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本合同的项目结合宁波市城市发展实际及城市建设需求,根据甬建科〔〕101号文件,由各单位申报,并组织专家评议评审,市建委办公会议审议,确定为XX年重点扶持的建设科技攻关项目。
2.本合同作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检查工作进度、评价科技攻关项目完成成果质量等基本依据。
3.本合同由甲方(宁波市建委,下同)与乙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下同)共同签订。乙方与丙方(相关协作单位,下同)的相互责任,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协议,并抄送甲方备案。
4.在经费使用上,当双方签订合同后,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分两个阶段核拨,比例分别为40%、60%。乙方支付丙方的科研经费自行协商。
5.本合同的项目立项研究方向、预期目标等如乙方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及时报甲方,甲方确认后才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