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演出劳动合同

2024-06-16

话剧演出劳动合同 篇1

  演出方:____(艺术表演团体),以下简称甲方;

  受演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艺术交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努力增加收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演出剧目和主要演员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演出时间和场次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由__至__演出,计__天,演出__场。

  第三条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剧场现有设备______及联系好宿舍(住宿费由_____承担),并给予一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传工作。

  第四条 票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分帐方法 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

  第六条 公提费用、旅运费(是指演职员的旅费和演出用品的运费)和宣传费(包括报纸广告海报及其它双方协商同意的宣传品)。

  第七条 甲方应事先将上演计划及有关宣传资料于演出__日前寄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在______演出,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

  第九条 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果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任务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积极设法安排补救,如实在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根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甲方:____(签名盖章)

  联系人姓名:______

  谈判代表: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电话:_____

  乙方:____(签名盖章)

话剧演出劳动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演出方:(艺术表演团体),以下简称甲方;

  受演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艺术交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努力增加收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演出剧目和主要演员:

  第二条 演出时间和场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至演出,计天,演出场。

  第三条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剧场现有设备及联系好宿舍(住宿费由_承担),并给予一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传工作。

  第四条 票价

  第五条 分帐方法 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乙方得%。

  第六条 公提费用、旅运费(是指演职员的旅费和演出用品的运费)和宣传费(包括报纸广告海报及其它双方协商同意的宣传品)。

  第七条 甲方应事先将上演计划及有关宣传资料于演出日前寄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在演出,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

  第九条 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果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x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任务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积极设法安排补救,如实在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根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甲 方:(签名盖章)

  联系人姓名:

  谈判代表:

  通讯地址:

  电 话:_

  乙 方:(签名盖章)

  联系人姓名:

  谈判代表:

  通讯地址:

  电 话:

  20xx年xx月xx日

话剧演出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该协议。该协议宗旨在于保护双方权益,实现双赢。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景区水上舞台作为乙方演出场地。演出场地的搭建、灯光、音响等一切设施设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适当的调整,包括以下内容:

  (1)演出地点: 景区水上舞台

  (2)表演时间:每周六场,分别为星期一、三、六、日(注:星期六、日白天晚上各一场),表演时间:每天14:30、6:30。

  (3)表演时长(小时/场):

  (4)节目类型: 歌唱节目、舞蹈、小品、杂技、魔术等

  (5)表演场数:(场) 一年为400场 2、甲方对乙方的演出节目有权严格审核、经审核后达不到甲方要求的节目质量,乙方需作出调整。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演出形式与节目内容。乙方将审核后的节目作为景区固定节目进行演出。如有更换需书面报请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作为违约处理。

  3、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的正当权益。

  4、甲方有权无偿向乙方提供演出用电。

  5、甲方不提供乙方演出人员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达到甲方对表演节目水平和质量后,有权获得本协议商定的报酬。

  2、乙方有权援引适当法律及法规条文拒绝不适当的表演内容,且该拒绝事项不在违约之列。

  3、乙方应不得耽误甲方所制定的与乙方相关的工作进度并应积极配合。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以下内容:动作、力度、协调、音准、等具体内容和感情处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内容。

  5、乙方与游客、演艺人员、其他演出公司等人员在景区内发生纠纷,所造成的民事、刑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款项支付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演出费用支付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演出费用总金额: (元)(大写: )(详见附件清单)

  2、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分四次向乙方支付演出费用。

  3、支付时间(4次):

  4、考虑到乙方前期投入较大,在合作满一月后,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前一月的演绎费用。除此外,其余款项支付方式不变。

  三、争议处理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就合同发生争议,在协商无果的条件下,可以诉诸签约所在地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或诉诸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违约金贰万元。

  3、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演绎活动。当因天气、表演人员身体状况欠佳、设备、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发生时无法进行演艺活动,乙方若无书面请示甲方,造成演出场数的删减,乙方需承担5000元/场的违约金。且缺席演出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附加条款

  五、合同履行地:四川省蓬溪县宝梵镇。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