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劳动合同

2024-02-28

优秀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县(市、区)_____乡______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

  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六)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第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第十五条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七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十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2

  编号:

  甲方:四川建筑安装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用工合同。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时间

  乙方平均每天劳动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如遇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紧急处理的,甲方按实际工作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

  (一)、员工实行日/月薪制,每日/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二)、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为十五日(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月支付)。

  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和教育。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岗位。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社会保险

  (一)、乙方按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可以依法变更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甲方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八、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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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编号: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__________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⑴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⑵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各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1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7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__________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_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2、因为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3、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

  4、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该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5、乙方应该在本合同签字后七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清算完毕,乙方应该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合同》、《竞业禁止合同》的,仍应该遵守原合同的约定;

  7、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明。乙方应该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8、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确定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作为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准则,各方保证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试用期从 年月 日至年 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良好全面地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乙方愿意并保证有能力从事主述工作,所为的工作成果符合甲方需要。对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与职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及表现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乙方承诺服从甲方的安排。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4、甲方聘用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北京市辖区。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为了经营的需要而变更经营地址不应视为甲方违反本合同,乙方表示尊重和理解并应无条件到甲方变更后的经营地址工作。

  第三条:劳动条件

  1、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的环境下从事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及场所。在遵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质量要求的指派与规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试用期劳动报酬:

  2、试用期后劳动报酬: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相关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双方确认:乙方承诺在入职甲方之前一直自行交纳社会保险且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故乙方不再要求甲方为其交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因个人原因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换乙方工作岗位及调整劳动报酬。

  5、甲方为乙方提供意外保险,其工作间出现意外,均由保险公司以及出事人赔偿,公司不予赔偿;若因乙方失误导致的意外公司不予赔偿;若因第三方出现意外,由第三方赔偿所有损失;

  第五条:劳动时间

  1、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工作时间依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实行。

  2、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可视情况调整工作时间。

  3、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加班报酬。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服从主管人员的管理,乙方违反公司规定,甲方可按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的任职、培训、晋升等应服从甲方安排。

  3、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损害甲方的企业形象和财产。

  第七条:保密条款

  乙方无论是在职期间或是离职,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客户资料、交易信息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有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在任职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现乙方有虚报资历等不诚信行为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a) 在试用期内;

  b)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4、乙方除因本条第3款解除本合同的,须提前30日同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确保工作妥善移交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离职。若未经甲方同意即自行离职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a)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b)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c)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

  d) 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6、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的,乙方在培训结束后两年内提出辞职的,应全额赔偿甲方支付的各项培训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或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乙方未妥善完成工作移交而檀自离职的,需承担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损失,并应支付甲方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

  3、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按法律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第十条: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因执行甲方制度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2、劳动争议的程序为:争议发生时,可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将争议提交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乙方表示认可和遵守甲方通过员工培训、公文发布渠道(电子邮件、纸质文件、公告等)等途径所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及时自行查阅、学习并保证严格遵守。

  4、甲方现行的如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当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6

  第一、“劳动关系”的定义以及“劳动者”主体资格不明确。

  国家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法虽然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无论在劳动法中,还是在本法中,我们均无法找到“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法对用人单位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争议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认定与区别问题,并不太可能因为本法的颁布实施而得到解决。比如:保险营销人员与保险公司的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大学生能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些问题将继续存在争议。这不能不说是本法的一个缺陷。

  第二、没有明确全日制工资结算和支付的周期。

  本法第72条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但是,对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本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虽然《劳动法》早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但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是在次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有的是次月1日,有的是次月5日,还有的是次月10日,甚至还有次月29日才发放的。至于具体到次月的哪一天发放才属不合法,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又实实在在是按月发放工资,似乎也很难认定用人单位违法。但是,这样种做法的.结果是劳动者总有一定期限的工资无法及时领取,而且延后发放的期限越长,劳动者被留存在用人单位的工资就越多,有的甚至接近一个月的工资。

  所以,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亟待有关部门规范,以防止用人单位延长发放工资的周期。否则,用人单位将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这一漏洞,在劳动合同中将发放工资的时间近可能地延后,这将严重影响劳动者及时领取工资和辞职的自由权。

  第三、试用期工资的标准不明确。

  对试用期进行规范,是本法的一大特点,也广受好评,但笔者不以为然。本法第20条规定虽然对试用期工资的标准进行规定,但是该规定仍然不明确,存在严重的漏洞。

  本条规定了试用期的工资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二是“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还有一种理解最低档工资没有80%的限制,说明这里的表达有歧异)

  但是,其中第一个条件中可以选择有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即“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所以,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第一个条件。如此一来,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合法的。

  问题就在于,如果套用“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套用这一标准的话,本法规定“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就有可能完全成了摆设。

  第四、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反复试用,损害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本法第19条规定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笔者认为这一规定过于绝对。没有考虑到离职后再次被招用的情形。

  现在离职员工回原单位工作的情况越来越多,其间隔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几个月,有的好几年。笔者认为,对于这类离职员工重新被单位招用也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规定明显不合理。因为时隔一定期限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或者就职的部门和岗位与原来不一样。甚至由于人员的变动,原单位没有人认识这个曾经在单位工作过的人。所以,如果因为是同一个单位和劳动者,就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很可能引发新的问题,用人单位招用离职的员工不能约定试用期就可能有很多顾虑,但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者有可能依据本条提出异议,引发新的纠纷。

优秀劳动合同 篇7

  用人单位(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  广州市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工(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 )管理和专业技术类/( )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广州市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  广州市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工(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优秀劳动合同 篇8

  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

  住所:______联系人: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联系: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最高学历:______技术等级: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常住地址: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

  工作简历: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安排作息时间和休假。

  第五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乙方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约定为: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甲方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为: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章: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性别:___ 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 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 ____ 现在住址_______ ________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在甲方

  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

  第四条 根据甲方不断地生产及市场业务拓展等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

  方的工种和岗位和薪资。

  三、劳动纪律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

  (二) 发放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 对女职工和特殊职工按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国家法定节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 基本工资 元/月。

  (二) 职务工资 元/月。

  (三) 午餐补贴 元/月。

  (四) 交通费补贴 元/月。

  (五) 全勤奖 元/月。

  (六) 社保 元/月。

  (七) 提成或奖金(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七、职业培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从事普通和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行业作业

  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给予乙

  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七条 甲方可以随时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九条 甲、乙方协商社保由员工自己办理,甲方每月将社保金直接发放给乙方;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 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 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 对于负责或经理、主管(主办)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200X年___月_ __日 200X年___月__ _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10

  用人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盘亚飞(居民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工作内容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在工业园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合同期限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间因甲方撤、并则自撤、并之日起自然失效。

  二、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

  1、工作时间:双方同意,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月至少有4天休假,如因特殊原因,甲方延长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2、劳动报酬:甲方采取按月发放工资的形式付给乙方聘金:聘金底薪900元/月,其他出勤、加班补助参照甲方其他人员的补助办法执行。

  三、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本合同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用、解聘奖惩的`依据。

  2、加强对乙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机会。

  3、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保护乙方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

  4、为乙方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及相应的劳动保护。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服从管理,听从安排,遵纪守法。

  2、努力学习政治文化,业务技术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岗位制明确的各项工作及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4、在政治、工作、生活和学习培训等方面享有本岗位相应的待遇。

  四、合同的解除、变更、续签: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聘用期内不服从管理,不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时,本合同自然中止。

  4、甲方不履行协议,或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行为、侵害乙方权益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5、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无保障,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6、乙方被正常调动工作或乙方主动辞退的,本合同中止。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到期,需要续签合同的,均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在本合同书上签字解除(续签)合同。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相关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重新办理合同签订,签证手续。甲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应视情节承担违约责任。

  五、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主动调解,调解无效的,可申请劳动部门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田县工业园规划建设指挥部(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 乙方手模或盖章:

  订立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11

  这是一起关于社保费追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张某是北京某公司成都办事处的员工,19xx年入职,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我国社保政策各地不统一的原因,张某公司无法为其缴纳1996年—20xx年的社会保险费。20xx年之后,该公司委托成都一家机构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xx年3月张某离职。20xx年4月,张某要求该公司为其补缴20xx年之前的社保费用。在公司不同意补缴的情形下,该员工诉诸劳动争议仲裁。而公司提出员工已经离职两年以上,超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规定的一年的仲裁时效,因此要求仲裁委驳回员工的申诉请求。

  随着劳动立法的加强,员工的维权热点也由以前追讨工资转化为现在的补缴社保费。这几年社保争议的剧增,也证明了这一点。而社保的追诉,涉及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一个逐步建立的过程,尽管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但是,应当缴纳什么险种的保险费,应当如何缴纳,只有各地地方政策中有相关规定。直至1999年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出台,才统一规定了养老、医疗、失业三险的缴费方式,而各地落实三险的时间也不同,导致很多地方在20xx年之前各用人单位社保的参保大多存在一定的不合法性。

  那么,面对这样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社保费缴纳的追诉时效到底是怎样的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角度理解:社保费追缴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另一种是劳动争议诉讼,不同的追缴途径有不同的时效要求。

  首先,就劳动保障监察的途径来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本案中没有缴纳社保费的事实发生在20xx年之前,其特殊性在于该公司在20xx年之后其社保缴费都是合法的,而20xx年之前的没有缴费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理解为连续或者继续?从汉语词典来看,连续指的是 “一个接一个”;继续指的是 “连下去;延长下去;不间断”。因此,该公司社保缴费的方式第一不是连续的违法,第二也不是继续的违法,因此,如果仅从《条例》的角度出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没有权利要求该公司补缴社保费的。更何况,该员工离职两年后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应当超过了劳动保障监察追诉的时效。

  其次,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公司在20xx年之前没有为办事处员工缴纳社保费,员工是知晓的,那么其在20xx年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也属于超过仲裁时效。

  因此,如果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来谈社保费缴纳的追诉时效,就应当按照上述的理解来进行。但是,笔者认为社保缴费具有公法的性质,公法的法律关系在于公民或法人与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公法关系的权利义务,属于强制性的权利义务,当事人没有权利放弃。在公法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保费是双方的义务,而劳动行政部门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追缴社保费用属于法定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社保缴费的追缴应当没有时效限制。

优秀劳动合同 篇12

  甲 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本合同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__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5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优秀劳动合同 篇13

  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劳动保障卡号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若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该工作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关于劳动合同的顺延问题的解读

  细解劳动合同的顺延问题

  起止日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除了法定情形之外,劳动合同一旦到期,双方就应就是否续签合同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应订立新的劳动合同。

  但是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出于贪图省事等原因,在劳动合同中预先设置了自动顺延的条款。而根据法律规定,在一些情形之下劳动合同还必须自动顺延,直至这些特殊情形消除。

  以下,就对劳动合同的顺延问题作一番解析。

  自动顺延条款

  在实践中,常有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预先设置了“自动顺延条款”,比如以下两个案例就是这样的情况:

  案例一

  XX年4月19日,王某与北京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两年期劳动合同书,双方约定本合同期满时,如王某仍在外聘单位工作,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长一个合同期,并以此类推。

  案例二

  田某与北京某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雇员的雇佣期为自XX年8月8日至XX年8月7日止,除非双方协商同意或者一方按有关条款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在雇佣期满时,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雇佣期,并依此顺延”。

  由此产生的争议主要是,劳动合同中的自动顺延条款可否取代新劳动合同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中的自动顺延条款可以取代新劳动合同。

  另一种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自动顺延条款不能取代新劳动合同。

  对此问题,本人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自动顺延条款能取代用人单位到期后和劳动者签订的新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就使劳动合同的期限超出了三种法定类型。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显然,没有“自动顺延”这种对终止期限似确定又不确定的劳动合同类型。

  根据劳动合同类型法定的原则,超出的类型不具有合法性。

  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还涉嫌免除用人单位在原合同到期后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排除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权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这样的的劳动合同应当被认定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续订,属于最容易引发劳资纠纷的阶段,续订劳动合同原本属于难度不高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借口来推托责任。司法机关如果认定此自动顺延类条款能免除用人单位签订新劳动合同的义务,势必会导致更多的用人单位图省事,以顺延条款取代新劳动合同,这样导致的另一严重后果就是使更多劳动关系在顺延期间处于不确定状态。

  因为,劳动者无法仅凭具有顺延条款的劳动合同来证明顺延期间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工伤等劳动争议,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无法凭借顺延条款证明顺延期间的劳动关系,使劳动合同失去其最起码的功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因此认为,即便用人单位已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顺延条款,单位仍应及时制作《劳动合同顺延登记表》、《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确认书》等文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书面确认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截止日期等,明确期间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法定顺延的情形

  劳动合同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可以自由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间,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该合同自然终止。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就是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

  关于劳动合同法定自动顺延的规定,详见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之中。

  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当法定顺延情形出现时,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或者选择仲裁及诉讼,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

  通常认为,劳动合同法定自动延期应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而不需要双方再续签劳动合同予以确认,既然不是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就不应当算作是续签一次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仍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有些用人单位担心,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定情形到期之后,如果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会发生劳动者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问题。

  事实上,实践中也确实发生着类似案件,因此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并发生自动顺延情形时,通过制作《劳动合同顺延登记表》、《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确认书》等类似文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书面确认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截止日期等内容,这样就能有效防范因劳动合同自动顺延发生的劳动争议。

  而对于劳动者来说,掌握双方签盖章的顺延书面材料,对劳动者的权利也是较为明确的保障,如此一来,双方就共同创造了诚信和谐的用工环境。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为期__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后七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见《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款物清偿一览表》)。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仍应遵守原协议的约定。

  七、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党团关系、计划生育的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党团关系、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八、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

  年月日

  简易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

  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劳动合同的范本

  甲方:(单位名称)石家庄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职工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解除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经济补偿金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专项协议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签)

  签约日期

优秀劳动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为了完善企业的管理,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稳定职工队伍,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出资提供的专项技术培训,培训期限为三个月,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限为三年,乙方若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3000元,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二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满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如离开公司,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提出申请,写出辞职报告并报办公室。

  三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付甲方违约金5-10万元,由于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泄露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图纸、模型模具、技术文档、以及涉及商业秘密的函件等。

  2、经营信息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政策、采购资料、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乙方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均有为乙方保守其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并且乙方二年内不得到中国境内与甲方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10万元。

  四、乙方承诺: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被依法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应支付的经济补偿。

  五、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并与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优秀劳动合同 篇15

  甲方(用人单位)简明情况

  乙方(劳动者)简明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工作地点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为服务行业,工作时间按照工作内容商定,具体要求与细则以《员工守则》约定为准。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不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为:

  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第九条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岗,在待岗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生活费,其标准为:。

  第十条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一条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在双方当事人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

  第十四条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七、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款项:(选择打“√”)(一)见插入的活页(工资提成核算表)(二)无

  八、其他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1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临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下同)和国家以及省有关劳动管理规定,_________单位(简称甲方)招用____(简称乙方)为本单位职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项为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

  止,合同期限为__年。

  (二)无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 __年_月__日起至____ 工作完成时止。 本合同试用期限为__月。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

  (二)乙方应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和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休息休假

  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享受劳动报酬的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政策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本单位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岗位确定为____元。以后按单位工资分配方案调整工资。

  (2)计件工资。按乙方岗位的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计件工资。

  (二)甲方以法定的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本人工资,定于每月____日发放。

  (三)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安排延长工作日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无故拖欠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省、市社会保险及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应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 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

  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 用品____,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

  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

  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终止、解除、变更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

  方协商同意继续招用,应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情况变化,调整生产(工作)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其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上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学习等)没有达到培训合同或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九)除本条第(三)款、第(四)款的1、2、3、4、5项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十五日内作出答复,愈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管理。

  甲方

  乙方

优秀劳动合同 篇17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合法补偿?

  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及补偿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为数最多,因此,完整地了解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制度,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员工补偿,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对用人单位来说非常重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将面临双倍的赔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总体来说分成三种情况,分别是双方合意(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应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到期未再续签,不认为是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双方合意解除及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应强调的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应按每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而不可自行协商成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劳动者确同意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采用劳动者提出书面辞职书,用人单位予以同意的方式。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过失性辞退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就过失性辞退的规定比《劳动法》更为完善,逐项比较的话,可注意到《劳动合同法》去除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这可理解为《劳动合同法》更为强调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因为劳动纪律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另外《劳动合同法》还增加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使用欺诈等方式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注意如下事项:

  (1)、用人单位认为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首先证明对该员工的录用条件,其次应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最后应在试用期内提出,不可在试用期满后再以试用期内不符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首先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请参见本指南第四部分),规章制度中最好明确何为“严重违反”,其次应保留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3)、认为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注意明确何为“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则应注意对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员工应及时提出。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指劳动者使用虚假的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欺诈手段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关系。

  (6)、至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具体指:A、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B、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权利、没收财产)的;C、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的。用人单位依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

  用人单位依上述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非过失性辞退及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可参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种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3)、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得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含企业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

  在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及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情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严格遵照实行。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报告”仅指说明情况,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另外,因经济性原因裁员的,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均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特别指出的是,职工在医疗期内或女职工在三期内,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将顺延到医疗期或三期结束。 南京律师

优秀劳动合同 篇18

  怎么签订劳动合同:

  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条款

  一、劳动者拿到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后,应当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书的条款。就以下内容应当重点关注: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

  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期限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是在本地还是外地,是国内还是国外,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些工作如驾驶员、营销员或者高管人员,合同履行地往往不固定在本地,为避免今后争议,要约定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尽可能按照国家职业工种目录标准和实际从事的工作准确填写。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俗称“长白班”。第二种:“三班制”或者“四班三运转”,俗称“倒班”。第三种: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对于第三种情况,用工单位要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履行报告审批手续。

  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属于加点,要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息日安排加班,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法定义务。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怎样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但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合理选择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劳动者个人素质,从劳动力资源配置角度综合考虑确定合同期限。对业务骨干、技术人才,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对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一刀切”。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保护性”条款。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国有企业改制时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无特定情形的情况下,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续签合同的,本人如果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注:特定情形是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一)制式劳动合同文本中有“选择条款”、“约定条款”和“补充条款”。凡是选择条款,必须把选择项目填入空格;凡是约定条款,必须把协商约定的结果填入空格;补充条款是企业针对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设立,但不得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选择、约定和补充的项目,要用斜线划掉或填写“无”。

  (二)劳动合同书必须由劳动者本人和用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才能生效。劳动者本人必须持有一份。

  (三)总公司在外省、分公司在本地的,建议使用本省劳动合同文本。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使用外省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注意两点:

  一是外省劳动合同条款是否与本省地方法规相符;

  二是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地址放在哪里。

  (四)关于劳动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约定服务期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附件。劳动合同附件随同劳动合同一起,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关于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初始条款,初始条款不限制合同期内协商变更相关内容,比如变更岗位、提高工资福利和休息休假待遇。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

优秀劳动合同 篇19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元。

  乙方月工资为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20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 天, 小时,每天 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__________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各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1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7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 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__________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个月。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条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一条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优秀劳动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卫生局沪卫人(20xx)48号文《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合同制________(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无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XX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纪律:

  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聘用合同的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5、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经济补偿:

  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XX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

  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

  乙方:(签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日期:

优秀劳动合同 篇23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盖章

  年 月日

  甲方 劳动者: 性 别: 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乙方(签字) 年 月 乙方 )日

  签 约 须 知

  1、 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合同中凡需双方切商的,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规定程序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双方可以选择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 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劳动者签订违背其意愿的劳动合同。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应由劳动者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11、甲乙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工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中一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第十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I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可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不继续在甲方工作,在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时,应归还工作期间占用单位的财物和信息资料。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优秀劳动合同 篇2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 元)或按执行。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2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男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10月1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南城都汇4A期

  工程中担任 水电工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2200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15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每月15号发上月整月工资 ,年底全部清帐。 合同结束时全部结清。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26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 所:_____ 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编码: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编码: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编号。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年(个______月)。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条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______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体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

  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

  (三)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_______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_______岗位执行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乙方所在_______岗位执行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计时形式:_____乙方的______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元/小时。

  B.计件形式:_____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______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______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_______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

  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_______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当______月工资。

  (二)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九、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等并执行。

  (二)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双方亦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_______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五)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六)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 签订日期:_____

  签订地点:_____ 签订地点:_____

  鉴证机构盖章:_____

  鉴证编号:_____

  鉴证日期:_____

优秀劳动合同 篇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工资支付

  1、甲方每月以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综合工资元人民币,于次月15日前发放。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十五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28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北京劳动合同书。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合同范本《北京劳动合同书》。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29

  1、乙方负责承建 (楼号暂定)的建设施工,建筑面积约 m2。

  2、付款方式: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主体完工付至工程总造价的`,剩余,余下的5%的质保金,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

  3、乙方可挂甲方指定施工单位资质进行施工,并需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及税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叫中代扣代缴。

  4、本工程按劳务大包辅材方式,价格按每平米元,具体已按合同为准。

  5、本工程的二次装修工程包括外墙干挂石材工程、里外贴砖等二次装修工程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6、乙方必须确保自行解决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支付,而造成农民到甲方滋事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罚款。

  7、本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待合同正式签订为准。

  8、乙方需在签订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进驻施工现场前,先提共500万元的资金证明,并确保开工前不得挪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另行选择施工单位。

  9、下列情形下之一,双方了解除本协议;

  (1)由于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一周时间内未能进场。

  (2)由于政府或政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被停建或长时间停工。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约定工期和进度内完成工程量。

  (4)由于乙方拖欠劳务工资引发薪资纠纷和上访事件。

  (5)由于乙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不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10、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予5日内撤出现场,若逾期,甲方有权对乙方留放现场的财务,设施设备进行清理,若发生损毁、丢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式二份,甲方执二分、乙方执 一份。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年 月 日

优秀劳动合同 篇30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二)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劳动定额标准等按照甲方制订的岗位说明书或甲方相应的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为:         。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正常劳动期间,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人民币            元。

  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二)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

  (一)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合同所定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四)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五)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第八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九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

  第十条保密

  (一)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本款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思路、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情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模式、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造、产品、配方、公式、设计、模型、方法、过程、程序、计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科研项目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备变更、服务、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以及技术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内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流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二)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乙方应予以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无论其记录或存储在任何媒介上,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技术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表、信件、图纸、工作证件、电子存储数据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二条通知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乙方或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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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劳动合同 篇31

  甲方(用人单位):

  注册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续签原劳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并签订本劳动合同续订书。

  一、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于期满,本次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第种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②无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制度、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等按照原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三、双方协商变更或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除本劳动合同续订书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外,其他内容与原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并持续有效,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各自约定的义务。若原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与现行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现行的法律规定执行。

  五、本劳动合同续订书私自涂改无效,若要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六、本劳动合同(续订书)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乙方档案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优秀劳动合同 篇32

  《劳动法》对劳动者利益保护的不充分而引发的争议越来越多。主要是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低,内容不规范劳动者权利得不到保障,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在经过对《劳动法》实施十多年实践运行的总结,并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从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等多个方面对劳动合同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加强了对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保护,对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劳动合同法》涉及我国用工制度,影响重大,从制定之初就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本文试图以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为切入点,对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单方解除制度对我国劳动者利益的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同时针对有关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建议。

  一、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含义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一般发生在劳动合同订立生效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如果双方处于商谈阶段或是合同还没有签字,就谈不上解除。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其法律后果是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单方的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①]。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解除必然会给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系双方利益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我国劳动立法对单方解除,规定了严格的法定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

  单方解除权为法定权利,主要体现在:一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法定的。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明确规定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于违法解除。二是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如提前30天通知。三是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一方单独的意思表示,不需要对方同意。四是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宣告终结,已经履行的继续具有法律效力,没有履行的不需要再履行。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②],合同的解除针对的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因为,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也就谈不上解除。但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39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效的劳动合同。这样的规定在法理上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按照合同法的理论,无效合同并不存在解除的问题。如果将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就可以避免法理上的障碍,因为可撤销合同过了除斥期间就成为有效合同,自然可以解除;如果当事人在除斥期间行使撤销权,因为撤销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法理上也可以顺利成章。笔者认为,虽然目前的这种规定,有利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时能获得经济补偿,但在法理上确实需要立法机关作进一步的解释,以免引起理解上的混乱。

  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分类

  根据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理论研究和法律规定,可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按照行使单方解除权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对不同主体的单方解除,立法规定了不同的要求。就劳动者单方解除而言,立法仅规定了劳动者行使即时解除权时需要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对于预告解除,没有任何实体上的限制。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来说,不管即时解除还是预告解除,都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而且,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根据条件的不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用人单位辞退无过错劳动者时,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二)单方预告解除和单方即时解除

  按照一方行使解除权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另一方,分为单方预告解除和单方即时解除。预告解除是指需要提前一定时期通知对方以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即时解除则是指在通知对方的同时,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下,法律赋予无过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三)有过错解除和无过错解除

  按照解除原因是否有过错,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分为有过错解除和无过错解除。所谓有过错解除,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已经达到法律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辞职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过错辞退。这种过错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主动权在无过错方,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行使。所谓无过错解除,则是指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一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种状况下,法律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时,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即预告解除。在解除的法律后果上,立法不仅对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规定了严格的法定条件,而且还要求用人单位对辞退或辞职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

  (一)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

  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出现法定事由时,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也被称为“劳动者的特别解除权”。现实生活中,有的用人单位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让劳动者在无防护设备的环境下劳动;有的用人单位任意克扣、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职工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明确规定,出现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行使无条件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充分考虑到了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其主要特点有:一是预告解除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受用人单位制约。二是预告解除除了以预告为程序性条件外,不附加实体性条件,故也可以认为预告解除是劳动者享有的无条件的单方解除权。但是,劳动者行使预告解除权的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免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的辞职会给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用人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对上述情形有较为完备的准备工作。

  劳动者在行使单方预告解除权时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要遵守预告期的规定,二是要注意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通知。《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同时,通知用人单位的时间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经济利益,所以立法要求劳动者行使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预告解除权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以示慎重。若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依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但是,这两部法律又规定了劳动者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任意辞职的权利。这种提前解约是否会产生劳动者的违约责任?笔者认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使的是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