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处理决定书

2025-03-04

员工处理决定书 篇1

  单位〔 〕号

  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对你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 违法事实

  (一)

  1.

  2.

  (二)

  ……

  二、 处理决定

  (一)

  1.

  2.

  (二)

  ……

  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将上述

  事实核查。

  你若对上述事实有争议,依照本决定的期限自确认之日

  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复议。

  单位(印章)

  年月日

员工处理决定书 篇2

  沁县安监局

  关于 同志违反计划生育法规

  行政处分决定书

  ,男,19 年月日生于沁县新店镇大桥沟村,沁县安监局职工,城镇户口,现住沁县城街。经调查, 于1990年1月5日生育第一胎,男,取名 ,于20xx年8月26日生育第二胎,女,取名。已经主动申报并交纳社会抚养费。依据沁纪发(20xx)5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同志行政记大过之处分。

  

  xx年xx月xx日

员工处理决定书 篇3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xx年10月19日中国足球协会杯赛半决赛(第27场)山东鲁能(微博)(微博)足球俱乐部队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比赛在济南体育中心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比赛录像及当事人陈述,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翻译付豪赛后辱骂裁判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翻译付豪进入20xx年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替补席三场;

  二、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队内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