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开发技术协议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   (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

  3.                            。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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