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 乙方应在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支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后,确认资料收悉。
5.3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5.5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