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研究项目协议书

2024-11-11

联合研究项目协议书 篇1

  联合研究项目协议书

  第一条 本项目由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共同合作,以_________方为课题组长,(获批□、申请□)经费_________元,研究时间为_________年。

  第二条 项目研究工作分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三条 经费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四条 企业配套经费比例:

  _________。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

  所有权归属:_________;名誉权分享: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六条 合作项目各方应严格遵守共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除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得中途撤销或中止合同。在合同期内,一方要求修改合同条款,须各方协商,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七条 如合作方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条款时,由项目负责人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另寻合作者。

  第八条 经批准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应视具体情况将所余经费退回项目主持方,已用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审查报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合作一方在工作进行中有问题不及时报告,影响项目整体的年度进展者,项目负责人有权缓拨或停拨下一年度经费,并通报项目主管部门。如影响项目整体无法完成者,将承担相关责任,并报主管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研究项目协议书 篇2

  房主人:

  承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项目。

  二、建筑面积:按实际板面计算。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其中砖混结构改为砖木结构,其中板面钢筋间距1616,1416双层双向,打板每平方米一包425#水泥,做砖粉墙,每二车加一包325#水泥,地梁300400、4根Ф16锣纹钢。打板厚度第一、二层120,第三层80,再做琉璃瓦。

  四、外观按图施工,门窗,外墙砖等,其中铝合金窗改为普通平开窗。

  五、按梯扶手做成红榉木的圆形木扶手。

  六、单价按实际板面积,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元整,其中整栋外加叁万伍仟陆佰元。

  七、工期在 年 月 日前完工。

  八、室内只是粉墙,楼梯板一到三层,安装电线,开关插座、水按甲方指定的使用部署。

  九、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联合研究项目协议书 篇3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四川省————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宜---庆一级公路项目联合开发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庆一级公路

  2、项目概况:高县对外交通运输主要依靠公路,现有的宜高路是省道206的一段,技术标准为二级,路面为水泥路面,现有交通量已达到8000辆/日。目前该公路的技术状况已不能满足高县、筠连两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随着储量达30亿吨的筠连煤田的开发,每年新增运输量近1000万吨,新建宜庆路的要求十分紧迫。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新建宜庆路全长41.52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路面宽度为20-22.5米,中型桥梁2座,中型隧道2处。

  5、建设工期:全部建设工期预计为2年

  6、投资估算:总投资6.72亿元。

  7、市场效益分析:估算公路建成后年过路收费收入达0.9亿元,投资回收期为9年,国民经济内部效益率19.37%,大于社会折现率12%。。

  二、合作事宜

  1、合作性质:股份合作,甲方以现金2亿人民币、乙方以现金400万人民币注入作为前期启动资金。

  2、成立项目公司:待双方资金同时到位宜宾指定银行时,待取得高县政府相关人员授予业主权书面承诺后,立即成立项目公司,双方所占股份比例为甲方60%,乙方40%,董事会成员派出为甲3乙2,董事长由甲方代表出任,总经理由乙方人员出任。

  3、分工协作:

  4、人员管理:项目公司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或双方推荐,原则上推荐人为被推荐人的工作情况负责,乙方负责本项目公司所有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5、利益分配:项目收益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分配。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保证落实本项目前期资金2亿人民币的合法、真实,监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项目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权利按照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股份比例享受项目收益。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保证在前期资金到达宜宾指定银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业主权,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及管理,同时负责本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工作。有权利按照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股份比例享受项目收益。

  四、违约责任

  双方在本项目前期合作中,甲方保证相关票据的真实、有效;乙方保证在前期资金到达宜宾指定银行一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业主权。各方如在本协议项下条款发生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200万元整,同时撤出投入资金,终止本协议。违约金从双方前期注入资金中扣除。

  五、其它

  1、乙方承担甲方前期资金贴息款,以月息2%进行日计,直至该项目取得首笔资金收入为止,贴息款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从前期投入的400万资金中支付。

  2、在取得该项目业主权后,双方投入的前期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不得撤出,仅用于支付项目相关费用。

  3、本项目正式开工后,双方均可落实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原则上选取成本最优之后续资金。

  4、双方所签署之后续详细协议及成立项目公司章程均按本协议项下条款为准,各方不得随意擅自修改。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因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后无法解决,可上诉至各自管辖地法院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