省某县竹阳镇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兰某某、王某甲现针对原告李某某、王某某诉其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的诉讼请求,作出如下答辩:_________________
原告李某某、王某某的三项诉讼请求均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理由如下;
二位原告没有尽到赡养其老父亲的责任。不享有继承份额。
答辩状 篇15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现申请人不服我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提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答辩如下:(写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劳动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答辩人:(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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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 篇16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上诉人、申诉人,即被答辩人提出起诉、上诉、申诉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本答辩状副本_____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
(注:_________________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答辩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答辩状 篇17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答辩人收到________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________诉答辩人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将案件之真实事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基础稳固,且无《民法典》所规定之法定离婚情形,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________年春节,答辩人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因对彼此都很满意,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与同年农历________月月举行婚礼。婚后双方感情稳固,家庭幸福,同年农历________月,双方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儿子________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轻微的争吵,按一般的生活逻辑,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发生一些争吵,倒是反常的。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础稳固。且答辩人品行良好,积极上进,并无规定之不良行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辩人与原告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双方婚后生有一子________,答辩人认为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反之,会使孩子的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由于原告坚持选择离婚,并同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答辩人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衡量,认为即便双方最终离婚,孩子也应当由答辩人抚养。
1、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原告未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________年,在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由于对孩子监护不力,使孩子误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经送往医院抢救(另:医院病例资料正在调取中),才得以生还,此事给孩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其他原告未尽到监护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2、原告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原告因其工作性质,收入微薄(月薪________元左右),按照现在的物质生活水平,原告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难提供给孩子,何来孩子的健康成长。而答辩人收入远远高于原告,且收入稳定,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根据《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以上事例来衡量,无论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还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孩子都应由答辩人来抚养。
综上,答辩人认为,原告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答辩人不能接受。因此,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状 篇18
答辩人:______________,男, 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
住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男, 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
住 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 ______________ 诉 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 _________________ 不应该列为本案被告
本案为租赁合同纠纷, _________________ 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_________________ 依法于二零零_____年_____月二十八日成立的“中山市沙溪镇__________制衣厂”与 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无关。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_________不享有上述合同的权利,也不承担上述合同的义务,且_________成立的经济实体成立于原告与章非发生纠纷之后,与本案租赁合同纠纷更是风牛马不相及。
二、要求答辩人承担连带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
连带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由连带义务人对债务人不履行义务而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责任。在本案中,答辩人既无法定也无约定,原告依据什么要求答辩人承担此连带责任呢?原告与答辩人__________同样在“中山市沙溪镇_________________大厦三楼”经营企业,原告系未经工商登记的非法经营,__________系合法经营,非法的告合法的,公道何在?原告主观臆断,认为 _________________ 的设备属于陈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证据何在?
三、原告的所谓损失与答辩人无关
本案系厂房转租合同及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取得厂房和设备等生产要素后,应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合法经营,原告因无营业执照产生的问题完全是咎由自取,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章非已经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了厂房和设备给原告,所谓停电2日,系供电局抑或业主所为,答辩人并不清楚,原告应该向供电局或业主要求赔偿。即使确认系供电局或者业主的责任,停电2日也只能耽误2日的交货时间。答辩人不认可原告所谓损失的真实性,即使原告出现上述损失,也是原告经营不善造成的,与答辩人无关。原告应该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与客户签订合同,在生产能力临时不足时候,也完全可以通过委托代工等方式履行合同,也可以与客户协商变更合同。
在《租借协议》的序言部分,双方已经明确“租约期间自负盈亏”,原告企图将自己的经营亏损转嫁给答辩人是违反合同的。该协议第十条规定,“甲乙双方因债务而影响对方正常生产,须负责对方损失。”只能理解为第三方债权人混淆原告与答辩人章非的主体资格而造成对方的损失,不应该作扩大化的解释,从而违反“自负盈亏”的原则。
四、扣除设备按金后,原告尚欠答辩人章非 _________________ 元。
根据上述《租借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原告尚欠答辩人章非三、四月份厂房和设备租金_________________ 元,原告欠章非代缴水电费 _________________ 元(原告承认水电费为 _________________ ),原告还欠答辩人章非机修费、治安费、卫生费等代支杂费 _________________ 元。上述费用合计 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扣除设备按金 _________________ 元后,原告尚欠答辩人章非 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详见费用分摊明细表)。
综上,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答辩状 篇19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68年8月10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因自身原因于20__年2月21日主动辞职,其后双方于20__年2月22日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结算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被答辩人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
二、被答辩人主张给付各项费用154548元没有依据
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
根据江苏省高院、江苏省仲裁委苏高法审委(20__)47号文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支付达成结算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有效,但有证据证明在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除外。本案中,双方已就工资、加班工资等达成结算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辩人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被答辩人主动辞职,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置条件和程序,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3、被答辩人主张双倍工资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其次,主张双倍工资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时效限制、数额限制。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____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答辩状 篇20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住址:
因原告诉答辩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
答辩事项:
1、请求法院判决驳回被答辩人针对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决由被答辩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不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1、答辩人是经______市卫生局核准成立的合法医疗机构,具备开展正常外科诊疗活动的资质。原告诉称答辩人“不具备进行手术的资质”没有法律依据。
2、答辩人对原告的诊疗活动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左右到答辩人处就诊,原告主诉于1小时前不慎摔倒臀部先着地,致左髋关节疼痛活动受限1小时。既往病史:既往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病史40余年,有青霉素过敏史。经X光检查示:左股骨颈骨折。为求进一步治疗,门诊以:左股骨颈骨折收住入院。外科检查:左下肢较对侧短缩约2CM,左足外旋畸形,左髋关节压痛叩痛,轴向扣痛,左髋关节活动受限,可闻及骨摩擦音,左下肢深浅感觉存在,左足背动脉动可。答辩人当时按诊疗常规测了体温、血压、心率和听诊,体温37.2℃、血压140-90/mmHg、心率84次/分,骨盆正位片辅助检查:左股骨颈骨折。初步诊断:1、左股骨颈骨折,2、慢性支气管炎,3、肺气肿。答辩人针对原告的病情做出如下诊疗计划:1、外科护理常规2、完善辅助检查3、患肢皮牵引,建议手术治疗4、术后联合抗生素控制感染5、活血化瘀及对症支持治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行左股骨颈骨折切开复位空心加压螺钉内固定术。病人自述对青霉素有过敏史,针对这种情况答辩人术前给予广谱抗生素加替沙星以及抗厌氧菌药物替硝唑联合静滴两天,术后针对病情继续联合应用抗生素预防控制感染。
综上可见,答辩人对原告整个诊疗过程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答辩人已根据执业经验和医疗条件进行了相应的检查、诊断、治疗,尽到了临床应尽的注意义务。
二、原告的损害结果为其疾病所致,与答辩人的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原告诉称“由于被告的失误致原告其伤处产生严重感染,被告在未查清病情的情况下盲目按一般术后正常情况治疗,病情逐日加重….由于延误治疗时间,致使原告的一块骨头被取出”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对原告的诊治不存在失误,原告术后出现感染属于临床常见的并发症。术前答辩人已以《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形式告知了原告,原告及其亲属已经在该同意书上签字。该《手术知情同意书》明确载明了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2、切口感染,不愈或迟延愈合3、骨折不愈合,引起股骨头坏死,重则需要二次手术4、骨折畸形愈合5、创伤性关节炎,术后关节功能障碍6、术后出现心肺功能衰竭7、螺钉松动断裂8、脂肪栓塞,下肢静脉栓塞,肺脑栓塞等其他一些并发症。考虑到上述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原告有青霉素过敏史的情况下,术后答辩人严格遵照事实术前制定“术后联合抗生素控制感染”诊疗计划。原告术后出现感染属于临床常见的并发症及医疗风险,之所以出现感染与原告的体质较差、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青霉素过敏史有直接因果关系。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原告病情异常、原告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应由原告自负,原告不应将该风险转嫁到答辩人身上。至于原告诉称一块骨头被取出的问题,答辩人也已经事前告知了原告术后可能出现“切口感染、骨折不愈合,引起股骨头坏死”的风险,可以说答辩人对原告的诊疗均严格遵守医学诊疗常规符合医疗原则,整个医疗行为没有过错,与原告的损害后果没有因果关系。
三、鉴于法院对本案是按照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案由立案,答辩人现申请法院委托医学会对答辩人的医疗行为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失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综上答辩意见敬请法庭采纳。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状 篇21
答辩人:
被答辩人:
答辩人就与________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适当,没有出现事实认定和判决结果不一致这样的低级错误,认定答辩人承建的________为死包也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上诉人第二项上诉理由没有根据,______是否具有承建工程的主体资格,并不是本案要解决的问题,________的工程已经完工,即便其不具有承建工程的资质和主体资格,也不影响其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权利。而且,被答辩人不应忽略一个事实,就是《内部工程承包合同》是由被答辩人跟答辩人签订的,作为专业的建筑工程公司,不应该不懂得建筑资质对合同主体的重要性,既然被答辩人认为________不具有承建工程的主体资格,还明知故犯,与其签订“内部”工程承包合同,那么答辩人认为,一方面被答辩人对______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违法转包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对答辩人而言,这是被答辩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或者是对答辩人的一种授权,答辩人当然享有对______的承建权利,而且从双方合同内容来看,性质为死包,盈亏均由答辩人自己承担,工程款(实际应为赔偿款)当然也应由答辩人享有。至于答辩人所用的收据和公章真实性的问题,实质并不影响工程款的权属,同时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收据和公章的真实性也只负有形式审查的义务,将工程款支付给答辩人没有不当之处。
三、如果法院判决____万元的权利人属于被答辩人,将会造成法院同一案件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不一致的奇怪现象,更严重的是,将会导致用民事判决否定生效的刑事判决,用民事判决间接宣告答辩人有罪的严重后果,同时,也违背了基本的法理。
因此,希望二审法院坚持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驳回被答辩人旷日持久的无理缠讼。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状 篇22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答辩人因收到__________人民法院转来——关于“__________与原告__________因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被告均不存在雇佣关系。
1、答辩人与原告______不存在雇佣关系。原告受雇于被告______而非答辩人,且其报酬由被告何X支付,足见原告事实上系受雇于被告______,其与答辩人不存在雇佣关系。
2、答辩人与被告______系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_____》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本案中,答辩人将搬运工地提升架的任务交由被告______承揽,并一次性支付其承揽报酬;且被告何X为完成承揽任务,还雇请了原告为其提供劳务。由此可知答辩人与被告间为承揽合同关系。
二、原告以答辩人系“发包人”应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答辩人认为,作为搬运工地提升架的承揽人并不需要有相关资质,故原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向答辩人主张赔偿无事实依据。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中所述“发包人”应限于仅指《_____》中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或与建设工程合同类似的合同关系中的“发包人”。
因建设工程事务中,若施工承包方无相关资质则劳动者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将剧增,故司法解释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考量而有此规定。但若对“发包人”的定义进行任意扩张解释,将大多数普通、简单的承揽合同关系中的“定做人”都归类为“发包人”,则会不当的对“定做人”苛以重责,不符合社会经济生活实践,亦有违民法公平之原则。
故答辩人认为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1、对于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答辩人即使存在过错,亦属轻微过失,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应由作为雇主的被告______及直接侵权人被告许美丽对原告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2、关于赔偿数额,答辩人认为:
1、误工费计算不符合客观事实,误工时间为______天,以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______元/年计算为计算标准,误工费应为______元。
2、护理费用不符合客观事实,护理期限为______天,以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______元/年为计算标准,护理费应为______元。
3、原告主张交通费的损失,但其提供的部份证据的真实性、与治疗之间的关联性均存在疑问,故答辩人对此不予认可。
4、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为______元/天,计算______天共______元。
5、营养费数额偏高,应为______元。
6、残疾赔偿金数额过高,原告为农村居民,故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______元/年为计算标准,伤残九级十级,残疾赔偿金应为______元。
7、精神损失抚慰金数额过高,可由法院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状 篇23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地址: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答辩人因收到_____人民法院转来——关“___________________而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元”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对保险情况予以认可
被答辩人在我公司投保了机动车__________保险及__________险_______万,发生事故时尚在保险期内。
二、对超过诉讼时效的费用不予赔付
本案所涉_________发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上述的事实,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从______发生之日,即被答辯人_____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至今早已超过_______的诉讼时效,且不存在因客观原因不能行使权利的情形。据此,对超过诉讼时效的部分,答辩人不同意承担保险责任。
三、被答辯人主张的以下不合理费用答辩人不予赔付
1、误工费
被答辩人_______其主张误工费不合理。被答辯人______也未提供与其他收入相关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和完税证明,因此,误工费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2、营养费
营养费的计算,医嘱没有明确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被答辯人主张_______元数额过高。
3、护理费
被答辯人护理费的计算参照的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而______发生是在______年,应当参照_______年事故发生时的标准。其次,被答辩人________的护理期计算重复。
4、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
根据被答辩人的实际情况,其所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合理的费用应该是_______元。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_____对于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合法且不合理。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状 篇24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对_________劳动争议_____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_________,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_________已经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我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决定,提出将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申诉人_________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_________天通知。按照《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第______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现已经提前_________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_________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______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______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_____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_________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状 篇25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辩人就被答辩人_____提起离婚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一、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____________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________年相识,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登记结婚,随后办理了婚宴,被答辩人入赘至答辩人家,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儿子_____。结婚后,我们一起加入到我父亲经营的_____经营部,齐心协力地进行经营活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一家五口人其乐融融。________年,用一家人积攒的钱购买了_____多平方米的房产,处于信任,在我父亲的主张下,该房产所有人登记为答辩人_____,被答辩人作为共有人。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__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认识的形式和认识时间,说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是昧着良心杜__的谎言。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述双方________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当年____月结婚,与事实不符。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________年认识并逐渐熟悉,被答辩人从此开始主动追求答辩人,双方经过________年多的恋爱,逐渐建立起深厚、真挚的感情,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经过婚前________年的充分认识、了解后才结婚,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答辩人的父母、弟弟把答辩人当作自己亲人一样看待,相处和睦。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辩人所说的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没有建立起感情的情况,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自________年____月以来分居达________年的情节,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无任何事实依据。事实情况是:答辩人、被答辩人、小孩以及两位老人一家五口人一直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我们夫妻也从来没有出现分居的情况。仅仅是________年____月,我生孩子前面一段时间,被答辩人无缘无故离家出走了_____多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3、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________年____月被告(答辩人)提出离婚,与事实严重不符。实际情况是:________年____月,被答辩人突然向我提出离婚,我开始以为他开玩笑。后来,他用短信再次向我提出协议离婚,我父母得知情况后,当晚来做我们的工作。第二天,被答辩人说,为了孩子不离婚了,以后好好过日子。
4、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伙同娘家一家人来殴打我,纯属无中生有。
5、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等人私自关闭经营部,转移了经营部的现金、文件资料,属于典型的恶人先告状,意图混淆视听。实际情况是:自________年____月起,我父亲感到自己年事已高,决定将祥____县八达摩托车经营部完全交给我们经营,由于我属于事业单位人员,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于是我父亲将该经营部法人代表变更为被答辩人,生意上的资金往来也完全交给被答辩人打理,我父母协助守铺子,我本人继续上班。________年____月开始,我们发现被答辩人做事变得神神秘秘,经常躲着打电话,而且不断有债主登门要债,经营部资金短缺,连铺面租金也无法缴付。我们全家都感到非常奇怪,据统计,自________年____月被答辩人接手_____经营部经营以来,我们的销售利润应该在_____万左右,何以会困难至此后来经过调查才发现,原来被答辩人逐渐沉迷于赌博,嗜赌如命,加之在外肆意挥霍,我们全家辛辛苦苦的经营所得已经大量流失。一方面是有据可查的_____万多元的利润,一方面是债主来了一拨又一拨,经营部里没有任何现金,连________年的铺面租金都是我去借钱缴付。被答辩人把大量的资金弄得不知去向,我为了维持经营活动和店面声誉,在被答辩人的欺骗下和他一起四处向朋友借钱替他还债。他反而恶人先告状,编造事实,意图混淆视听。
6、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被告为准备离婚,恶意转移隐匿财产,是荒唐的自欺欺人的说法。本案由被答辩人编造事实起诉离婚,答辩人为了孩子一直忍辱负重,不愿意轻易拆散完整的家庭,何来准备离婚之说,这是典型的血口喷人、贼喊捉贼。上述情况充分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二、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不作任何答辩。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人杜__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状 篇26
答辩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经济开发区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担任职务)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女,19__________年1月1日出生,汉族。
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组。
答辩请求
1、请求贵委驳回被答辩人提出的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进入答辩人单位工作。双方最近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为5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答辩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其所在生产部门主管请假,期限为一个月,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请假期限到期后,被答辩人未到答辩人单位上班,或再办理请假手续,一直到同年12月23日,被答辩人才再次出现在答辩人单位,声称自己患病回家治疗。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出具相关的治疗和病休证明资料,被答辩人无法出具。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补齐相关治疗和病休证明,被答辩人不但不去补齐相关证明,还到答辩人生产车间无理大肆吵闹,已严重影响到了答辩人的正常生产,也造成了部分损失。
由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这段时间,答辩人四处找寻也没有找到被答辩人,使被答辩人的工资无法支付。被答辩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来答辩人单位后,答辩人要求向被答辩人支付上述工资,也被被答辩人严词拒绝。
被答辩人的社会保险,由答辩人一直缴纳至今,并未中断。并且答辩人至今为止,从未向被答辩人口头通知,或者书面通知,或者暗示,要与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劳动合同并未终止或解除,被答辩人的申诉事实纯属捏造,子虚乌有。请求贵委依法仲裁,予以驳回。
此致
__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辩状 篇27
答辩人:XX市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被答辩人:皮具制品()有限公司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皮具制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1、如同一审法院已经查明的那样,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所定作的产品,答辩人在大货生产之前共进行了三次打样,并且每一次试产的样品都交与被答辩人检验,结果是:前两次试产的样品被答辩人都不能接受,并退回答辩人做改进。无奈之下答辩人又按照被答辩人的要求,继续改善品质并进行第三次试产,直到第三次试产,才得到被答辩人确认。确认样板随即留在被答辩人的香港公司,答辩人要求留存,被答辩人确说货期紧,就按第三次试产的品质及客人的文件要求直接生产,不用再签。
在打样得到被答辩人确认之后,答辩人才开始严格按照第三次试产的质量要求大量生产。在加工此批产品的所有环节均以经过被答辩人确认的第三次试产的质量要求为依据,包括答辩人在加工生产中所使用的材料(纸张,油墨等),成品含水量,手工质量及表面质量等等。但是被答辩人并没有在他们的订购单上针对成品含水量在那个范围内为合格做特别的要求和说明,仅要求答辩人按客人文件直接生产。在答辩人交给被答辩人所有货物中,答辩人从来没有因为产品含水量超“标”而被被答辩人退回给答辩人,或是停止交付工作成果,相反是被答辩人还要求答辩人继续供货直到供完所有被答辩人所定做的货物,这从答辩人的交货进度可以得到证明。这点足以说明答辩人产品的含水量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交易过程中,被答辩人是能接受的。换句话说,被答辩人接受答辩人的产品报价也就接受答辩人所提供产品的所有质量标准,当然也包括产品的含水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分钱一分货。即便答辩人后来被他的客人告知含水量超“标”,那也是被答辩人与他的客户之间的沟通出现了问题,并没有影响到答辩人继续向被答辩人交付工作成果,这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交易是两码事,不能混在一起,更不能混为一谈。因为答辩人并没有直接与被答辩人的客人发生交易,也就是说被答辩人不能用他的客人标准来要求答辩人,这是两回事,必须分开对待。所以,被答辩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答辩人的所谓违约行为的问题是子虚乌有的。
2、答辩人向被答辩人交付工作成果之后,是否出现质量问题,暂时未有足够证据予以证明;即使得到了证明那也与答辩人无直接关系。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交易是在被答辩人的仓库内完成的,出了被答辩人的仓库不是答辩人所能管控的.范围。
正如答辩人及其代理人法庭调查过程中所说,被答辩人接收答辩人所交付工作成果之后,经检测发现水分含量超过相应标准而且当此之时已经进行相应处理——譬如烘干等,这个事实说明两个问题,第一,被答辩人在与答辩人交易过程之中是按照双方确认的第三次试产的质量要求进行交易的,即使答辩人向被答辩人所交付工作成果的水分含量超过相应标准,那也是被答辩人应该自行处理的事项,与答辩人无关。第二,被答辩人在上诉状中,提出让答辩人赔偿所谓因答辩人向被答辩人所交付工作成果的水分含量超过相应标准而造成的损失的说法,也就与事实不符,更加于法无据;应该依法予以驳回。
3、关于交货日期与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下订单的订单之中约定的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实际交货日期与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下订单之中预期的时间不一致并不是答辩人延迟交货,而是被答辩人同意答辩人按照被答辩人要求交货,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在履行过程之中的合同变更;最重要是被答辩人的定金按双方约定本应在第一次(20xx年10月)付清,可直到20xx年12月14日才付清,答辩人延迟交货也是应被答辩人说订金到位一星期后再交完货的要求,更重要的是采购单上的交货日期只是被答辩人的单方要求;答辩人的承诺:只能尽可能赶,不可能按照被答辩人采购单上的时间完成任务,所以答辩人不存在逾期送货违约之事。
综上,答辩人认为:答辩人按照被答辩人确认的质量要求加工生产,答辩人按照被答辩人要求向被答辩人交付工作成果,被答辩人已经验收入了库,交易已经正常完成。现被答辩人及其代理人把被答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纠纷硬拉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来处理,并且直接作为拒付相应款项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是不应该得到支持的。
据此,答辩人恳清,判令被答辩人及时清偿加工费余款318456.00(含税)或者271853.20(不含税)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令被答辩人承担所有诉讼费,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以依法有效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20xx年11月6日
答辩状 篇28
答辩人:
被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
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
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案由:上诉人张_______因房屋拆迁一案,不服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民字第—_____号的判决,提出上诉。
现答辩如下: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
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
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
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答辩理由:为了适应本市商业发展的需要,我公司于_______年___月向市城建规划局提出申请报告,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____平方米。
市城建局 于_____月___日以市城建字[_______]____号批文同意该项工程。
同年在拓宽场地过程中,需要拆迁租住户张_______一户约___平方米的住房,但_______提出的要求 过于苛刻。
几经协商,不能解决。
答辩人不得已于_______年___月_______日投诉于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于_______年___月以[_______]民 字第____号判决书判处_______必须于______年_____月底前搬迁该屋,并由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提供不少于原居住面积的房屋租给_______居住,但_______仍无理取闹。
据此,答辩人认为_______的上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_______说我们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的场地是未经批准的。
这是没有根据的。
一审法庭曾审查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的报 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_______]___号的批文,并当庭概述了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报告内容,还全文宣读了市城建局的批文。
这些均有案可查。
_______不能因为要 求查阅市城建局的批文,未获准许,而否认拓宽工程的合法性。
二、_______说我们未征得她本人同意,与房主_______订立房屋拆迁协议是非法的。
这更无道理。
_______租住此屋,只有租住权,并无房屋所有权。
所有权理当归属房 主_______。
我们拓宽场地,拆毁有碍交通和营业的房屋,理当找产权人处理,_______无权干涉和过问。
应当指出,对于_______搬迁房屋一事,我们已作了很大的让步和照顾。
我们答应她在搬迁房屋时提供离现居住房屋_____米的_______新建宿舍大楼底层朝南房间一间, 计_____平方米,租给她居住。
而_______还纠缠不清,漫天要价。
扬言不达目的,决不搬迁。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的原判决是正确的,合法而又合情合理,应予维持。
此致
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
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
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答辩状 篇29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答辩人: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之间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供合议庭参考:
一、被答辩人的车辆发生火灾不是答辩人的维修造成的
XX年5月4日,被答辩人的车辆(以下简称“该车”)发生火灾,经公安消防大队认定起火部位:位于该车前左侧引擎盖下,发动机以左,前左轮护板内侧以右。但具体起火原因不详。XX年9月5日,物证司法鉴定所经对10个送检样品(铜导线)及取样进行鉴定,得出结论为试样7存在一次短路熔痕。被答辩人以此认定是答辩人的维修原因造成的,但答辩人的维修与被答辩人车辆发生火灾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理由如下:
铜导线的短路不是答辩人维修造成的。首先,10个试样是不是全在答辩人的维修范围之内并不得而知?被答辩人并没有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其次,试样7是否在答辩人的维修之列,被答辩人更没有任何证据加以证明。再次,电线不在答辩人的维修范围之内,被答辩人的车辆发生事故,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简称“保险公司”)定损,需要维修的项目有:前杠碰破、前框修复、发动机盖拆更、水箱碰漏水,需要更换的配件有:前杠、中网、前杠骨架、前杠网、左雾灯、左大灯、前框、杠支架等,在保险公司定损后,答辩人按照保险公司的定损范围对该车进行了维修,更换了前杠、中网、前杠骨架、前杠网、左雾灯、左大灯、前框、杠支架等。从维修部位上看,答辩人维修的`范围在该车的正前方,而“车前左侧引擎盖下,发动机以左,前左轮护板内侧以右”这一范围并不在保险公司的定损范围之内,也不在答辩人维修范围之内,从更换配件项目上看,答辩人也没有对该车上任何电线束进行修理、更换。
《钣金修整培训教程》只说明修复事故车的一般步骤,不能说明该车火灾责任在答辩人。根据该教程,修理前端碰撞是“经常需要”而不是“必然”拆下整个动力系统,而在实际维修中是否拆下整个动力系统取决于车辆前端是否存在严重变形,如车辆出现车身底板严重变形、车门前立柱发生弯曲变形等情况,则需要拆下整个动力系统,在拆下整个动力系统前,电线线束必须从发动机附件、车灯和喇叭上断开。具体到本案,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情况,该车辆只是出现前杠碰破、前框修复、发动机盖拆更等情况,根本没有出现“车身底板严重变形、车门前立柱发生弯曲变形”等需要拆下整个动力系统的情况,所以答辩人在维修该车时也根本不需要拆下电线线束。
铜导线发生短路的原因很多。铜线老化、铜线自身存在质量缺陷、固定铜线的装置没有固定牢固造成铜线损坏等等,都会造成铜导线的短路。具体到本案,该车是20xx年X月购买的,至发生火灾时已经近三年了,完全存在线路老化导致短路的情况,这是其一;其二,铜线本身存在不符合国家关于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样会引起短路,发生火灾;其三,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强调该车是进口车,以其逻辑不会存在短路可能,但是进口时同样存在因导线没有有效固定而发生短路的情况,20xx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韩国现代美佳小客车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警示通报》,经分析判定“该型号车辆传感导线出厂前未对其进行固定。将导致车辆在运行时由于导线的摆动,导线与空调散热叶产生运动干涉,造成导线破损,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甚至最终可能导致发动机不能正常工作,出现短路引起火灾。”
答辩人具有一类小型车维修资质,同时,答辩人作为北京现代汽车授权的4s店,在为车辆维修保养时完全是按照程序进行,且全部是使用厂家提供的原厂配件。
综上,答辩人的维修不会导致该车铜导线的短路发生。
二、被答辩人没有证据证明是答辩人的维修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车辆发生火灾的因素很多:有保养不当的、电线短路的、燃油存在质量问题的、非法改装的、添置劣质电器的等等。而引起电线短路又有很多因素:电线老化、电线自身存在质量缺陷、电线没有有效固定、加装劣质电器、非法改装等。而被答辩人没有证据证明是何种因素引起的短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被答辩人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答辩人在维修过程中不存在过错
本案是承揽合同纠纷。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具体到本案,保险公司定损项目:前杠碰破、前框修复、发动机盖拆更、水箱碰漏水,需要更换的配件有:前杠、中网、前杠骨架、前杠网、左雾灯、左大灯、前框、杠支架等,而答辩人正是按照保险公司的定损范围对前杠、中网、前杠骨架、前杠网、左雾灯、左大灯、前框、杠支架等进行维修。故作为承揽人的答辩人是不存在任何过错的。
四、公安消防大队关于损失数额的认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是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受损单位和个人上报的火灾损失情况进行的核定,是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的一个环节,其本身并不是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故,洛阳市新安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损失数额的认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综上,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请求。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20xx年11月6日
答辩状 篇30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岁,满族,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人,现住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答辩人因李_______________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_________________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里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答辩状 篇31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女,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程庄村36号。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街。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综上所述,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该笔欠款不属于共同债务,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查明本案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二〇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