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借款协议 篇1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伍(月息)。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2、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3、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业单位借款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已登记注册的协会,会址:______)与乙方:______(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签订如下总集体合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集体合同:
1、空间范围上:适用于______.
2、物的范围上:适用于所有零售企业,包括总部不在______州的公司的分支机构。
3、人的范围上:适用所有雇员包括受培训人。
第二条 雇佣和试用期
1、雇佣应予以书面证明。雇佣证明中应说明雇员薪金或工资级别、报酬额和组成成分,以及双方协商的解雇期限。
2、雇用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时,解雇期限至少为3个月并至当月底。劳动关系如在约定的试用期后没有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工商业雇员试用期间劳动关系的解雇期限为3周。
3、如雇主在雇佣前明确要求雇员面试,则应补偿其必要的旅费和滞留费。
4、在雇佣雇员后,与求职书附在一起的有关证明原件应予以退还给雇员本人。
第三条 劳动时间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时间的常规周工作时间为______小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为______小时。有关法律规定同样适用。
2、下列情况下可以通过企业协议,如企业无企业委员会,则通过劳动合同作出与第1款相偏离的规定:
a、已事先协商好连续休息时间制(如流动休息制度或固定周休息日)。这种情况下______小时周工作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______小时周工作时间在一个日历年中应以平均数达到。
b、在采用不进行年工作时间调整的劳动时间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周工作时间降到______小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降到______小时后产生的休息时间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个星期或一个季度为间隔段事先予以调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劳动时间缩减到______小时,根据a和b所采取的调整须导致至少为______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劳动时间缩减为______小时,调整措施须再次导致至少1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二次调整总共应导致不少于______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
3、工作时有一半以上时间是等待工作的雇员,如汽车司机、门卫、勤杂工,如本人没有特殊原因不宜延长工作时间,则在企业委员会同意下,可将每周工作时间延长到______小时,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
4、缩减周劳动时间时不得延长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时间。
5、法定节日视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 工资级别、报酬计算、报酬支付
1、有关薪金、工资级别以及报酬数额由特别的集体合同予以规定。
2、根据雇员实际从事的工种将其列入相应工资级别。如一雇员长期同时从事多种工资级别不同的工种,则依据工作时间上居多的工种确定工资级别;如不能确定工作时间居多的工种,则将其工资列为较高的工资级别。
3、如某一雇员替代别人从事4个星期以上,且工资级别较高的工作,则应支付其替代期间的协调报酬,数额为两工资级别之差。
4、曾受过商业的或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职业培训的职员计算职业工龄时,不受其以前从事工种所在的经济部分的限制。
2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第一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3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第二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
5、在培训合同约定期限届满至结业考试通过期间支付薪金级别ⅰ或工资级别ⅱ的报酬。
6、没有通过职业培训结业考试的职员的薪金,依据有关薪金集体合同而定。
7、计算职业工龄时,劳动关系中断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不予以考虑。如能证明因转业培训而中断了工作,则这一期间也应计算在职业工龄之内。
8、职业培训结束后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的时间也应计入职业工龄。如女职员因分娩中断其工作则同样适用以上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
9、根据集体合同产生应予提高报酬的情况时,在产生该情况的当月第一日开始提高报酬。
10、雇员收入改变时,须交付雇员一份有关薪金或工资级别、收入构成及应扣除的各类款项的书面证明。
第五条 失效条款
1、所有基本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要求最迟须在其到期后6个月内提出。
本失效条款不适用于基本应受到惩罚或不允许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要求,此类权利要求适用于有关法律规定。
2、上款所述6个月期限为最后期限。如雇主未考虑到第2条第1款的情况,则上句不适用。
第六条 解雇
1、任何解雇须有书面形式。
2、如无其他规定,职员的解雇期限为6周并至季度末。如已协商一个较短或较长的解雇期限,则其长短对双方应相同且解雇期限至少为1个月并至月底。
工商业雇员的解雇期限如无其他规定则为2周并至月底。雇员企业工龄满5年,解雇期限为1个月至月底,满10年为2个月至月底,满20年为3个月至季度底。
3、解雇期限期间或在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结束前,应根据雇员要求给予其适当寻找工作的时间。这种情况下不能扣除报酬。
4、劳动关系结束时,雇员可申请取得一份工作证明。该份证明应说明雇员从事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并可根据雇员要求说明其工作表现和成绩。
5、雇员可申请要求一与第4款所述事项相适应的中途工作证明。
第七条 解除性合同
解除性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拟定。任何一方可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撤销。
第八条 最后条款
1、此集体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州零售业雇员之总集体合同同时失效。
3、此集体合同可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遵守3个月的解雇期限的条件下首次解除。如到此时仍未解除,则以后的解雇期限为3个月并至季度底。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4、现有的对雇员有利的、超出本集体合同范围之外的协议不受本集体合同的影响。
5、每名雇员应获得一份本集体合同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如张贴)使其了解本集体合同。
6、本集体合同在解除后至新的合同签订前仍然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事业单位借款协议 篇3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m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1、本合同书根据《mm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由mm人事局统一制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有关内容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必不可少的内容,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可以按照自身特点增加有关约定内容,并在相应条款后写明。
2、《聘用合同书》如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直接订立,有关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受聘人员的法定监护人的栏目即为空白,不再填写。
3、《聘用合同书》中有关鉴证栏目是否填写,视《聘用合同书》是否经过鉴证而确定。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mm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mm畜牧局基层岗位工作,在聘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发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消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放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雷击矿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品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聘用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聘用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他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给予受聘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被撤销,聘用人员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聘用单位提出并经受聘人员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原聘用单位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 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